也许因为这些天沉迷于孙红雷主演的电视剧《潜伏》,也许因为昨天是4月12日,近来,我常常想起他。
他的气质和孙红雷很像,背永远挺得笔直,不怎么光滑的脸上没有太多表情,哪怕他坐着我站着,他对我说话也仿佛总能找到居高临下的角度,从而让我确信他永远正确。昨天,是他的生日。
认识他那年,我十七。我怀揣着一百万个不情愿,走进了一所不入流的大学,而这所学校也并没有包容我的任性,东北夏秋之交的炎炎烈日和一点人味没有的军训是它送给我的见面礼。他出现了,他刚刚从军校毕业,是我们的教官。
回溯我自十七岁起相中的每一个男人,好像只有他和周渝民能让我一见钟情。可笑的是,此时我已不记得第一次见他时的场景了。
现在能从记忆中挖出的“第一面”,是他笔挺的背影。那是军训第一课:站军姿。对于习惯了在学校歪坐着听课回家歪坐着看书的我们这些学生来说,这是一种可以比肩老虎凳的刑罚。顶着太阳站一个下午是我们的任务,监督我们顶着太阳站一个下午是他的任务。
他冷冰冰地要求我们站直,中指贴住裤缝,膝盖不能弯,头不能歪,甚至连眼珠滴溜乱转一会儿也是被禁止的。十七八岁,最大也没超过二十岁的我们都被军训这架势和他的气质唬住了,像被钉在空气上一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他这时才真正登场了,登上了我的舞台。
他给我们讲起了故事,董存瑞邱少云已经骗不倒我们这些大学生,他讲起了他自己的故事。在某陆军学院的日子,三面环山一面环海插翅难逃的校园,突破体能极限的军事训练,带着未愈的伤口到海里洗澡,考试前的晚上在盥洗室里就着灯光看书。“一直到现在,我都留着那个带血的护膝和护腕。”他说,那是他的青春记忆,就像我一直到现在都留着一串曾飘在西安古城墙上方的简陋风筝。
他的故事使我们转移了注意力,从而得以暂时对抗越来越严重的疲劳和越来越残酷的太阳。但是,一位女同学晕倒了,我已经不记得她晕倒前的一分钟,他的故事讲到哪里。同学的晕倒比他的故事更吸引人,我们一时忘记了太阳、军规和他的故事,歪过身子去看她。“不许歪头!”他大喊一声,记忆从当年的军校拉回到现在的操场。然后,他发现有人真的顶不住了。他一个箭步冲过去,横抱起那个女生,把她抱到阴凉的地方,给她扇风,叫人把她送到校医院。这一连串的动作,没有一丁点体贴的味道,一丁点也没有,他是教官,那是他的工作,仅此而已。那种“酷”才是太阳的天敌。那种“酷”与同为教官的四川帅哥的亲切爱笑形成强烈对比,有趣的是,他俩私下是至交,他俩同样是我们这群甫入象牙塔的女生“夜谈”时的焦点。
九天之后,部队方面做出人员调整,他被调到其他系去带军训,我们换了个新教官,是个山东大汉,样子魁梧,对女生挺温和,还有点害羞。是啊,他穿了军装那么多年,为什么在女生的队列前不害羞呢?
那年的八月十五是在学校过的,当时已经进入军训尾声,当天的联欢晚会没有给我留下任何记忆,随后,学生们以寝室为单位回到房间自娱自乐,山东大汉和四川帅哥都来了,还带来了他们的一群同为教官的朋友,他当然也在其中。走进女生寝室,他终于有些不自在了,因为女生们很热情,而“不近女色”似乎永远都是军人的铁律。他尴尬地笑了,那是他留在我记忆中的第一个笑容。除此之外,军训一个月,我好像没见他对我们这些被暴晒成村妇的天之娇女们笑过。他那天费尽唇舌外带唱了首歌,才艰难“甩掉”了那个缠在他身上的朝鲜族胖丫头,飞也似地逃掉了。据说,他在我们系的那九天里,已经成了男生们的“大哥”,他们像自家兄弟一样亲密,他刚从他们那边过来,他还得回去。
军训结束了,惨无人道的军训结束了。我在可以坚持时没有掉队,在可以咬牙时没有放弃,为了练那个神经病的“前倒”,我摔得全身青紫,能动的地方全是肿的。挺委屈,不过我没哭过,我好像通常只会为感动的事哭。我数着日历熬过了这一个月,只恨时间不能走得快些、再快些。只有他的偶尔出现,会让我偷偷祈祷时间暂停,最好能干脆让我晕倒,然后他把我救走,就像军训的第一天他把那个被晒晕的女生从太阳的毒舌下抱走。但从军训的第十天开始,我们就身属不同的系,他出现的次数,好像比那个月的雨还少。
军训结束了。教官们排着整齐的队列走出了校园,我们列队为他们送行。他们今天唱的嘹亮的军歌,一个月来他们已经教会了我们,他们今天走过的路,一个月来他们已经带我们走熟了。一个月来,我没有更爱党爱国爱民,没有学会组织性纪律性,没有改变对军训的最初看法,但我记住了那个背影、那些发生在某军校里的比我们的军训可怕一万倍的故事,和那一脸藏不住尴尬的笑容。
女同学们就像当年走进电影院去看《妈妈再爱我一次》之前要备好手帕一样,那天准备了大量纸巾,她们知道自己一定会哭,十七八岁的我们,没人舍得离开那些穿着军装的成年男人。一个非常内向的女同学,突然冲进队伍,把一个日记本塞进了他手里,我认得那个日记本,昨天军训结束后,大家都累得倒头就睡,只有她换上便装出去了,回来手里就多了那个本。他愣了一下,稍一点头示意,把本推了回去,他们有纪律,不能要学生的东西。跟上战友的步伐,走了,队列迅速恢复整齐,仿佛这样的插曲根本不曾发生过。有位同学把纸巾塞进我手里,她以为我一定会哭,我确实哭了,但没到用得上纸巾的程度。被军训折磨了一个月,同学们伤的伤病的病,但这一时刻大家都来了,满伍,无人缺席,这样的场景太让我感动了。至于那些正走出校园的教官们,我不会为他们哭,这有什么好哭的?我们已经认识了,我们永远都是认识的。不舍得离开,那就去找他们呗。军训结束了,还有人用“不许离校”这样的“假军规”来约束我们么?
正式开学没多久,我就去部队看他了。其实我很想去看他,想得都要疯了,但我不是那个朝鲜族胖丫头,也不是那个在众目睽睽之下塞给他日记本的内向女生,我甚至不敢主动开口提到他。好在他在我们系里留下了很多“小兄弟”。军训一个月,多数人连自己寝室之外的同窗都认不全,我已经跟不少男生打成一片。“走,冬,看教官去。”他们一喊,我马上省略了所有的推脱之辞,把课程表上的某些字放在自己的“盲点”上,朝着那个背影飞奔而去。
他的部队和我的学校距离有点远,我和几位同学穿过一个嘈杂的菜市场,坐上有轨电车,那是我的家乡特有的一种交通工具,听说他读军校的那座城市也有,听说北京现在也恢复了,在前门那儿,叫“当当车”,贵得要死而且一会儿有一会儿没有破车一个还不够它飘忽的。
在部队里,他是主人我们是客人,在自己的地盘上,他亲切了不少。我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他是用什么办法迅速把我的同学也就是他的小兄弟们糊弄到他的战友那里,把我一个人留在他的房间里。话题像水龙头坏掉了的自来水一样哗哗哗地奔流而出,我们假装看不到天一点点黑下来,事实上我已经看不清放在我膝盖上的那本他的私人像册上那一张张面孔。
像这样聊了几次?我不记得了。他每次塞给我几块拼图,几次下来我拼出了他二十岁前的人生。高干家庭、纨绔子弟这些,他都赶上了个尾巴,爸爸带着年轻的女人离开了家,十三岁那年冬天,他陪妈妈走出法院,一夕长大。哥哥娶妻后的表现让他失望,姐姐是他最爱的女性之一但却嫁了个让他鄙视的姐夫。他一生的责任,好像就只剩下保护母亲。
就在把这些拼图塞在我手里的同时,他说了那让我一字一句记一辈子的话:“男人是贝壳,砸碎坚硬的外表,里面白色柔软的东西就会流出来。”那时的他毕业不到半年,话里全是海风的味道。那是我第一次模糊地知道,男人和男生好像不是一个概念。今天,我已经无法认可这句话所形容的那种贝壳男人,但当时,我只想温暖那白色的柔软。
“病了。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那年冬天我去部队看他,他的战友一边带我去部队医院,一边对我如是说。听说是在队列中站着站着,突然就晕倒了,他的这位颇有些古灵精怪的战友在第一时间抢先对领导说:我去陪护吧。于是,他们接下来的几天都可以翘班了。
我从没见过电视剧里那种阳光明媚整洁肃雅的病房,他住的那间,被东北冬天的傍晚打击得更加萧索,虽然病房里还有其他病友,但在我看来,那实在是个没有人气的地方。“心里的话儿留到下次再说!”他三言两语赶走了来探望他的战友们,实在不肯走的他还推搡了人家几把。终于只留下我一个人,他又不跟我说话,只和他的病友攀谈着,从八百里以外挖出一个他和病友都认识的人,然后大方地把我带给他的水果都分给了我不认识的病人。
天黑了,看上去他不但很健康而且正被从天而降的友情包围着,我要走了。他拉住我,低声说了几句话,闲聊间说到,他生病前去黑龙江出了个差,淘涣到几块漂亮的小石头,“落在老乡家的窗台上了”。不知这几块小石头是不是真实存在过,但这些话带给我的幸福的感觉,甚至直到今天我仍想得起来。
大学的生活终于开始了,上大课、吃食堂、睡宿舍、图书馆、学生会、舞会、卡拉OK、运动会、演讲……你能想像到的大学生活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故事都在我的身上真实发生着,当然,还有恋爱。我们的故事,突然有一天就成了校园里口口相传的传奇。原来,短短一个月,他让这么多人记得这么深。我收下了同学们的祝福,甜蜜时,梦中也会笑,烦恼时,希望这些不明就里的同学统统走开。
大三的一天,大约是秋天,我和班长出去办事,大约是给班上买画板之类。在艺术学院旁边那条街上,我静静地等着班长,脸上应该写满了着“闭嘴”两个字,我和他已经好久没联系了,不记得为什么。像这样的时候,大学四年里,发生过一万次,我没一次舒心过。
一辆出租车停在我前面两三米的地方,停了十秒钟,我瞄了一眼,凭什么就感觉人家是为我停下的呢?我没有答案。别过脸去一秒钟就把这事忘了。回到家里倒头就睡,那是我在学生会里最忙的一段时间,日理万机又累又困。
电话铃声把我吵醒。“今天下午两点十三分,你在哪里?”他像审犯人一样问我,他说“我爱你”时,也是这个语气。那个停了十秒钟的车,里面坐着的果然是他。他说,以为我在等哪个男生,他觉得自己的出现会很不合时宜。唉,我确实在等个男生,班长嘛。我真像那些被丢在老乡家窗台上的石头。不过,能在当天就打个电话过来,已经相当于是一个本来只能考上我们学校的落后生,经过努力能考上北大了。我迷迷糊糊不知回答了什么,但绝对没有抱怨。我这块“老乡家窗台上的石头”,就这样又一次被他揣回了兜里。
刚上大学时,觉得四年会像一辈子那么长,但事实上,“大四”不请自来。那年春天,我们第一万零一次和好时,他往我的寝室打了个电话,当时姐妹们都不在,她们都要考研,全去图书馆、自习室这样的地方去做无用功了,我一个人在寝室里吟诵《楚辞》,或者看些试卷上永远不会出现相关考题的小说、闲书。他的电话让我颇为惊讶,他淡淡地问了问我的工作,然后说,自己要退伍了。然后问我在干什么。“寝室里就你一个人?我的天,你不怕吗?!”他的话让我有点不知所措,这栋楼我住了三年多,这个房间我住了几个月,这里现在灯光明亮,推开窗外面是同学们在当年你们穿着军装列队走过的校园小路上穿行,关上窗这个屋子里安静得只剩下我和书,我怕谁呢?原来,在他眼里,我真的是个女人。也许正是这个迟到了三年多的认知,一下子煞到了我,引起了我从来没有过的悸动。
从此,我养成了晨练的习惯。
这座城市里有个南湖公园,公园连接两座广场,我们的学校在公园一侧的广场边,他家在公园另一侧的广场边。我每天早晨到公园跑步,从这一侧跑到那一侧……怎么可能是一个人。
我们的晨练情缘再度在校园内被传颂。一天我晨练完了回来,寝室里的四姐突然笑嘻嘻地把我拉进她的蚊帐,小声对我说:“八妹,我昨晚做了个梦,梦到你和他一起在南湖跑步,他还穿着军装。”
梦只准了一半。我还没毕业,他已经退伍了。我不明白本国的退伍军人安置原则,不理解为什么脱了绿军装的他,却又换上了黑色的警服。
昨天,我是说事实上的昨天,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二日,我在家里看韩版《流星花园》,里面有句台词大意是说:没有什么你的世界、我的世界,我们站在同一个地方,就可以看向同一个角度,所以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这句话无可辩驳。但事实上,把时间回溯到九年前,我和他站在同一个地方,看向同一个角度,却再也不能像初相识时那样把关住话题的水龙头扭开。
大学毕业,我被家人绑到了北京,本来呆上三四个月就要回去,但阴差阳错地留了下来。第一次回家过年,初五那天,我和他见面了。在他家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给他讲我在北京的生活。他不像认真在听,又不许我不说。他拉住我的手,顺势把我戴在手腕上的一串红玛瑙珠子戴到了他的手腕上把玩,那是大学里最好的朋友送我的礼物,我很珍爱。如果那些落在老乡家窗台上的石头真的到了我的手里,也许它们会是我的最爱,但它们并未存在于我的生命,我最爱的石头,便是此时此刻戴在他手腕上的那一串。那是一串很大颗的玛瑙,他的手比我的大,手腕也粗好多,但他戴着它并不突兀,甚至他黝黑的皮肤与紫红色的玛瑙很般配,我的纤细白滑的手腕戴着它时效果也非常好,我与他,配那条玛瑙,各有其协调处,不相上下。
我们拉着手聊了很久,后来他请我出去吃了顿饺子。回家我才想起,那天“破五”,正是吃饺子的日子。然后又想起,我的珠子。他打了电话,说还我,但我稍微迟疑了一下就说:算了,送给你吧,只要你像我一样宝贝它就好。
本来以为回到北京再呆一个月,把答应人家的事做好就可以回家。但机会从天而降,本来只是临时帮忙的一本杂志,突然问我愿不愿意一直留下来。我对他说,只要你希望我回去,我就回去。他说,我不能替你的人生做决定。其实,当时我很想家,常常抱着电话跟妈妈哭,我也很想他,想试试我们还能不能回到那种我坐在他身边他却和病友聊着八杆子打不着的旧相识的时光,我很不喜欢北京,也不喜欢当时那个杂志里的领导。但我毕竟在北京这样一个城市里找到了落脚的地方,我回到家乡就得一切重来。我很矛盾,我想他帮我做决定,我想他是那个我可以倚靠的人,我希望他能帮我撑起一片天,这次我不想再像军训时那样混身是伤还骄傲地坚持,其实我本来也没那么坚强。但原来,他也没那么坚强。
我留在了北京。他坐火车来看我。他利用假期,在北京停留三天。这三天,他接到的单位的指示是“随时待命”,当时北京与家乡的火车车程最短大约有十小时。他说,有点冒险,但他还是来了。
我围上新买的漂亮披肩到火车站去迎接他。过去的四年里,我们从未如此彼此重视。我看到火车进站,同时,我听到了我和他故事的丧钟。
“三天,时间多得是,咱们想想去哪玩。”他说,“过去四年都浪费了,现在却觉得三天时间很多。”原来,他的爱很浓烈。四年了,我为什么直到今天才学会站在他的角度思考问题。
虽然提前打了招呼,但他的突然造访还是让我慌了神。我不知该把自己的哪一面展示给他。快乐的、还是悲伤的,充实的工作,还是空洞的思念?二十一岁的我,事实上还根本分不清这些情绪的区别。过去的四年里,我的心智好像根本没有成长。我和那个在军训时被摔得全身青肿的傻丫头没什么区别。
我该反省。
我不知他该如何总结这四年。贝壳不再坚硬,曾经“柔软的白色”也似乎变得混浊。此后的几年里,我曾一度理解他在现实中的妥协,并常常责怪自己没有坚守诺言做那盏小桔灯,但渐渐我改变了想法,坚强这种事,不是带血的护膝和护腕就能全权代表的。
送走了他。我累坏了。好像攒了二十一年的精血就是为了应对这三天。回家要坐二号线地铁,我闭目养神,睁开眼时,已经不知车在这环形的轨道上转了多少圈。
他走后,我们打了几个电话,甜蜜得像全天下所有分居两地的情侣一样。我用任性塞住双耳,假装听不到越来越响的丧钟。我突然起意,告诉他,4月12日,我要回去看他。他说要来看我时我有多慌,我说要去看他时他就有多慌。
我选了个到哈尔滨的车,这个车到家时还是凌晨,比起夕发朝至的那种,我们能早见到几个小时。是故意考验我们的耐性么?火车晚点了。电话彼端他气急败坏,问我为什么会晚点……难道,晚点是我的责任么?问我在哪里……难道,嫌火车慢要开个火箭来接我么?其实,只晚了大约十分钟。感觉上,像晚了一个世纪。
生日礼物是一件真丝睡衣。那是我离家近十年来,唯一一次过家门而不入,今后也不会再如此荒唐。但当时,我管不住自己。我默念着那些歌颂爱情的诗篇,尽情挥霍着我们之间的余温。
五一节,我回家,对他说,我们分手吧。我很难过。已经快五年了,他的存在已经是我的习惯,遑论我的心。
第二天一早,好像就是妈妈去买早点时,估计七点不到吧,他突然来了电话。他说想见我。我们约好了地方,离我家很近。以前吵架没这么快和好的吧,我揉着眼睛想着,穿戴整齐了去等他。他开车过来,没有下车,摇下车窗深深深深地看着我。然后说:“行了,看一眼就行了,就是想看你一眼。你快回去吧,别让你妈妈着急。以后你不在家,家里爸妈有什么事,尽管找我。”他又让我回去,我愣在当地,他把车发动,调头。我说:“我回来前给你卜了一卦,说你有牢狱之灾。”尾音已有哭腔。他说:“但愿这个卦不会成真。”我确实卜过这一卦,当时我就认定,这卦一定不会成真!
这是我们之间第一次提到“分手”这个词,唯一的一次。这一次,他不会再因为街头偶遇而打电话,这一次,他也不会因为人生有了新的选择而打电话,这一次,他更加不会因为耐不住思念而打电话。
我们,从此再也没见过。妈妈说,在报纸上见到过他的名字,大约是破了个什么大案。
此后,我和那个四川帅哥还偶有联络。原来,他妈妈一直把我当成小儿媳的最理想人选,而我,竟那样怕她,未免可笑。渐渐地,听说他要结婚了。从此,再也没有他的消息。
那一年,刘小月的宝宝还未出世,一次我去看她,第一次在离开家乡后跟故人提起他。刘小月的表情让我知道,原来,我和他的故事,至少在认识我们的人听来,仍是传奇。
在他之后,走进我生命中的男人都彻底转型,温和智慧浪漫博学成了对付我的必杀技。现在,我已不再只为感动流泪,我不会再让自己的骄傲强行着陆,我习惯了走走停停欣赏身边的风景,我学会了在恰当的时候提起或放下,连我最珍爱的石头也变成了挂在脖子上的玉佛。但在很偶尔的时候,我也会想知道那散落在老乡家窗台上的石头究竟是什么样子,我也会偷偷想像那陪伴了我许久的玛瑙手串现在是什么下场。
他不再是那只贝壳,我想,他的背影也一定不再那么笔挺。如果此时此刻的回忆仍能叫做“爱”,那么我爱上的已只能是同学少年不懂爱情的遗憾。昨天是他的生日,他一定不会知道,时至今日,我仍记得这个生日。
今天把这个故事完整地记在这里,是因为我害怕我会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