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费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11-11-07 12:15:00



生活有时会突然蹦出一只苍蝇,它来得太不经意,又太肮脏,直挺挺地冲进你的嘴巴,在你还不及反应的时候,它就已经和你的唾液纠缠在一起,恶心,很恶心。对着一杯热茶和一屋子安静的空气,却看到一本糟烂的书时,那本书,就是这只苍蝇。

光合作用垮了,这让我意识...

有朋自成都来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11-10-20 21:25:00

有朋自成都来,我该如何形容这种带着窃喜的小心情?一年多了,我的生活极其规律、节奏一成不变。似乎我终于从一个无可救药的小资文青升级成了饮食男女,但这样的升级却让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智慧倒退,或者,我本来就不该是这样的。随兴所致的痛快爽利,我永远也放不掉。哪怕只是一趟耗时七个多小时的高速之旅,也会让我倏地一下捡回流浪的感觉。

成都的朋友来了,我有多想念他?现在恐怕谈不上。真正的想念,往往开始于见面之后,终止于作别之时。让我向往的是因他的到来而被改变的生活节奏。对于每日同款的生活,我已经腻烦了。

我不知是该反省自己的尚不定性,还是该庆幸自己的走位飘忽。或许,这就是我的定性?我的本性就该是个飘忽的人?我本就不如何需要爱情,特别是在它与我任性固执的自由发生冲突时。

生活似乎要发生变化了,我有些害怕,但更多的是期待。

又或许,我该把问题交给时间,让它平复我这种悸动?毕竟我已经不年轻了。但,我却又真的并未觉得自己折腾不起。一年多来,我的生活,到底是理顺了,还是变乱了?

天知道我在想你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11-10-18 19:09:00

总是对现实的生活不满足,总是怀念过去的时光,总觉得自己本不该活成这个样子,总是对得不到的东西念念不忘,这或许就是贪婪人类的劣根性。一如我最近的想家。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这话说得真好。

如果消极一点,便可以说,人的一生是由无数缘分组成,不止人与人的相遇,甚至到云层深处的景色,捡到流浪的小狗,更甚至被一场预测外的雨淋湿了头发。如此说来,总有很多缘分来得不尽如人意,但过尽千帆后牵肠挂肚的,却往往是那些孽缘。那常常对着一杯茶或一杯咖啡就能想起我的人,我总会淡忘,但把无助的我扔在繁华而陌生的城市的过街天桥上叹息的人,却偶尔会从我的记忆深处跳出来扰乱我的思绪,至于身边那时刻陪伴、处处忍让的他,见得多了,反倒有意地去忽视他的价值。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经历了怎样的无奈,纳兰才会念出这样无奈的句子。初见时,我还是无知弱女因舍不得一头长发悲愤不已,他刚出了校园不知前途在哪却已经端起男人的架子。如今,我们十年不联络,我只知道自己已经长大甩着一头清爽的短发在都市钢筋水泥的丛林中寻找着新鲜空气,却不知他是不是还有十年前的闲趣用孩子的笔体写下个谁出看不懂的签名。想再联系一下吗?还是不了吧,放不下的只是当年青春的记忆,那时的感觉如同一件古董,打破了,可就再也无从修复。

突然非常怀念单身的生活,因为可以肆意地思念。

美丽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11-03-14 12:15:00

走在都市街头,看惯了行色匆匆的人群,无论是否躲在化妆品的掩护之下,一张张面孔都逃不掉“平凡”这个标签。但也总还有些特例。

不久前的某一天,在八通线上,非高峰时段人也不算少,我特意在四惠站最后一个上车,迈进车门就不再动,等车门关上,这里这一路过去都不会变得更挤,因为下一站起就将开启另一侧车门。

四个年轻人站在我旁边,他们一路谈笑着。其中两个站在我对面的男孩子——我想他们应该是孩子吧,虽然从脸孔来看,他们的年龄可以是二十岁到四十岁中间的任何一档——我看了一眼就不想再看,与我同侧站的是一对小情侣,女的背对着我,我看不到她的样子,只看到她不停把手放在男友身体的各个部位,操着浓重的东北口音说着“今天我觉得你更好了”诸如此类的情话旁若无人。

情侣中的男生,我一眼看去便不舍得挪开视线,虽然羞于盯着他不放,但还是忍不住用余光扫着他。他大概有一八二吧,身材稍瘦但很结实,皮肤黝黑,眼睛圆圆的闪着不太明显的亮光,嘴唇略厚,五官搭配得相当恰当,随便一笑脸蛋上就露出一对深深的酒窝。头发染成栗色,很普通很常见的发型,头发洗得很干净,发丝随意地散着。他带着些痞气,看上去是那种学习成绩不够好的孩子,大约是终于从中专、大专或大学混毕了业,伙同女友和两个小马仔不知天高地厚地来北京讨生活。 他指挥女友和马仔们在传媒大学下车了。我得以看到这位女友的脸,其实大约一六三的身高让她在抱着他时显得很般配,但遗憾的是,地包天的下巴和没有突出优点的脸让她落了下风,过分主动不管不顾地人前示爱则让她干脆无法翻身。 不知这几个辽宁的孩子来北京做什么。许是来报考电影电视类学校的?心里装着明星梦的?会这么想,只因为那个男生,他真的生了一副好皮囊。

周末在双井逛街,到麦当劳喝水,旁边的四人桌,一个个地走来了五个老外,四男一女。他们随意地把外衣丢在桌上,又分头去柜台消费。我大惊,这是小说《暮光之城》中的吸血鬼家族走到我身边来了吗?以我看欧洲或美洲人的眼光来评价,他们都很瘦,个子偏高,是极美的一伙人。一个男的头发烫成了无数的小卷,及肩的长度像个扇面散在脑后,他眉毛很浓,杏仁形的欧式眼,如果不是平坦的胸部,我几乎怀疑他是个女人,不是阴柔而是精致;还有个男的,短短的头发,额上有一撮稍稍挺立起,样子很干练,相比同伴,他像是更精于体力劳动;一位看上去最年轻的男孩,如果可以我愿意用“惨白”来形容他的肤色,但他脸颊上的红晕告诉我,吸血鬼只是我的臆想,他是这世上少有的金发,发量不多,薄薄的一层软软地贴在头皮上。在这么多帅哥的光环之下,唯一的一位女士并不逊色,她的脸很现代,看不到彩妆的痕迹,但红唇、褐色的眼睛和小麦色的皮肤各自安守着本份的颜色,她低声与同伴说着话,店里熙攘的人流和过分热情的中央空调让温度虚高,她把外套脱到肩膀以下,露出黑色背心的肩带,只见健康不见性感的诱惑。他们每人自己去柜台买了汉堡、可乐或薯条。他们低声交谈着,更多的是用眼神交流,拿了食物来坐下,或起身去柜台,互相不打招呼,只看上一眼就够了。他们没有大笑,淡淡的笑容挂在他们眼角。是吸血鬼家族来北京旅游?他们也吃这些垃圾食品,坐在中国的快餐店里没有眼球眼色突然变深或突然无法控制自己的行动箭步跑开,看来他们是“吃饱了”才来的。

我拿了可乐离开,随后两次从麦当劳门口经过,我总会看看那张桌。不知道五个人是如何坐这张四人桌的。但他们在我走后不久就离开了,那张桌换了不同的人坐,再也没出现那么多那么精致的脸孔。

从此江湖搬迁到天堂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10-12-06 21:06:00

正在家看着肥皂剧,听到金庸逝世的消息,心中大恸(“大恸”这个词,似乎就是在金庸的小说中学到的)。

虽然进而听到了辟谣的消息,但送金庸与送启功全然不同,送金庸就像是送走自己的少年时光,谁还能送走自己两次呢?

第一次读的长篇小说是《神雕侠侣》,小学毕业考试前一天塞在坐垫下面偷偷看的小说的《倚天屠龙记》,看过的第一本毛边书是《射雕英雄传》,从中学时代到大学时代,每个假期要补课、要写作业、要吃喝玩乐,但总忘不了睡在书柜里那些《笑傲江湖》《书剑恩仇录》《雪山飞狐》们。表哥上大学时开书屋拿走了我所有的存书,结果书屋被一把火烧个精光,再加上狐朋狗友们借书向来是有借无还,我扔了席娟、扔了琼瑶、扔了古龙,却一次又一次地把书柜里残缺不全的“金庸全集”给补全。

陈玉莲、李若彤、吴倩莲、刘亦菲,谁都演不出我心中白袂飘飘的小龙女,倒是十几年前的一个相亲节目中举着“杨过何在”牌子的某女让我偶尔想起常觉可爱;不喜欢黄蓉,因为她从《射雕英雄传》中黄老邪的女儿到《神雕侠侣》中郭靖的老婆,变得让我辨认不出;不喜欢王语嫣,因为她对段誉从不爱到爱的转化在我看来没有结实的缘由;不喜欢《连城诀》,因为整部书越看越觉得世界之黑暗实在恐怖;不喜欢韦小宝,即使梁朝伟的演技再传神,这个妓院长大的痞子也只是个流氓;也不喜欢金庸,因为他给我喜欢的小昭、郭襄这些玲珑剔透的女子安排了没有任何余地的悲伤结局。

我怎能不感谢金庸,他的故事自成江湖,让我有了喜欢和不喜欢。在学校和家两点一线的生活中,这些飘渺江湖的故事是我能看到的爱情、友谊、智慧、争斗、恩情,间或出现的诗词、音律、历史故事也让我眼界小开,原来书上写的,不仅有XYZ、主旋律。

当我长大了,金庸的小说已经成为耳熟能详的故事,可以随时拉过一个孩子为他讲上一整天。不再补课、做作业、上课、放学,自己的时间越来越多,却早已不再翻动那些儿时的记忆。

今天,听说金庸死了。回忆起的都是他笔下的江湖。其实我真的不喜欢金庸其人,虽然他作为武侠小说巨匠和成功报人让我景仰,但他和央视玩着“一块钱游戏”,任由别人把自己亲手创下的经典糟蹋成李亚鹏VS许晴、黄晓明VS刘亦菲,更何况他顶着“大侠”的虚名去领了什么西贝桃花岛的居留证,难道他不知道?那桃花岛一旦冲出读者的大脑到现实世界就算有再多奇门八卦阵也不能达到读者的要求。

金庸死了,其实这消息是真是假没什么重要。他的死讯,把很多人尘封十年以上的少年情怀又勾了起来,怀念金庸,其实怀念的是自己。其实对于武侠小说的读者来说,金庸早就死了,就在他发表了《月云》之后,他就已经死了。如此看来,对读者而言,金庸存在于“飞雪连天射白鹿 笑书神侠倚碧鸳”中,永远不会死。

江湖被金庸筑进读者心里,从此即便江湖搬迁到天堂,心中的江湖,色彩不会变浓或变淡。天堂和心里的江湖,各得其所。

绝对陌生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10-11-01 14:18:00

从家乡回来。

差不多两年没回去了,早晨六点刚过一出火车站,就被眼前的场景吓住了,这座北方的落后省会城市,何时竟发展得如此车水马龙?

这次是为了大学毕业十年的同学会回家。其实想见的同学只是有限的几个。同学之间的情谊真挚不假,但事实上,十年的时间足以让一切友谊的强力胶失效了。十年前亲密的同学,如今仍然亲密;十年前点头之交的同窗,如今仍相对无言。只是同学这标签实在宝贵,即便无言,只是相对着,也是安全的。

真正想见的同学们,大都因各自的理由没有到现场来,但我却见到了每个想见的人。

几个同寝室的姐姐提前为我小聚了一下,我们像十年前一样地互相开着玩笑,说着她们那些像没吃过饱饭一样的老公,或者淘得上房揭瓦的儿子,过程中,各自家里的男人相继打来电话,问些最无关痛痒的话却流露出最实在踏实的温暖。在同样的大学生活中画出不同轨迹的我们,如今又在不同的生活轨迹中找到了同样可靠的归宿。曾经的美貌或平凡、贫穷或宽裕、优秀或拙劣,都随着学生时代的结束而结束了,当我们回到同样的起跑线,朝前跑了十年后,才发现曾经明里暗里的攀比其实毫无意义。反倒是在那四年里不经意间留下的情谊,使我们在十年之后仍可以为了一次小聚而认定路途、时间、疲劳、暂别亲人,这些都是值得的。

阳阳是有些遗憾的。父亲的脑溢血将他带回了家乡却留在了医院,我们在校园匆匆一瞥,我为他别上这次特制的十周年纪念的胸章,却甚至来不及与他道一句你好。我们分别返回北京和沈阳时,又意外地坐上了同一趟火车,但却因车厢中间隔着车头而无法相聚。同船渡却各自留在船头和船尾,看来,我们前世修得还不够。

多数同学是在同学会现场见到的。岁月并未在我们脸上留下太深的痕迹,我们一下子就认出了十年没见的同学们,大家寒暄着,和十年前一样嘻笑着。曾经生活的四年的校园,不但人非而且物也非,我们在簇新的教学楼和宿舍楼中间寻找着当年走过的小路、坐过的长椅、奔跑过的运动场和种下的树。多数的痕迹都被我们找到了,但它们经历十年的风雨后已变得让我们这些昔日的主人几乎认不出它们。我们在老师的指引下在学校里挑选了几处留影,但这些已与我们毫无关系的背景,让这些留影的意义打了折扣。只有那块校训石还让我觉得亲切,但石头上的字我早在十年前告别时就已经将其淡忘。

聚会是快乐的,我们做着学生时代的游戏,像十年前的那个四年间一样笨拙地跳舞。时间假装忘记了我们的存在。事实上,十年的时光我们并未荒废。我很惊讶地发现,十年后的如今,每个同学都把生活过得如此丰富多彩,他们在事业上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升迁,天真烂漫的孩子成为稳定家庭的调剂。我们发自内心地微笑对视着,学生时代对彼此那些幼稚的评价,瞬间就改成了清一色的好评。

但同学之间的温暖,我总认为那是虚幻的,它的美好其根结无非就在于它所走过的时代是纯真的,甚至这种友谊的美好是带有自恋及怀旧的倾向的。真正的温暖,是寒夜里守候在车站,向被挤下火车睡眼惺忪的我伸出的手。

生命向前进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10-06-25 08:49:00

来宝不吃东西,好几天了,瘦成了原来的一半大。我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每天除了洗漱睡觉其他在家里的时间都蹲守在他身边,捧着各色狗粮哄他吃一口吧吃一口。他晃了晃大尾巴用他单纯的眼神告诉我,那个什么,有点饿,但不想吃。昨晚到网上给他买了12罐狗罐头,顺便跟店主聊天,人家一听就明白了,你家大花狗这算不错的,还有的遇到这种情况会脱水呢!啥情况?发情呗!……原来,来宝长大了。

猪小弟每晚开着人人网,屏幕上那些青葱少年们留下的文字,除去或荤腥的段子或无聊的转帖,剩下的可以简化成一首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亦或这一首:凤凰花吐露着艳红,在祝福你我的梦,当我们飞向那海阔天空,不要彷徨也不要停留。又到了毕业的季节,十年前我唱着《祝你一路顺风》送别那些兄弟姐妹,今天,猪小弟也要离开校园,把最浪漫最冲动的时光刻在学校的树根上,等它慢慢被青苔覆盖……原来,猪小弟长大了。

++拿过我的工作卡,上面我那张长发飘飘下巴上还有颗青春痘的照片让她有些不敢认。“变化好大啊”“看上去好文静啊”。再怎么惊世骇俗的心理年龄测验结果也改变不了的事实,就是岁月从不会倒流;再怎么害怕成长也还是不得不承认,人的年龄增长就像树的年轮增长一样只以时间为依据穿越只是传说。不再是随便少吃几顿就能瘦腰的我,不再是随便贴个面膜就能容光焕发的我,但当我终于接受了这个事实,却也欣喜地发现,原来我不再是执着于是城市征服我还是我征服城市的我;不再是不论大事小事非要在口头上分出胜负对错的我;还是爽利大咧咧的我;还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爱憎分明的我……原来,我也长大了。

生命就这样向前推动着,一如日本干掉丹麦或斯洛伐克干掉意大利,不会因为一球在手就停止进攻的脚步,一如植物大战僵尸每一局结束都会记住些进攻退守排兵布阵安营扎寨的法则。当我在生命前进的步点中轻舞飞扬,我,心存感激。

南非时间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10-06-13 07:46:00

第几次经历像世界杯这样的大赛?我已经懒得去数了。从没跑过一天足球的我,却已经为足球大赛数次熬夜,把我的青春时光调成蝙蝠的节奏,昼伏夜出。但大赛总是能让人兴奋,特别是像世界杯这样,参赛名额在各大洲的平衡分配使得这片赛场变得贵族与草根平起平坐,世界被垄断的同时,世界也在被颠覆。

世界杯前两个比赛日已经结束,唯一可用的形容词就是“乏善可陈”。贵族没有高贵的气质,草根没有草根的冲劲。唯一的安慰来自近邻韩国,2比0干掉六年前的欧洲杯冠军希腊,无论平时再怎么酸溜溜地叫人家“高丽棒子”,面对这样胜利,也还是要称赞人家一句:真争气。不过,听说韩国媒体已经建议国家队把除名改为“朴智星之队”,真行,俺们把乒乓球队改名叫“长虹之队”还能赚点广告费哩,您改个“朴智星之队”,置攻入第一球敲开胜利大门的李正秀于何地呢?逮个机会就搞个人崇拜,这是啥习惯捏?

一晚上一晚上地不睡觉,还没有水银泻似的进攻、行云流水的传接、固若金汤的防守、bulabulabula来刺激我那直打哈欠的神经,确实熬人。但我还能熬着,这似乎也让我看到了在自己身前刚刚溜走的还余个背影的青春的尾巴。

每天看球到凌晨四点多快五点东方渐亮,然后找个沙发认真睡上一个多小时,这也是为上午做版补充体力的唯一方式。偏偏今天凌晨非常不爽,某会议室的四个沙发躺了三个男生,其中一个又臭又打呼又磨牙,我进了会议室就觉得空气不对,被乏味的英美之战折磨至死的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寻觅一个空气洁净的房间,一头栽倒睡去,早晨六点睁开眼发现臭男生已经不见。我出了房间才发现,房间外的空气真好!……我真恨不得把自己扔进洗衣机,洗衣粉、消毒液兜头倒下转上两个小时……不过我还得谢谢他没放P……

南非时间,其实还是很多小快乐。比如前方的记者飞一说话,我们就讽刺他又坐在甜水园的家里瞎编;再比如一个晚上献给阳阳数十通闪电看他一回一回又一回地变成炮灰;再再比如每晚打赌的进球总数,无论谁做庄从来没赢过……

这样的南非时间,要经历整整一个月。我恐惧这些辛苦,我也享受着这些快乐。

P.S.趁着世界杯的热度,京城某报上的一则隆胸广告创意被我和同事评为最具想象力及最具时效性的广告词——男人的世界,女人的杯。狂笑。

生活气息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10-05-27 22:01:09

今天休息,非常舒服的一天。生活气息扑面而来。

早晨七点多从噩梦中惊醒,做了个奇怪的梦,自己在冬天里不知为何到了个奇怪的农村,黑色的大老鼠不时地在我周围跑来跑去,我苦苦哀求,村长才终于同意放我走,但离开村子的路有一段上坡,上面结满了冰,我无论如何也爬不上去,吓醒了。不敢马上再睡,就去喝了杯冰镇饮料,刷了刷牙,上个厕所,终于安定下来。

一觉睡到十点,泡了澡,看了会儿美剧,已是下午两点。把豆豆塞进双肩包,推出我的小自行车,带他打疫苗去也。这一个星期,豆豆长大了一个头,看来,他和我一样爱这个小家。

刚骑上车,就看到了薇薇妈。她说:“咦,冬冬,你的车没气啦!”于是,薇薇妈喊出了薇薇爸给我打车气,薇薇爸又帮我调整了车座和车把的高度,我就趁机把豆豆从双肩包里抱出来给薇薇爸妈玩。

薇薇爸给修整过的车果然不同了,骑起来非常舒服。我骑着小车哼着歌背着双肩包行进在小雨中,感觉像极了多年前上学的时候。

在宠物医院,医生和两位带宠物来问诊的大妈对我收养豆豆交口称赞。打完疫苗,雨下得很大了。医生便让我在医院里等会儿。雨差不多停了,他拿个抹布帮我擦了擦车座,我就又骑着车哼着歌背着双肩包带豆豆回家。

这一路都让我想起中学时代,爸爸隔三差五就会给我的自行车打气,我每天骑着车上学放学,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家里都离不开学业的压力,但从学校到家里的这一段路上却是轻松自由的,充满了歌声与欢笑,就像今天这条路。

不过这期间还是有让我大感意外、学生时代不曾出现过的挠头雷事。医生告诉我,原来豆豆是个小女孩!出门时,我还以为他是个弟弟,回家时,她就已经变成了妹妹……

现在的豆豆是个让人放心的健康小狗了。我把她从洗衣间放出来,她兴奋极了,但却让来宝非常郁闷。

来宝遛弯回来,本想趴下睡一会儿,但豆豆总是凑过去抓来宝脖子上的毛,来宝往左边躲,豆豆就到左边来抓,来宝往右边躲,豆豆就到右边来抓,来宝站起来去喝水,豆豆就从来宝腿边钻过来往上面抓。来宝崩溃了一次又一次,不时地向我摇尾巴,如我在梦中哀求村长一般地哀求我管管豆豆。直到晚上九点,豆豆也累了,来宝才终于解脱。这一个月,来宝已经从一个大胖子变成一个小胖子,我估计豆豆出山后,来宝就能变成瘦子了。

世界杯越来越近,却有这样的一个休息日,真是意外之喜。

和谐的周末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10-05-23 19:39:00

这个周末只有一天。休息得很快乐。

豆豆体检有惊无险,虽有无良庸医说他感染了细小,但好在还有善良的医生给他重新检查,活泼健康的他堂而皇之地走进了我的温馨小家。在回家的路上,我轻轻对他说:豆豆,你终于有家了。这让我自己都有些感动。

安全起见,我还是把豆豆暂时关进了洗衣间。不再流浪的他很快就露馅了,在洗衣间里非常不老实,呜呜呜哇哇哇地叫个不停,一定让我陪他玩。当他发现叫不动我,就恢复了安静,而后悲愤地坐在地上撕报纸。我猜,他一定一边撕一边抱怨:讨厌,哪有你这样的姐姐呀……

富贵和来宝今天都洗澡了。富贵自从春节后就没洗过澡了,今天给她洗完后吓了我一跳,原来她这么白呀……

还给大树洗了个澡。把他搁在水盆里放在洒满阳光的阳台上,他开心地打着滚。这样开朗的大树,我许久未见了。

今天太热了,直到下午六点,室外温度还有三十五度这么高。来宝在外面走上三分钟不到,就伸出大舌头来不停地喘粗气。回家后,把他拽到淋浴下面洗澡,他特别享受。

与前天刚来家里相比,豆豆更加活泼了。晚上把他从洗衣间里放出来,抱着他跟妈妈视频聊天,妈妈也很喜欢这颗“夏日新豆”。我一个没注意,豆豆就偷偷跑了,一下子从沙发蹦到地上,和来宝互相调戏。结果这“豆包组合”都表现出了公狗的特性,各自在我干净的客厅里撒了泡尿……我知道你们想占地盘的迫切心情,但你们在我的客厅里随地小便,这不是讨打么……

在世界杯大战临头的苦日子里,有这样懒散的时光,真好。

夏日新豆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10-05-21 14:43:03

家里来了个新成员,叫豆豆。是个小土狗。

早晨豆豆跟着同事一路上了三楼,然后就在美编室扎下了根。黄黄的小狗,大概不到两个月的样子,无辜的眼神、动作还有些笨拙,活泼而安静地在屋子里跑来跑去。我一下子喜欢上了他,并且一下子就决定把他接到我的家里。

从前家里曾有过诸如蛋黄、秋秋等小狗,但都因各种原因被我放弃了。每次放弃一只小狗,都很伤心,这次,要把过去对流浪小狗的亏欠在豆豆身上弥补回来。

现在,家里还有来大宝。他是个乖巧、听话、安静的哥哥,希望豆豆也能像来宝成长得那么好~

豆豆,欢迎你来到我的温暖小家~~

蛙鸣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10-05-20 13:33:00

又到了世界杯季,本来跃跃欲试的情绪,总是会因琐碎边缘的工作而变得烦躁。每到这种情绪冲上额头,家就像个小小的冰镇城堡,让我迅速冷静下来。

近些天,每个下午没完没了的会开得我头昏脑涨耐性全无,过些日子,每个晚上和下午都要在报社与让我兴奋的世界杯和让我沮丧的世界杯报道为伴。这样的生活会让我在短短两个月里老上至少五岁吧。好在,我还有自己的世界。

每次拧开门锁,来宝总会甩着他的大尾巴呜呜地叫着来欢迎我,兴奋地让我帮他套上“背背佳”,一蹦三跳地与我一起到京东高档社区的后花园玩耍。无论我回来时是艳阳高照、狂风大作、阴雨绵绵,还是夜深人静。也只有把大脑留在家里、把来宝带在身边出去走走时,我才觉得生活是真的恬静,真的过上了自己想要的日子。

半个多月前来宝刚来那会儿,我带他到后花园,差不多半年的时间没去了,豁然发现在倒春寒的威胁中,后花园的花花草草已然勇敢地绽放出自己的柳绿花红。花园里有个人工的小小池塘,刚注了点水进去,就有年轻的家长带着四五岁的孩子们在池塘边捞蝌蚪。不知是蝌蚪族群真的太过庞大,还是这些捞蝌蚪的人们捞了它们上来就又当场放生,总之,近些天再走过那片池塘,小桥的方向已经不停地传来“咕咕”的蛙鸣。

傍晚时分,似乎小区里每家都会有老人或青年夫妇到花园来遛弯,很多人身边也带着狗,但它们通常会比来宝的体型小上很多。在这种天远地偏的社区生活过一段时间后,居民们早已忘了“大狗凶猛”这条被宣传了多年的错误结论。来宝的大脚丫踩在花园的柏油路上,发出灵巧的哒哒哒的声音,遇到邻居领的小狗们,他就与它们追逐一番,然后加快脚步跟上我,他在遛弯的人群中间穿插着,让我不时地听到人们对他的赞美,比如“真漂亮呀”、“真大呀”、“该减肥了”,或者对身边或怀里那还没有来宝高的孩子说:“看,宝宝,大狗狗!”然后,孩子们就会向来宝投来喜爱、探究和害羞的眼神。

与违心地伺候世界杯相比,这样的世界,如同世外桃源般精彩。所以,到后花园去听蛙鸣,我几乎从来不拿手机。假装这个世界已把我遗弃,假装我已把这个世界忘掉。

这个夏天,那简陋小桥下的蛙鸣,但是我身边最美的风景。

职业病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10-05-15 11:07:51

从事一项职业时间长了,肯定会有职业病的。

比如,猪小弟的爸爸妈妈哥哥姐姐都是人民教师,他就饱受教师的职业病之苦,据说是从小被念大的,那么聪明的一个孩子永远得不到肯定。让他说呢,教师的职业病就是永远认为眼前的人不够完美,需要进一步成长。“教育”就是人民教师们的生活方式。BTW,他还真是有一颗强大的心脏,从未得到肯定,却那么自信……

我的妈妈当了一辈子会计,我也饱受会计的职业病之苦。前日与她通电话,她愤怒地表示现在不吃大蒜,因为太贵了。我很奇怪,她跟我爸两个人,炖个排骨,能放几瓣蒜,估计炖一次排骨最多能增加一毛钱的成本吧?这还不计猪肉降价从而使成本下降的部分。不过她还是经过计算后表示不能助长手攥大蒜哄抬物价的奸商的歪风邪气……当然,她的职业病不只体现在一头两头大蒜上,更加不只体现在我们家的吃穿用度上,甚至就连政府出台个啥措施她都能迅速地在脑子里拨一通算盘珠并在自己家或者亲友家找到落点……“算账”就是她老人家生活的方式呀!

不过今天想说的职业病呢,是说干我们记者这一行的。

前日早晨我去发版时发现,美编室调度的桌子换了一张,就问大范姐,原来那张桌子呢?大范姐张着她那张大嘴大笑着说:腿儿折了,换了。在她身后,晓丹姑娘也张着她那张大嘴大笑着说:大范,我看你还是写个条贴在这儿吧,谁进来都问一句,这一早上你不嫌累呀。

晓丹姑娘于是亲自帮大范姐写了个条:原来的桌子坏了,谢谢关心!我一看,字是不小,但也没说明白呀,人家看了肯定会问:咋坏的?那不是大范姐还得再张开她有大嘴大笑着解释一遍又一遍么。我就在条上加了个括号:腿断啦!!

做完版后,在走廊看到晓丹姑娘,她张着她的大嘴大笑着对我说:你加了那一句,还是没堵住大家的嘴,还有人问:谁弄断的?

看,这就是记者的职业病嘛,无处不新闻,无处不提问啊。

不过,也有例外的。要说记者都该对新闻事件很敏感吧。比如世界杯现在都预热得烫手了,再不看足球的,也该知道点梅西、鲁尼、C罗这样的名字吧?但还真有例外的。

爆肚姑娘想跟我们一起做世界杯,名记棒棒决定考考这个连足球是圆是扁都不大搞得清楚的姑娘,但又怕题目太难把她考哭了,就问了个简单的:你说几个世界杯球星吧。七百多人呀!从哪不能挑几个出来呢?结果爆肚姑娘在网络上一通狂搜,然后说:小罗、穆图、巴罗什……棒棒只得如实地点评一下:小罗没入选国家队,穆图和巴罗什所在的国家队没进32强……

其实这个事我挺不明白的。爆肚姑娘搜的是什么网页,怎么能搜出这三个人来呢?我对那个网页很好奇……我于是在百度和谷歌上搜啊搜,试用了若干个关键词组合,都没能搜出小罗、穆图和巴罗什的组合……

我的职业病犯了,我去采访了一下爆肚姑娘,到底是从哪个网站找到的这三个名字?她杏眼一睁说:你敢把这个事说出去,你等着!!于是我又很好奇,我能等来啥捏?所以我把这个事写在这儿了……

耍狠的后果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10-05-12 18:53:21

今天凌晨两点多被一条短信吵醒,我却无比感激它。刚做了个梦,太可怕了!

昨天刚刚海K了来宝,晚上就有像老虎那么大的猫闯进我的梦里,横七竖八差不多有十只的样子挤在我前面,我拼命想走出那间肮脏混乱挤满老虎猫的房间却找不到路。好在这些老虎猫都背对着我,要是让我看到它们的大脸,估计我会在梦里大叫出声来吧。

吓坏了。好在醒了。

是有别的动物神仙看到我海K来宝,就托了个梦来教训我么?还是来宝自己就会升坛做法?怕怕呀……

其实已经是第二次半夜里因短信赶走我的噩梦而心存感激。上一次白天里一连看了两季的《真爱如血》和好多集《超异能世界》,各种各样的鬼没完没了地从坟墓里爬出来爬进去,虽伴有美丽的爱情或正义的胜利,但这样的情节还是影响到我的睡眠呀。梦里出现好多鬼,楼上楼下都是鬼,屋里屋外都是鬼,terrible啊terrible!

也吓坏了。也好在醒了。

生活真有意思。白天里,自己安排的生活有喜怒哀乐,梦境中,睡神安排的生活原来也是这样五味杂陈。

爱有条件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10-05-11 21:20:00

爱是有条件的,至少,温和的爱是有条件的。

来宝哥去德国,来宝来了半个月了。三岁半的他明显更懂事了,他更安静,与人更亲近,进退也更有分寸。我更爱他了。但他还是惹怒了我。

他和一个小母狗——说这个母狗小,不只因为她只有七个月大,也因为她是一只纯种的小鹿犬,她甚至站起来也够不到来宝的下巴——玩儿得兴起,我走出了很远仍唤他不回。怒气就像高压锅的塞子被蒸气顶开一样蹭地蹿了起来,我快步回去狠狠打他,把拴他的粗绳子对折狠狠甩在他的背上,对他吼着让他“死回家去”。他果然把小母狗丢在脑后顺从地低头回家了。他吓坏了。我的气早就消了,却在消气之后仍不给他一丝笑脸。

我讲述的这个痛打来宝的人,她是我么?来宝哥,你看了这一段不会从德国杀回来胖揍我一顿吧……

 

离开家后不停想起昨日打来宝的事,很想回家安慰他。今天回到家,来宝又像昨天根本没有挨过打一样甩着大尾巴欢迎我,兴奋地跟我出去玩。这让我心生愧疚。但我仍不可能原谅他的不听话。他若再犯,我必定再打。爱他就会希望他处处都好,怎么可能让自己心爱的宝贝成为别人眼中的麻烦?

所以,我根本无法理解溺爱孩子的父母。

怪天气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10-04-14 13:38:37

已经是农历三月初一了。无论怎么算都该是春天了。但我还穿着冬装。

其实我还算是好的。在老家东北,大暴雪让长春的父老乡亲没水喝。好在水只停了大半天。但也够吓人的。

最吓人的还是这天气。习惯了干旱的地方突然没完没了地天降甘霖,习惯了雨润的地方却大地被太阳撕开了深深的唇纹。恐怕四川人民也唱不出“太阳出来喜洋洋”这样的民歌了吧。

今天早晨来上班,又听说青海地震了。这已经是今年听到的第几起地震?地球,你怎么了?

这样的天气真是有些怕人的。实在是有些天怒人怨的味道。现在明白了平日里自己的随兴都是生活状态平衡下的产物,一旦有了人力不可抗的动荡因素,安全感荡然无存。

都说天灾是人祸的产物,是人类因为自己的贪欲而残忍地给了从地壳到天空太多压力。要遭受怎样的惩罚,才会让他们的狼子野心收敛?怕~~

桃李春风酒一壶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10-03-15 14:37:10

多久没有部门的人一起去郊游了?所以,虽然遭遇倒春寒天降大雪,但这次快乐的出行我仍将其命名为“桃李春风酒一壶”。

冬奥会虽然有些辛苦,但部门里气氛很好,娜娜、小薄这样的外援也与我们很相处得来,所以,做得还算开心。上个周末的出行,就是为这场战役庆功,终于去了闻名暇尔的山吧那里。

早在出行前,就一部分人对酒桌心向往之,另一部分向往的同时又因自身实力的关系而颇有几分心中惴惴。

就新人而言,一心向往的肯定是如白。刚坐上酒桌的第一天,她就豪迈地拎着个酒瓶子去找她的后妈、飞叔、野大爷们敬酒了,本来我们都担心这个酒肉版组会吓坏了这位二十出头的无知少女,没想到我们这群二十三十四十的老家伙却被这位无知少女吓掉了下巴,行,能喝!真能喝!!

至于心中惴惴又放不下向往的,当属如梦。她提前一个星期就请好了假,每天叨叨二十遍出去玩出去玩,终于到了酒桌上,才又想起自己确实不是很能喝……她咧着个不大不小的嘴巴举着个半满不满的酒杯去找野大爷喝酒,东北活雷锋野大爷看到美女,头一热,一仰脖,咕的一杯入肚,此时如梦正含了一口酒如同含着一口药故做优雅地扭着个胖腰回身咽下去,一扭头,咦,人家的酒没有了……“袁老师,咋一转身你的酒就喝没了呀!”如梦一着急,一口大碴子味儿就跑了出来。

野大爷和如梦的缘分不止于此。打真人CS时,野大爷变成野兄弟,歪戴着帽子做土匪状端着枪就往前冲,他不先“死”谁先“死”呀。还是如梦聪明,穿着比她的身长长两倍的背心,把半人多高(以她的身高为标准)的枪当拐棍使,大部队全冲到前面去了,她一个人在后面对着枯树发呆也不嫌寂寞。虽已“死”了但心在沙场的野兄弟闲来无事和如梦聊了几句,突生一计,以恶男强暴弱女的姿态抢来她的背心和枪,干起了在背后放冷枪的勾当,并成功射杀了我呀!!大家拖着疲惫的腿撤下战场后,野兄弟和如梦赶紧玩了一次场景回放并留影纪念这次强暴事件。

这次大家还过了“杀人瘾”。也许是因为太久没玩了,多数人的技术已经下降了,部分人的水平下降到令人发指的程度,猜一次错一次再猜一次再错一次但屡败屡战,我只能说大家真是勇气可嘉。在众人水平回落的大背景下,野大爷的突飞猛进显得如此宝贵。去的路上他还面对一群匪不匪贼不贼民不民的人猜不出个三四五六,过了一日一夜就能在酒醉之后仍保持高精的准确度了。不过,他以不变应万变的发言“如果你们认为我进步明显就请相信我的判断”听上去实在有些不怎么谦虚。更宝贵的是,野大爷对杀人游戏那是相当上瘾啊,在MSN上打招呼都变成了“你好,我是平民”,下次他用这种方式跟我打招呼,我是该说“我是警察,天黑时已验出你是明匪”呢,还是说“很遗憾,我是匪徒,天黑时已经杀了你”呢?

最后,老天用一场大雪为我们送行。怀柔之旅结束那天,天降大雪,气温并不如何低,空气变得更加清洌。虽然在东北长大的我对打雪仗、堆雪人这些小时候就已经玩剩下的游戏弃若敝履,但立冬出生的我始终对雪抱有依赖的心情。一场瑞雪,洗净了我们这一行的疲惫、酒气和烟臭,出行已经结束,生活重新上路。

P.S.补充一段关于“如之队”的简介。起源还是冬奥会。

枯燥劳累的冬奥会期间,同事间的嬉笑怒骂是快乐的根源。

某日,我精心打扮了一下来到单位,果然有些效果。大约是小薄吧,惊讶地说:冬冬你今天真漂亮,如花似玉啊!就这样,我就有了“如花”这个绰号。并且,大家迅速地选择忘掉这个名字原本的来历,并与周星驰电影中那个满脸黑云体壮如牛总是抠着鼻孔出镜的男扮女装的丑八怪联系在了一起,哇哇哇……可怜啊!

在大家为“如花”嬉笑的同时,娜娜一拍脑门,给坐在窗外傻笑的棒棒起了个新名“如意”,原来如意这个词在远古时代被先民创造出来,就是等着这一天派上用场啊!

不过,立春出生的娜娜也难逃改名噩运,早在立春她生日那天,我们就曾喊过她“刘大春”、“刘立春”这样大俗大雅的名字,如今,更把她叫成了“如春(儿)”。

还有新来的实习生,这个丫头开朗大方的性格相当讨喜,她和妈妈居然跟“白雪公主的后妈”小云一样大,而且18岁那年就未婚先孕生下了她,并且几经波折与她爸爸走在一起,又在31岁那年给她生了个小弟弟。这也常让小云慨叹自己的十八岁太过苍白,以及四川的民风如此之好。此前我们常笑称小云是这个实习生的后妈,所以这个实习生不就是白雪公主?所以她原本有个名字叫“曾小白”,在大改名那天,她就被改名叫“如白”。

冬奥会结束成都之行开始,如春送我去机场,巧遇薇薇。我们同坐了一会儿,中间说到此事,我想起如意对薇薇的形容“单细胞生物,脸上只有一张嘴,肚子里只有一个胃”,于是就给薇薇起名“如丹”。

从成都回来后,我和如丹、小薄同去美容,结束后吃饭时又说到“如”事。我们抓耳搔腮很想给小薄也起个“如”名。现在也不记得是为什么了,大约是说小薄总是迷迷糊糊像作梦吧,于是就想叫她“如梦”,但我很快反驳“不行,如梦太好听了”。听我这么一说,小薄马上愉快地接受了这个名字,从此正式更名为“如梦”。过了几天,我和如春、如丹、如梦一起去K歌,如梦唱到王菲的一首什么歌,中间“啦儿啦儿啦儿啦儿啦儿……”地唱了好久,如春笑得趴在沙发上说:“你是叫如啦儿A梦,简称如梦吧。”有了这个解释,我终于对这个名字很满意啦。

最后还有一位阿雅,她本就性格和善温暖,说话细声细气,当了准妈妈后更是足不出户,这个总是给人带来家的感觉的小妇人,她不叫如家,还有谁能叫如家呢?

算起来,如字辈总共有七个人,其中一男(如意)六女(如花如春如丹如梦如白如家),也就是“非常六加一”嘛。虽然如来如去的听上去很有些“满楼红袖招”的味道,但我们一致决定,类似出台、接客这样的事,只能由如意去做,至于我们嘛,如花做个财务、如春做个司机、如丹做个餐饮、如梦做个造型、如白做个翻译、如家做个医疗,足矣。算起来,我们这支如之队,架式应该不输什么姚之队、翔之队了吧!

好,很好!

恍如隔世的快乐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10-03-08 14:13:41

我回来了。踏上旅途之初,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次成都之行,会是如此“堕落”的快乐之旅。简单来说,我的行程,不是在吃东西,就是在去吃东西的路上;我的状态,永远是吃撑了,但又没吃够。吃足了五天,哪怕是去吃个早餐,进饭馆的那一刻,都会不由自主地打个饱嗝,但坐在座位上打开菜单,还是会拿起铅笔在上面画上至少三个对勾。

这样没有压力轻松悠闲的日子,那快乐简直到了不可想像的程度。结果,在回京前的那个晚上,我梦到了好多北京的烦心琐事。看来,在虚无世界的享乐,已经让我对真实世界产生了难以名状的恐惧。

昨天,飞机难得地准时,一路上气流不断,空中客车变成了空中拖拉机,抖个没完没了,身边那个五大三粗的男子吓得直喘粗气也就罢了,空姐也不肯把水和免费晚餐的车推出来,直到差不多到了河北,才终于让我喝上了可乐,嗓子冒烟的我一口气喝了三杯,并吃光了一份面及一块蛋糕,而旁边那个男的,那份饭只吃了一半。

不过,我的好胃口只持续到走下飞机那一瞬间。踏上北京,马上觉得满满当当的胃简直是负担。

这次在成都,见到了多位阔别许久的老友。楠楠找了个漂亮、能干又爱他、只是脾气有点火爆的老婆,继飞结束了美国的进修生活后更被报社重视,心哥扛着洛阳铲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忙着对刘备墓进行抢救性挖掘。

最开心的还是见到VIVI,她一如我们初见时一样的话痨,我们的话题在风花雪月之外多了工作的得失,却在聊起这些带着铜臭世俗味道的话题时仍饱有不食人间烟火的超脱。她比在北京时多了自信,皮肤也好得多了。我们对望一眼,都说个“你没变”,在我听来,这无疑是最大的褒奖。她买单时掏出了我绣给她的钱包,钱包上的高跟鞋女子与“天涯比邻”已闲谈了两年。

一直很不相信“下次”,总觉得“下次”是最飘渺的承诺,但走过成都机场的安检窗口时,却觉得与这座城市这些朋友的“下次”并不遥远并且非常容易实现。

离开是积极的逃离,回来是主动的投案。这就是出行的妙处。

烟花三月下蓉城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10-03-02 13:26:16

人如果永远保持“在路上”的状态,多半会觉得疲惫,没有归属感。但偶一为之的出行,确实会为生活带来很多快乐。

刚刚过完了一个非常特别的春节。虽然爸爸妈妈的到来让我的小窝有了已与我久违的一家人团聚的亲切感,但大年三十开幕正月十六闭幕的冬奥会让我们全家人的这个春节变得非常没有年味。

昨天,冬奥会闭幕了,我也送走了爸爸妈妈。我的春节结束了,我的成都之行也将于今晚开启。虽然只有五天,但到不属于自己的世界去做客,五天也蛮好。

这次的出行,才真正是我的风格吧。突然起意想上路,于是就订了票,并顺便把身边的所有人都带入到出行前的快乐氛围中,最后一分钟才打好行李,不忘塞一本《读库》在包里。今天上路,五天后就回来了,有什么左思右想的必要呢?其实是联想到此前一次三四天的行程前一两个月的纠结,还是如今的样子来得痛快吧。

最初的想法只是去见见VIVI,回忆一下,好像两年多没见到这个身材矮小却不愿承认的女子了。两年来,虽然我仍然可以像当初她临行前我许下的愿望那样,用我没有皱纹的脸去嘲笑无所不能的岁月,但岁月也把双下巴粘到我的脸上,嘲笑起我的狂妄。VIVI说的“魏晨一定会红”这样的话好像就在我的上一通电话中回响,但我却已忘了那个叫王铮亮的快乐男声究竟是什么样的声音。我们用坚固的闺中友谊战胜了岁月的无情剥离,但岁月也用她的匀速流转冲刷掉太多记忆的小石子。我可以不计较岁月的糊涂和自己的健忘,但我想我们总该再找一堆小石子放在时光的长河中让岁月从即日起的流转增添些新的牵绊吧。

但,VIVI的婆婆辞世(成都人是跟奶奶叫婆婆的么?那跟老公的妈妈叫什么呢?这次要记得问问)。她去重庆奔丧了。我是首先该对这位闺中蜜友的悲痛感同身受呢,还是遗憾果然天若有情天也老才情品质贵如你我果然“难得一见”呢?

其实VIVI是总会见到的,只是迟上一天两天三天而已。但就如小龙女与杨过的对话那样。“X天怎么够呢?”“是啊,我也说不够。”哇……有情+有才!肉麻+有趣!

今晚是不能看到VIVI开着她那个黄燕还是橙燕的来双流机场接我了,但好在有另一位朋友为我准备好了黄土铺路清水洒街,并据说“猪已杀了鸡鸭养大了鱼也钓起来了”。笑话,难道我去成都是为了这些东西的么?还要再吃些别的嘛……

说到吃,不知为何第一个想到了乐山钵钵鸡。可怜我如此热爱四川这片沃土,却还没去过乐山。刚刚辞职的楠楠被四处抓壮丁的我抓了个正着,那我还管什么家事缠身的VIVI、即将出差的好哥呢?

似乎很久没跟楠楠联系了。印象中他是个干净得像一碗清水一样的男生,现在呢?这位曾经“恨嫁”的乖小孩,现在是什么样子?还像阳光灿烂版的毛宁那样帅气健康?或者结婚之后迅速堕入不求进取的中年男子那个阵营?他还像当年那样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发呆?或者终于决定了取舍的方向变得勇敢精明?,“我——带——你——一——家——一——家——地——吃——下——去——吧——。”楠楠在电话中说,他的口气还是数年如一日地慢慢的,即便屁股下面着了火也绝不提速,我几乎怀疑他是防火材质制造的。但这句话让我相信,他还是那个“石阳”——绰号“食神”的阳光男孩!

我还很想去青城山。看看张师傅。很抱歉我没能听她的话。很遗憾我仍学不会放低身段学会柔软生活的艺术,更加忘记了思索出世入世的道理。在不愉快的日子中,我曾领悟大小之道,但当生活走出阴霾,我又似乎在快意恩仇中忘了昔日的教训。这次若再去青城山,那些长着绿苔的山石会否嘲笑我的不开化?又或者再见到它们,我却再也找不到上次空灵的心?

最近的生活确实被工作堆得太满了。从年终专稿到冬奥会,好像很久没有闲下来过了。当生命由玩耍中抽空工作变成工作中抽空玩耍,工作便当真成了浪费生命。这次成都行,我没有任何目的,随缘见见朋友,吃吃转转看看,只是短暂逃离。这与过去十年中我的每次出行都没什么两样。如此说来,我一点没有长大,也一点不曾衰老。

常想起那片海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10-02-05 14:50:02

“常想起那片海”。当闺蜜在我的MSN上看到这个签名时,问我想起的是不是她婆家东山的那片有白沙滩为伴的清静的海。其实我想到的,是那个11月的午后我独自背着双肩包穿着运动鞋漫无目的走过的那片厦门曾厝垵一带的海,彼时彼刻,那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海。

与以往悠闲的生活相比,这些天太忙了,似乎忙了一个月也不止了,未来那含有春节的一个月,仍不得不忙下去。我羞愧地发现自己原来如此无法承受工作压力,想到第二三四五六七八……天的工作,我便会失眠,我在入睡前总会一遍又一遍问自己:王冬冬,你何时何故被抛到了这样的人间地狱中?

每天早晨怀抱闹钟经过一番纠结后起床,从刷牙那一刻起,便会对着镜子微笑,努力给自己的一天营造个好心情,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地出门,等着一天的工作和周围的傻子们把我的心情变坏,然后再回到自己的世界,再重建自己的围墙。周而复始。

这样的悲观,似乎不该属于自诩青春无敌的我。生活不该这么累这么沉重,这个世界本不该人人加班人人演《奋斗》。

于是,每当悲观的情绪浮现,我便会想起那片海。一个人踩浪,鞋湿了就找块干净的沙滩或大石坐下,把鞋袜都脱了,把湿鞋这种小问题交给太阳。看着渔民摇橹把自己运到海上的礁石,在石缝间钓那些小鱼小虾,担心他们的安全又敬佩他们的胆量。在沙滩上画个笑脸,在心中默念“感谢世界这么大”。那段悠闲自在没人认识我的时光,仿佛来自另一个星球。

所以,我常想起那片海。人生苦短,三分之一强已悄然过去,未来的岁月中还能出现几次那样的海。

逃兵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12-31 10:48:17

自从开了微博后,我更少来这儿写字了。但我终于发现,当我真的睁开双眼去看世界,握住笔杆去写世界,这个世界真的无法用一百四十个字符表达清楚。

我的生活总是很奇怪。发生在我身上的琐碎小事,往往会因为其超乎寻常的结局而变得不再琐碎——已经半年没运动了,前天,我这颗沙发土豆终于良心发现自我救赎,从沙发中站起来,插上了WII。十分钟的有氧拳击,竟让我昨天早晨起床时发现,腰扭了。于是我不敢造次,昨天放弃了拳击,拿出抹布擦掉踏步机上那半年来累积的半尺厚的灰,踩了十分钟。每天十分钟,是不是有点偷懒啊……我开始时还压抑着心底微微的质疑,但今天就发现,十分钟已经不少了——我的脖子扭了。

下肢运动,为啥能扭到脖子呢?我第一次不得不面对这个残酷的事实——我老了,不再是那个半年不运动,突然跑个半小时也没啥大事的运动一族了。卫生间梳妆台上那些瓶瓶罐罐、客厅角落那些健身器材、那些让我笑口常开的电视节目和偶像剧,它们都在努力帮我抓着青春的尾巴,但青春终于还是走了。

我似乎从来不觉得自己跟2000年夏天刚到北京时那个愣头愣脑的我有什么不同,似乎成长只发生在内心深处从来不着痕迹。皮肤会松驰?精力会衰退?有一天我会长出皱纹?有一天我会不能熬夜?我从未考虑过这些——我不去考虑的原因,只是因为这些真的会让我害怕。

我比同龄的小孩早了两年上学,所以从小到大,我一直是自己所在的团队中最小的那个,在第一个工作单位,我的同事都是我的长辈。直到来到这个报社,身边第一次有人叫我“冬冬姐”。在年轻人的环境中,周围的人都在按部就班地成长,只有我似乎忘了岁月还会朝前走。

昨天,和同办公室的一位姐姐聊天才知道,原来她只比我年长一岁。我们互相为对方的年龄惊讶了一下。她的儿子已经两岁,她已经跨入了女人生命的第三个阶段,淡泊轻松地生活着,而我却一直重复着起跑的动作。但我们又都各自珍重着自己的生活。

今天在网上遇到了LEO,他在新竹做着老板,在台湾有这样的生活,他算是摆脱了“陆爷”的尴尬。他想要个女儿,想得发疯,但他的夫人不想。他们已经有了个儿子,她想永远保有丈夫在这个家人对女子唯一的爱,她才不要给丈夫添个“小情人”。算算应该是三十七八岁的女人了吧,仍然有着十七八岁少女的天真。她的幸福,来自从小富足温暖的社会环境,也来自身边这个靠谱的男人,当然,还有那颗天生清澈纯净的心。

我一边做版,一边淡淡地与LEO聊着。我还是不想结婚,害怕那种强制的干涉与被干涉。我还是那样爱四处走走,在旅途中上山下海,不知辛苦为何物一如我不知衰老为何物;我依然爱好太过广泛,今天喜欢宅在家里明天就迷上了都市夜色的魅。我从来就不是个生活中的好伴侣,但我一直都是个最好的玩伴。

我与闺蜜聊天,对她说我已过了为爱情动容的年龄,她讶异不已。其实我只是随便说说,但却随便地就说出了自己真实的苍老。还会冒雨去挑选一份心爱的礼物?还会把一个人的世界当成两个人的共有财产?还会在失落的清晨失声痛哭?还会因为一句温暖的话就喜上眉梢?简直是笑话!当我一砖一瓦地在自己的四周建起坚固的围墙,我找不到理由把这围墙拆毁。这些无意识的生活点滴,终于变成牢不可摧的保护茧。

无论面对岁月、面对爱情,还是面对自己,我都习惯性地做了逃兵。今天我终于不得不直视岁月的存在,但却想不出自己有什么可以改变。

今天是2009年的最后一天。这一年,我是在原地踏步,还是调转风帆改变了航向。哪些生活中的事件会成为人生的转折点,也许要多年之后才发觉。至少目前,我度过了安逸洒脱的一年,并在年底时与岁月小起摩擦。明年,我想我还会如是地活下去。

感谢世界这么大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11-27 14:17:06

福建归来。

每一次的旅行,总是快乐无边。

东山岛的鲍鱼、厦门岛的椰树、鼓浪屿的白沙滩。一路走来,只恨时间太快,只谢世界够大。

旅行,就仿佛是把真实世界中的我拉入到迷幻的世界中,没有烦恼,没有牵绊,没有来路,没有归途。

隐约还记得出发前曾困扰我的那些比如工作的盈亏,比如孤单或嘈杂,当踏上飞机的那一刻,全部的记忆似乎都被清零。虽然同行都是熟人,但却没人再提起我们共同的烦恼,想来大家已共同被选择失忆。

直到告别厦门的那一天,这一次华丽旅行的最后一站,留给安静温柔的海。我一个人漫步在曾厝垵的海滩上,海风、海浪、海鸟、礁石,还有海边的圣妈宫,这些仿佛都在第一眼见到时就成了我的朋友,也在第一眼见到时,就不得不与他们话别。最后再按动两下快门,然后轻轻地说出声来:厦门,再见;一如三天前我刚到这里时,轻轻说下的那句:厦门,我来了。

走进高崎机场,买了本时尚杂志,在换停机牌时,被告知京城大雾班机延误,于是真实的世界一下子附着在身上。

那场充满闽南农村风情的婚礼;那位家财万贯却低声要我们关照他儿子的老村长;那一路开车送我们去客栈并不放心地提着行李跟到房间还留下名片的帅哥;那在海边捡鱼钩住着金山的别墅却思念四平的修配店的老司机;那在关帝庙里教我求签问卦的长者和那圣妈宫中对我说“很准”的老伯;那为我们端出美味海蛎煎鸭肉粥炒河粉的珍珍卤肉馆老板……他们能住在我不见首尾的记忆里。

这个真实的世界并不会因为我离去一个星期就有丝毫改变,但这一个星期的“逃离”却让我改变。我再一次庆幸,我生活的世界不止有报纸,还有现代通讯不屑触碰的小镇;不止有银行的催账单,还有随手就可以捡拾的海物;不止有领导的咆哮,还有新朋旧友的将进酒杯莫停;不止有一个人的孤单,还有一群人的默契。

感谢世界这么大,每当我的心脏被城市天空的污淖填得无法畅快呼吸,这世界总能为我找到一块长满原始森林的氧吧,让我得以把肮脏一吐为快,让我的脚步再度轻快起来。

又在路上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11-19 14:12:11

今天又要出发了,呵呵,终于又要出发了。

娜娜的婚礼,给了我去福建的理由。先飞汕头,然后搭车去东山,然后去厦门。去年十月的福建行,在武夷山一地着实痛快地玩了五天,武夷山是在闽北,如今之行目标锁定闽南两地,风光当大不同。

前日与某哼唧派友人交流台湾的电视节目,他批评我说,天天沉溺于台湾电视,你还能进步么?这是这位朋友一生中说过的为数不多的正经话之一,简直是万里挑一。这样的意见我断断没有捂住双耳假装听不到的理由,哪怕说者无心,我也人做个有意的听者。

我于是回到大床上,从枕头、被子和破旧面膜堆成的小山底下,挖出了那本已经压得皱巴巴的《从战争中走来》,况如当年唐僧老师口念魔咒放出被困在五指山下五百年的齐天大圣。

我“放出”的,果然是“齐天大圣”。这本书的主人公甚是让我倾心。如今已经是一个娘娘驾到的世界,在花美男横行天下、野蛮女友渐成风潮的今天,“英雄”已经是健忘的人们丢进远古的记忆,以及编剧们天马行空不着边际的想像。但事实上,英雄并未走远。那位新中国海军的缔造者、新中国第一场海陆空协调做战的总指挥、两弹一星的指挥者,那个叫做“张爱萍”的名字,看上去没有道明寺的气概?没有花泽类的浪漫?那是真正闪着金属光泽的硬梆梆的名字,那是真正的军人。如张胜所说,如今的军人,早已不比当年。

书中记录的是一段为人熟知的历史,但从一个儿子的角度仰视着父亲,极力客观地讲述父亲的戎马前半生,和铜豌豆一样的后半生,对父亲的崇拜跃然纸上,也带动着我的情绪。

我本就景仰一切走过战争年代、有过峥嵘岁月的老人。如果有一台像不靠谱小说中写的那样的时空穿梭机,或那种能把我带到其他年代去的乱神秘的石头,我愿去看看血雨腥风的战争年代,看看那枪林弹雨中的惨烈,去感受血淋淋的胜利和失利,去寻找生命最边缘的浪漫;我也愿去看看五十年代的茫茫戈壁,去触摸那些英雄在无边大漠上留下的痕迹。

无论杰克斯派系的男生有多迷人,每个女人心中“英雄梦”都无法磨灭。

与逝去的青春对撞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10-21 13:48:16

我没有与众不同的学生时代,但那段平凡的日子足够我铭记。我单纯的人生中,学生时代的单纯是最无意识的,也许正因为此,所以,我很容易被关于校园青春的话题感动,哪怕那些话题是蹩脚的。

同事丢在我桌上一套书,《匆匆那年》。被我当作如厕读物看了好几个月。直到从浅薄而矫情的文字中读到一个又一个撞击到我心脏柔软处的生活片断,我终于拿出两个小时的时间,在某个下了班的午后,没有急于回家遛狗而是窝在冷嗖嗖的办公室里读完了最后的结局,并且,不出意外地,当那些学生们慢慢长大,当故事离开了校园,那个结局也没有了前面的共鸣。那些只有学生才会坚持或放弃的爱情,那些只有未曾麻木的心才会懂的泪水和笑容,那些“天长地久”的大话,那些“永远不见”的决绝,那些都曾被我挂在嘴边并以为会绝对、永远地相信事实上却早已抛诸脑后的誓言。我们会感动于那样的故事,那只因为我们都曾经那样年轻过,那样憧憬过,那样倔强过,也那样绝情过,那样绝望过,那样,长大了。

《匆匆那年》的结局让人欲言又止,告别了那个青涩的年代,无论男女主人公终于爱情开花结果,或是爱情灰飞烟灭成了永远的朋友,这个结局都已经不是匆匆那年的故事。但有些故事却正在进行。

非常意外的,我居然在《康熙来了》这个节目中被感动了。张克帆和欢欢在这个节目中的重逢,竟是这样的。是节目追求的效果?亦或真的这样一期节目对于小S和康永而言也是意外之喜?至少,我这个观众动容了。当张克帆低眉顺眼地笑纳了所有欢欢的指责,当欢欢面对这个“死胖子”仍能说出“他该是歌坛的王力宏、周杰伦”,那种回护、那种近情情怯、那种急于想听到却又羞于去说出,年轻过就一定看得懂。二十年前的初恋,分手的原因无非就是不懂得珍惜,如今终于明白什么是珍贵的,却也知道珍惜是多么沉重的承诺。其他的来宾把所有时间都让给他们,每个人都在等待这个故事的结局。或者,这个故事早已落幕,回忆无论如何被翻新也仍旧只能是回忆,如果没有这二十年的遗憾,这故事不会美,如果没有把这个遗憾说出,这故事已经落入俗套。他们都已不再年轻,他们的人生可以有个踏踏实实的续曲。欢欢说,来不及了。张克帆说,他长大了。之所以遗憾得让人动容,正是因为他们把年少的梦想延续到不再年少的生命中。

不是每个人都能在人间游戏过后又能找回当年的青涩单纯。至少我没这个福分。明在律师事务所继续做着对这个社会而言可有可无的小律师,拿着菲薄的收入。凯说,哥们儿,开个地板店吧,你申请点贷款。一来二去,明被凯骗走了四万多。他们是认识了二十年的哥们儿,我们当然从不曾像《匆匆那年》中的几个孩子那样在大树上写下“永远在一起”,但我们是从小一起喝汽水、长大一起喝啤酒的朋友。一起疯、一起闹、一起学着打麻将、一起为纠缠不清的爱情哭哭笑笑、一起经历成长的阵痛。现在,我们走出了不同的人生路,以为所有的不同都会因曾经那么多的“一起”而变得无所谓,失去了一切也仍会牢牢握紧这些叫“朋友”的缘分,但原来,那些不同并未使我们且行且珍惜,却真的让我们渐行渐远。

再也不见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10-12 22:41:49

今天带来宝出去玩,远远看到一个很熟悉的身影。我牵着来宝低着头匆匆走过。我不确定自己看得准,我只看了一眼。这已经是我四年来第三次在小区里看到这个人。我觉得,很不爽,确切地讲,有点恶心。每个人都会有那种宁愿从未发生过的过去吧。跑得再快也躲不掉的,除了地心引力,还有噩梦和在人生的暗房中休息的回忆。

我,很不愉快。宁愿,再也不见。

今天一整天倒霉事不断,遇到一个又一个让我不开心的人。妈妈来陪我住了半个月,她明天就走了,这也让我笑不出来。

这样的一天,那种无力的灰暗,几乎不该出现在我的日历上。

管制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9-20 09:56:48

建国60周年了,这个天大的喜事,好像只有让妈妈兴奋得非到北京不可,对于一向不喜欢这种集体热闹的我来说,实在兴致缺缺。

今年的国庆,最先影响到我的,倒是没完没了的交通管制。第一次赶上交通管制,大约是说晚上十点开始封路,可七点钟在外面吃饭时,三环路上原本该有的车水马龙,已经变成了停车场。吃完饭回家,从京广桥到慈云寺桥,最多三分钟的车程,那天走了一个半小时,车内人的心情,可想而知。

接下来的周末,又赶上交通管制,那天正好有赵传的演唱会。说到赵传,已不记得是到北京后的第几年,有次去听赵传,期间拨通了阳阳的手机,跟他说“请你听听现场”,然后就把话筒对准了场地中央。那些浪漫再不会出现,也不会褪色。所以这次早早就预计了票。没想到赶上交通管制,实在不敢再出门去路上受那个寸步难移的闲气,只好忍痛放弃。却听说那晚路上车少得可怜,二环路上空空荡荡,想来是很多人与我一样地怕了。

前天又管制。说是国庆前的最后一次。中午就早早下班回家了。其实我近来宅得很,十字绣、八卦节目、来宝、阅读,这些占据了我所有的闲暇时间,即便没有管制,我也早早就回家了。但若没有管制,回家是我自己的选择,而有了管制,仿佛这回家就成了一种“不得不”,就变得窝囊了起来。

说到来宝,这段时间,来宝哥出差,来宝就一直呆在我家,每天只吃三碗,每天出去玩一两个钟头,他竟胖了,让我颇有些罪恶感。每天午后我下班回家,带着他到我们京东高档社区的公园里,给他梳好了毛,便放了他,我自己坐在草地深处低矮的长椅上读书,他像卫士般站在我身边东张西望,间或与路过的大花狗小黄狗逗个闷子,这实在是我一天里最惬意的时光。

说到读书,近来读到一本好书,《镜中爹》,自从家里装了个锅,台湾这块土地一下子被拉近了,这个中国近代史用乃至当代史上的“意外”,本就因文化的延续而让我着迷。这本书讲的是四九年分离的一家人,因为没找到足够的船票,父亲留在大陆,母亲和三个孩子到了台湾,此后四十年,断了音讯。没有好莱坞电影那样的大团圆结局,儿子终于没能见到父亲,甚至根本无从寻觅父亲在四九年之后的踪迹。最后,仅有几张学习笔记可以凭吊,那些在寻觅的过程中发现的更多历史的问号,却再也无从解答。如果不是心中并不存有家国的仇恨,如果不是怀揣一颗赤子之心,怎能写出这样的作品。在公园的长椅上,在建国60周年前夕的午后时光中,在来宝的陪伴下,我带着叹息和流不出的泪,读着这本书,似乎很快就翻完了,又似乎永远读不完。

说到台湾,近来又看了一部偶像剧,《心星的泪光》。以前看过些剧评,都说很一般,但却结结实实地感动了我。关颖饰演的女一号,从母亲身上遗传了渐冻人的不治之症,就是多年前王志文在《过把瘾》中得的那个肌无力。几经挫骨扬灰般的选择,她与言承旭饰演的男一号决定勇敢地爱。他们能战胜自己,但无力击败命运,一场雨浇熄了女一号生命最后的一点飘摇的烛火。活着人继续活着,每一次呼吸时都会记起,已经故去的人给他们的爱,所以,他们活得更加坚强。听上去是狗血的桥段?但感染力真的很强。有钢琴、有都市、有星空、有动摇、有坚持,有戳痛我心的《小星星变奏曲》。用力呼吸,且行且珍惜。

有点怕黑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9-05 10:30:55

最近读完了那套《暮光之城》。嗯,很好看。作者以她的想像力引领我游历了人类、狼人和吸血鬼共处的魔幻世界。

除了上班,我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拿出来读这套书,厚厚的四本,貌似大部头,但文字非常流畅好读,所以,一个星期就读完了。

现在,有点怕黑。总觉得吸血鬼,这个族群真的就生活在我的周围。本来不怕鬼、不怕黑的我,现在有点怕了。其实看了这部书,有点反感吸血“鬼”这个称呼,书中的卡伦一家,他们实在不是“鬼”,他们的善良用咱们中国人的话来说基本就是“义薄云天”,或者该叫他们吸血族。但他们毕竟只是这个种群中的异类。天黑下来后,我就有点怕怕的,仿佛随便一回头便也会看到这样一位先生,精致但苍白的脸、大理石一般坚硬的肌肤、能撕裂一切并且带着毒液牙齿,我想,若真是如此,我首先想到的一定保命要紧有多快跑多快(虽然我肯定跑得没他快基本上死定了),而不是与这位永不衰老的天下第一大帅哥来一段荡气回肠的恋爱。

也许正因为书里的故事永远无法出现在我的身上,所以我可以更尽情地一边阅读一边想像,生得辛苦、死得甘愿、爱得执著,女主人公的情绪引领着我的。好久没有读一本书读到流泪了,这样一本被贴上“青少年读物”标签的畅销书帮助我做到了,我边读边哭时最有快感。

来宝又来了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9-05 10:20:03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来宝又来了,他真好玩。我可不可以永久地霸占他呢?

来宝哥去青海出差了,这次要去两个月那么久啊,早在一个多月以前就说要把来宝给我养,一直到前天才送来。

来宝更听话了,家里的地上横着一根白色的电线,我给来宝规定了不能越过那条线(线的另一端阳台上有富贵的猫粮,依照经验,来宝每次来都要抢富贵的猫粮吃),说了他两次,他就记住了。昨天下班回家擦地,线的一侧来宝的领地厚厚的一层狗毛,线的另一侧就基本没什么毛。今天早晨,来宝怯生生地迈过了那根线,被我一嗓子吼了回去,就一直低着头,像个认错的孩子。

来宝似乎跟他的哥哥多了些感情。来宝哥走的时候,来宝默默地看着哥哥的背景,眼神里全是离别的伤感。我甚至仿佛看到他在噘嘴!然后,来宝好几个小时都不吃东西,当然,只有几个小时而已。

每天早晨我坐在马桶上,来宝都会把他的长脑袋伸过来让我抚摸几下,我也每天都捏着鼻子满足他的要求。他太臭了。听说已经一个月没洗澡了。嗯,今天我就给来宝洗个澡!

呵呵。家有来宝,我的平淡小生活多了一些跳跃的元素,我有了种被需要的快乐,我非常开心。

天使的翅膀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7-25 14:07:46

我直至此时仍无法相信,大约在四个小时之前,我的花花,她死了。

起床后洗脸时,她还像每天一样绕在我的腿边蹭着我的脚踝,刚洗完脸,我就听她痛苦地叫了一声,疑惑地找过去看她,她躺在平时常常躺的客厅落地窗下的地砖上,扭了两上身体,流了些口水出来,然后就一动不动了,任我喊着她的名字,摸着她的头,握着她的手,翻着她的身体。慢慢地,软软的身体变得硬了,她就这么突然地死了。

我把她装在燕京啤酒的纸箱里,上次买了一箱啤酒回来,酒喝了,瓶子退给了店家,纸箱就留在客厅里给她和富贵做窝,那里面还有她的爪痕。箱子的大小刚刚好,她偎在箱壁上,半睁着眼睛,看上去就像平时那样懒懒的。我剪下了她的胡子,她活着时,每次我拽她的胡子玩儿,她总是不情愿地喵喵叫上两声,就随便我拽两下,她知道我不会真的把她的胡子拽掉。我想,她现在一定不介意把胡子留给我。我找了个灰色的袋子,装那个纸箱,稍有点小,但还是用灰色的吧,我想,那个红色的虽然大小合适,但送六岁的花花走,灰色才更适合我这个主人的心情。

本来想把她埋在楼下矮树旁边的草地下,这样每天我进出,都能看到她,也能让她看到我。但还是听了薇薇妈妈的话,把花花带到一片偏僻的荒地,因为这里很长时间都不会被打扰。薇薇妈帮忙挖了个坑,我们给花花做了个小小的坟包。那个在我眼前蹦来跳去了六年的白白胖胖的生命,如今就变成了一个简陋的新坟,几朵灿烂的黄色小野花和狗尾巴草做成的小兔子,成了她的新伴。

回到家,低低地叫了两声“富贵”,她从阳台跑出来,用那双模糊的眼睛看着我,我跟她说:“富贵,咱们家从此就没有花花了。”不知她听懂了没有。她在落地窗前的地砖上闻了好久,随后一直悄无声息。

六年来,只有花花和富贵是我生活中的固定不变。我早就习惯了一个人,受了委屈一个人哭,开心的时候一个人笑,生病了一个人痛,一个人睡觉,一个人看书,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发呆,一个人弹琴,一个人运动,一个人进出,我常常会忽略,每次的一个人,花花都陪在身边。她和富贵,是我一个人的世界中最能证实空气在流动时间未静止的存在。

六年前刚见到花花时,她只有我的手掌那么大,她的胆子很大,那么小小的,就敢从床一下子跳到地上去。她小时候长得很丑,叫声很大,长得漂亮是差不多一岁以后的事。她性格很好,很大度,从不妒忌我对富贵更好,也从不记恨我心情不好拿她撒气,我甚至记得有一次她惹恼了我,我一脚踹过去把她踢飞到阳台的墙上,痛得她匆忙坐下,舔着被我踹到的那处皮毛,心疼歉疚当时就袭倒了我,那是我唯一一次那么严重地打我的宠物。

她从小就很乖,从来就不是一只淘气的猫,每次我只要叫一声“花花”,哪怕明知其实没什么事情,她也会“喵”地回答一声,仿佛与我一问一答。她所有的心愿就是能和主人多多亲近,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坐在电脑前,她就和富贵一个左腿一个右腿趴在我腿上,但渐渐我变成了个不喜太亲近的主人,她向我凑过来十次,有九次半要被我赶跑,所以家里来了别人,只要是她熟悉了的,她就会马上凑上去,先是靠在人家的腿上,然后是爬到腿上来,如果还没有被赶跑,就爬到人家肚子上,然后再往上爬,直到恨不得用她的四只爪子抱住人家的头。

她是只很憨厚的猫,有好吃的都让着富贵,过去我回家,她总是喵喵地喊着富贵出来一起迎接我。但现在,她和富贵都老了,谁也不来接我了。我进门后总要问:大猪小猪呢?富贵,你的花花妹妹呢?或者是,花花,你的富贵姐姐呢?但今后,我自然是再没机会这样问了。

她很讨厌狗。来宝最多的一次在我家呆了整整一个月,她都不肯接纳人家,还常常站在厅柜上用她的爪子狠狠地打来宝的大鼻子,把来宝打到流血。那时,白猫黄狗的对恃带给我不知多少乐趣和烦恼。曾经养了个叫秋秋的黑狗一个月,花花甚至气得不愿意吃东西,瘦成皮包骨,终于逼得我送走了秋秋。她似乎知道,这是她的家,她应该为家庭成员的存在表达一份意见。

她很怕冷。她很小的时候,我曾眼看着她趴在地方,追着一束阳光,随着时间渐近中午,那束从窗户射进来的阳光也一点点移动,花花就一点点挪着当时还是小小的身体,一定要让自己趴在阳光直射的地方。后来,我租了另外一个房子,那房子到了冬天就冷极了,花花、富贵和我常常被冻得发抖。我钻进被窝,花花就紧紧和富贵抱在一起。那些缺乏阳光温暖的房子,我们住了两年多。直到搬来这里,我自己的房子,宽敞明亮的大房子。当时我曾对花花和富贵说:“从此我们再也不必搬家了。这么大的房子,你们使劲儿跑吧。”就是在这套房子里,她们渐渐从青年步入中年。富贵的眼疾慢慢地变得严重,花花也渐渐变得越来越肥。她们过上了养尊处优的生活。我们三个就像一套房子中的三个房客,互相交流不多,但我们知道着彼此的存在。每当我出去过夜,再回家时,花花和富贵总是很兴奋,似乎是为确定了我没有抛弃她们。但今天,我还是抛下了花花,亦或是花花抛下了我们。

花花的离开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是躲不开死神的召集令,或者是抓到了天使的翅膀。她是我见过最漂亮的猫,也许即便她活着,她也听不懂我说的这句“谢谢”,今天送走了她,我才真的发觉我是如此感激她,感激那份白白胖胖沉甸甸的温暖,感激那六年来始终如一的清澈的眼。就如同此时,我流着泪写下她的名字,我仿佛可以看到,她如以往陪在我身边看我落泪时一样,在不远的地方用她那双清澈的蓝色眼睛望着我,静静地。

那一掊新土下的花花,你再也不回家了,你再也不回家了么?我的花花。。。。。。

家有壁虎漫步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7-07 12:37:37

话说昨晚我正歪在沙发里看台湾的八卦娱乐节目,偶然间抬头向天花板上看了一眼,妈妈呀……呀……啊……啊……壁虎啊……啊……

天啦,这是真的啊。我在自家的天花板上看到了一只壁虎啊。这虽然是本姑娘今生第一次得窥壁虎真容,但过去数十年间在《看图说话》《动物世界》这些科普书籍电视节目里,没少见过壁虎以及它的近亲蜥蜴啥滴,啊……妈妈呀……这次见着活的啦!壁虎、壁虎呀……

电视里演的是什么我完全不知道了,被那个小拇指大小的壁虎吓得动也不敢动。大约五分钟吧,我抬了抬僵硬的脖子,又朝刚才壁虎出现的地方瞄了一眼,啊……这个壁虎……啊……它会动啊……它从刚才那个地方挪开了一点……啊……啊……啊……

怎么办?找谁来帮我打虎呢?唉,这个时候才知道富贵花花阿娇大树没一个顶用的啊!怎么办?!怎么办?!

思考了五分钟,对于这一突发事件,我仍然全无策划思路。又抬了一下酸痛的脖子,咦,壁虎……它……它……它……它不见了……

我把卧室和书房的门全关上了,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翻了几页《从战争中走来》,唉,真是人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前几天作者张胜还在讲述他家老爷子上战场杀贼寇刀刀见红、睡草地打蚊子掌掌有血,今天怎么讲上父母的爱情了呢?虽说英雄美人的故事感人肺腑,但此刻的我更需要的是钟馗抓鬼、武松打虎啊……胡乱地,就捧着书入梦了。

早晨起床洗漱出门,一直低眉顺眼蹑手蹑脚,生怕惊动壁虎它老人家的清梦。唉,人家潘帅的《壁虎漫步》那么潮那么酷,原来歌中主角的原型这么丑这么雷啊!

到了单位打开MSN,跟一个身形五大三粗的男性朋友通报了本世纪最惊人的新闻——壁虎在我家墙上漫步!我本想让这位哥哥帮我去抓虎,结果人家迅速回复我说:“啊?壁虎?那你家一定没有蚊子!”有这样的么?有这样的么?这都是些什么狐朋狗友啊……等等……说到这个蚊子,前几天我确实被蚊子咬得寻死觅活的,但昨天……我还真的没挨咬耶……对了,上小学时,老师好像是讲过,壁虎是抓蚊子的哈……可是,再怎么说,壁虎也比蚊子可怕……吧。

一个上午,我到处哭诉着家有壁虎漫步的事,结果年长几岁的城市姐姐说,壁虎吃蚊子算是生物灭蚊法,值得大力推广,还要把我把壁虎借她拿回家吃两天蚊子!有农村生活经验的姐姐也说,壁虎是个好东西啊,吃蚊子的!妈妈也说,只要它不咬人,如果实在抓不到它,就养着吧,估计家里的蚊子吃完了,它自己就会走了!最可恨的当然还是那个五大三粗男想的办法——他让我把门打开试试看能不能把它放出去。天啦,万一我没能把家里这个放出去,却放进来个新的怎么办?!

壁虎真是吃蚊子的么?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哦,原来是真的耶!“主要产于我国西南及长江流域以南诸地区;也分布到日本和朝鲜。 爬行动物,身体扁平,四肢短,趾上有吸盘,能在壁上爬行。吃蚊、蝇、蛾等小昆虫,对人类有益。也叫蝎虎,旧称守宫,古代‘五毒’之一。 ”不是我编的,是百度百科里这么写的呢。不过也有可怕的地方:“叫声扰人。大部分体长3∼15公分。”天啦,15公分,难道我家里那个,还处在幼年阶段么?!

不管怎么说,折腾了半宿加一个上午,我渐渐熟悉了这个家中的新成员。只要它不咬我、不随便在我家繁殖、不把我的家搞得到处都是壁虎尾巴……那,好吧,壁虎小朋友,你就在我家先玩儿着吧,家里的蚊子(如果你在我家呆了一天一夜之后家里的蚊子还没被你吃光的话)就拜托你啦!

P.S.这是生在北方长在北方的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真的壁虎,它是从哪来的呢?难道是趁着周末我们版组一起去凤凰岭农家院,钻进我的背包跟我回来的?这次农家院,我没吃到什么好吃的不说,进了院子就没出去过、爬山逛庙看水全是泡影、不知是不是喝酒的原因手腕竟起了疹子、房间里的卫生间不通风几乎没有下水不敢拉臭臭、晚上睡觉前没有热水洗澡、没有电视没有风扇没有空调、院子里打牌的桌子上方挂着两张胶纸上面粘满了死苍蝇、两顿饭花掉每个人三百块、一包衣服莫名其妙丢掉、回家后所有带过去的衣服鞋子包包全部被我大洗一通、把自己塞到花洒下狠狠洗一通热水澡浑身涂满浴宝搓下一堆泥……我永远不想再去什么农家院!

夏日午后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6-22 11:57:58

刚刚结束的周末很惬意。

周六下了班,一脚踏出报社,马上就把工作的烦恼甩在脑后,仿佛那些全都不存在。约了的美容时间还没到,我把自己寄放到了常去的那家咖啡厅里那个常坐的隐蔽座位里。

这天的台式牛肉面味道不错,摩卡中糖和奶精也被我放得恰到好处。初落座时,偌大的咖啡厅里只有我一个人,梁静茹的歌声,像《三寸日光》这些,响在空气中,音量刚刚可以被我清晰地听到,又没有太吵。

手里的书是《读库0902》,直到前些天0903寄来了,我才恍然想起0902我还没看。大约两个小时,看完了熊景明那篇《母亲和我》。文字很简单,简单得仿佛随便一个人都能拼凑出这种水平的文字,但这样的文字却事实上是仅有的。淡淡地讲述着母亲一天天一年年的生活,带着旁观者的冷静和小女儿的娇嗔,流畅地记录着数十年的流水年华。母亲,从美丽少妇变成卧床老妪,“我”,从娇憨小儿变成社会精英。日子,从贫困的生活中划过,从母亲的病榻间划过,永远地停留在母亲在那个节日里说的最后一句“好吃”上。

坐在咖啡厅角落里的我,轻松地躲开服务员的眼光,流着泪读完全文。这样的母亲好像就在我身边,儿女就是她的生命,在病榻上残喘,只为给下乡的儿女提供一个偶尔能回城探亲的理由,对待自己或他人家中小孩的顽皮,永远是无条件的纵容,因自己的亲切友善和善于倾听,而成为邻里亲友间最受欢迎的主妇。

这样的文字,让我又一次理解了母亲包容而深刻的爱,每次遇到这样的心灵撞击,都会自责没有再早一点用自己的爱去回馈母亲,但每次自责过后都未能如母亲爱我一般地去回馈她。

读完了文章,望着窗外慢慢让自己平静下来,蓦地发现咖啡厅里人一下子多了起来,环境不知何时已变得嘈杂。与我隔着一道墙壁,一个年轻男子一通电话大约打了一个小时,说着我听不懂的市场业务。CBD商圈里,像这样周末的生活也在工作中沦陷的,似乎大有人在。

到了约定的时间,我结了账离开。临走前,不忘把这个下午陪伴我的美文推荐给VIVI和率少。世界虽已物欲横流,但总有那么几个人,仍可以像我一样,从不担心天真浪漫的梦想超载。

白天也懂黑的黑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6-16 19:48:47

下大雨了。今天的雨很大,天漏了一样,哗啦哗啦地从早晨下到中午。更可怕的是,出现了黑昼。上午十点多的天,黑得像晚上八九点钟一样,我往窗外随便看一眼,就条件反射似地想拿着零食包歪到沙发上去打开电视。谁说白天不懂夜的黑?白天的黑,比夜晚更骇人。听说,这些天将一直是雨天,一直到星期五。

但并不是所有不在同一平面的人都像白天与黑夜一样,总能找到一种途径来互相理解。这让我有点失望。

在我身边,距离或远或近的人,他们一个个在岁月的更迭中变了模样,有的从孝子变成逆子,有的从好爸爸变成在外面养女人的坏男人,还有的理想主义者变成世侩小人。这些在我看来,比白天的黑还要可怕。人心,是解不开的谜题。

不过,总有一个好消息。率少竟要做妈妈了!一个新生命,将给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和一个家庭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未能身处其中,未尝有过给一个男人一个孩子,或将自己的生命延续这样的愿望,所以在我看来,这样的变化只有可怕。这便是我“白天不懂夜的黑”了吧。其实,我的不理解只是因为我的懒惰与贪玩。不管怎么说,有孩子是个天大的好事,率少身体不是很健壮,但愿这个妈妈能好好照顾自己,并在几个月后好好照看她的小公主或小王子。听说,会是个天蝎座呢!这可是天底下最棒的星座哈。率少,你从不肯对自己好一点,但你一定要对宝宝好啊~

驾着祥云回来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6-10 19:33:13

过去几个月一直懒懒的不在这里写字,不过不全是因为懒,是听说有个人在看这些字,有种被偷窥的厌恶感。但今天还是回来,是因为长久不写手痒,也是因为两次听到别人说,他们在看这些字。呵呵,我是需要被鼓励的,我是个俗人。所以,我驾着祥云回来了。

到了夏天,我就像从漂流瓶中被释放的妖魔鬼怪一样,从身体到精神整个儿复活了。涂上厚厚的防晒霜、戴上我的香奈儿太阳镜去享受夏日暖阳,在客厅的落地窗前蹬着健身车喜滋滋地看着窗外的夏日暴雨,北京的夏天一点不美,但夏季的轻松随性是天然形成的,无论这夏天出现在哪里。

工作上的压力似乎应该越来越大,但我却好像越来越不觉得自己在工作了。一切,都可以是游戏。我,玩得挺乐活。

对了,今天做了个漂亮的指甲,十颗指甲五个深绿五个浅绿交错着,很别致,除了小宇的MV,我没在别的地方见过。不过,似乎小宇的那双手更漂亮,美甲店里的指甲油,颜色差了一点。不过也可以了,这次的手是真真的青葱玉指了,很优。

这么久没在这儿写字,错过了记下很多生活的细节——原来我的生活仍然有这么多细节可以记录——比如妈妈来逼婚,比如新相识的帅哥A、B和C,比如痞子英雄……日子,一直很High。

最后,我在减肥。胖得让我恨不得去吸脂了。

无拘碍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5-30 20:57:45

想奔跑

想唱歌

想写字

想阅读

想绣花

想沉默

想消费

想断食……

此时想做的,此时便都轻易做到。我对生活的要求太低,所以,生活对我无拘无碍。接下来,我想把这样的生活继续下去。

飞鱼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5-20 13:46:07

电视看不了了,连着锅和网线的那个黑盒子坏掉了,倒也好,终于可以腾出时间来做些像读书、听音乐这样安静的正经事。

听了首歌,叫《飞鱼》,并不是一首悲伤至死的歌,但让我一下子联想到泰戈尔刺痛全世界的那一句“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也让我想起了郭品超、安以轩、罗志祥演的那个《斗鱼》。

鱼撞向天空的胸口

飞鸟浸湿羽毛,献上水洗的温柔

原来的歌词好像不是这样的,没这么痛苦挣扎,多看几个文字,就会沦陷到莫名极端的情绪里。

我已经认命地做只尽量快乐的飞鸟,被我需要的,只可能是另一只和我一样拥有自由灵魂的飞鸟。

你不记得我记得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4-13 19:20:34

也许因为这些天沉迷于孙红雷主演的电视剧《潜伏》,也许因为昨天是4月12日,近来,我常常想起他。

他的气质和孙红雷很像,背永远挺得笔直,不怎么光滑的脸上没有太多表情,哪怕他坐着我站着,他对我说话也仿佛总能找到居高临下的角度,从而让我确信他永远正确。昨天,是他的生日。

认识他那年,我十七。我怀揣着一百万个不情愿,走进了一所不入流的大学,而这所学校也并没有包容我的任性,东北夏秋之交的炎炎烈日和一点人味没有的军训是它送给我的见面礼。他出现了,他刚刚从军校毕业,是我们的教官。

回溯我自十七岁起相中的每一个男人,好像只有他和周渝民能让我一见钟情。可笑的是,此时我已不记得第一次见他时的场景了。

现在能从记忆中挖出的“第一面”,是他笔挺的背影。那是军训第一课:站军姿。对于习惯了在学校歪坐着听课回家歪坐着看书的我们这些学生来说,这是一种可以比肩老虎凳的刑罚。顶着太阳站一个下午是我们的任务,监督我们顶着太阳站一个下午是他的任务。

他冷冰冰地要求我们站直,中指贴住裤缝,膝盖不能弯,头不能歪,甚至连眼珠滴溜乱转一会儿也是被禁止的。十七八岁,最大也没超过二十岁的我们都被军训这架势和他的气质唬住了,像被钉在空气上一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他这时才真正登场了,登上了我的舞台。

他给我们讲起了故事,董存瑞邱少云已经骗不倒我们这些大学生,他讲起了他自己的故事。在某陆军学院的日子,三面环山一面环海插翅难逃的校园,突破体能极限的军事训练,带着未愈的伤口到海里洗澡,考试前的晚上在盥洗室里就着灯光看书。“一直到现在,我都留着那个带血的护膝和护腕。”他说,那是他的青春记忆,就像我一直到现在都留着一串曾飘在西安古城墙上方的简陋风筝。

他的故事使我们转移了注意力,从而得以暂时对抗越来越严重的疲劳和越来越残酷的太阳。但是,一位女同学晕倒了,我已经不记得她晕倒前的一分钟,他的故事讲到哪里。同学的晕倒比他的故事更吸引人,我们一时忘记了太阳、军规和他的故事,歪过身子去看她。“不许歪头!”他大喊一声,记忆从当年的军校拉回到现在的操场。然后,他发现有人真的顶不住了。他一个箭步冲过去,横抱起那个女生,把她抱到阴凉的地方,给她扇风,叫人把她送到校医院。这一连串的动作,没有一丁点体贴的味道,一丁点也没有,他是教官,那是他的工作,仅此而已。那种“酷”才是太阳的天敌。那种“酷”与同为教官的四川帅哥的亲切爱笑形成强烈对比,有趣的是,他俩私下是至交,他俩同样是我们这群甫入象牙塔的女生“夜谈”时的焦点。

九天之后,部队方面做出人员调整,他被调到其他系去带军训,我们换了个新教官,是个山东大汉,样子魁梧,对女生挺温和,还有点害羞。是啊,他穿了军装那么多年,为什么在女生的队列前不害羞呢?

那年的八月十五是在学校过的,当时已经进入军训尾声,当天的联欢晚会没有给我留下任何记忆,随后,学生们以寝室为单位回到房间自娱自乐,山东大汉和四川帅哥都来了,还带来了他们的一群同为教官的朋友,他当然也在其中。走进女生寝室,他终于有些不自在了,因为女生们很热情,而“不近女色”似乎永远都是军人的铁律。他尴尬地笑了,那是他留在我记忆中的第一个笑容。除此之外,军训一个月,我好像没见他对我们这些被暴晒成村妇的天之娇女们笑过。他那天费尽唇舌外带唱了首歌,才艰难“甩掉”了那个缠在他身上的朝鲜族胖丫头,飞也似地逃掉了。据说,他在我们系的那九天里,已经成了男生们的“大哥”,他们像自家兄弟一样亲密,他刚从他们那边过来,他还得回去。

军训结束了,惨无人道的军训结束了。我在可以坚持时没有掉队,在可以咬牙时没有放弃,为了练那个神经病的“前倒”,我摔得全身青紫,能动的地方全是肿的。挺委屈,不过我没哭过,我好像通常只会为感动的事哭。我数着日历熬过了这一个月,只恨时间不能走得快些、再快些。只有他的偶尔出现,会让我偷偷祈祷时间暂停,最好能干脆让我晕倒,然后他把我救走,就像军训的第一天他把那个被晒晕的女生从太阳的毒舌下抱走。但从军训的第十天开始,我们就身属不同的系,他出现的次数,好像比那个月的雨还少。

军训结束了。教官们排着整齐的队列走出了校园,我们列队为他们送行。他们今天唱的嘹亮的军歌,一个月来他们已经教会了我们,他们今天走过的路,一个月来他们已经带我们走熟了。一个月来,我没有更爱党爱国爱民,没有学会组织性纪律性,没有改变对军训的最初看法,但我记住了那个背影、那些发生在某军校里的比我们的军训可怕一万倍的故事,和那一脸藏不住尴尬的笑容。

女同学们就像当年走进电影院去看《妈妈再爱我一次》之前要备好手帕一样,那天准备了大量纸巾,她们知道自己一定会哭,十七八岁的我们,没人舍得离开那些穿着军装的成年男人。一个非常内向的女同学,突然冲进队伍,把一个日记本塞进了他手里,我认得那个日记本,昨天军训结束后,大家都累得倒头就睡,只有她换上便装出去了,回来手里就多了那个本。他愣了一下,稍一点头示意,把本推了回去,他们有纪律,不能要学生的东西。跟上战友的步伐,走了,队列迅速恢复整齐,仿佛这样的插曲根本不曾发生过。有位同学把纸巾塞进我手里,她以为我一定会哭,我确实哭了,但没到用得上纸巾的程度。被军训折磨了一个月,同学们伤的伤病的病,但这一时刻大家都来了,满伍,无人缺席,这样的场景太让我感动了。至于那些正走出校园的教官们,我不会为他们哭,这有什么好哭的?我们已经认识了,我们永远都是认识的。不舍得离开,那就去找他们呗。军训结束了,还有人用“不许离校”这样的“假军规”来约束我们么?

式开学没多久,我就去部队看他了。其实我很想去看他,想得都要疯了,但我不是那个朝鲜族胖丫头,也不是那个在众目睽睽之下塞给他日记本的内向女生,我甚至不敢主动开口提到他。好在他在我们系里留下了很多“小兄弟”。军训一个月,多数人连自己寝室之外的同窗都认不全,我已经跟不少男生打成一片。“走,冬,看教官去。”他们一喊,我马上省略了所有的推脱之辞,把课程表上的某些字放在自己的“盲点”上,朝着那个背影飞奔而去。

他的部队和我的学校距离有点远,我和几位同学穿过一个嘈杂的菜市场,坐上有轨电车,那是我的家乡特有的一种交通工具,听说他读军校的那座城市也有,听说北京现在也恢复了,在前门那儿,叫“当当车”,贵得要死而且一会儿有一会儿没有破车一个还不够它飘忽的。

在部队里,他是主人我们是客人,在自己的地盘上,他亲切了不少。我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他是用什么办法迅速把我的同学也就是他的小兄弟们糊弄到他的战友那里,把我一个人留在他的房间里。话题像水龙头坏掉了的自来水一样哗哗哗地奔流而出,我们假装看不到天一点点黑下来,事实上我已经看不清放在我膝盖上的那本他的私人像册上那一张张面孔。

像这样聊了几次?我不记得了。他每次塞给我几块拼图,几次下来我拼出了他二十岁前的人生。高干家庭、纨绔子弟这些,他都赶上了个尾巴,爸爸带着年轻的女人离开了家,十三岁那年冬天,他陪妈妈走出法院,一夕长大。哥哥娶妻后的表现让他失望,姐姐是他最爱的女性之一但却嫁了个让他鄙视的姐夫。他一生的责任,好像就只剩下保护母亲。

就在把这些拼图塞在我手里的同时,他说了那让我一字一句记一辈子的话:“男人是贝壳,砸碎坚硬的外表,里面白色柔软的东西就会流出来。”那时的他毕业不到半年,话里全是海风的味道。那是我第一次模糊地知道,男人和男生好像不是一个概念。今天,我已经无法认可这句话所形容的那种贝壳男人,但当时,我只想温暖那白色的柔软。

“病了。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那年冬天我去部队看他,他的战友一边带我去部队医院,一边对我如是说。听说是在队列中站着站着,突然就晕倒了,他的这位颇有些古灵精怪的战友在第一时间抢先对领导说:我去陪护吧。于是,他们接下来的几天都可以翘班了。

我从没见过电视剧里那种阳光明媚整洁肃雅的病房,他住的那间,被东北冬天的傍晚打击得更加萧索,虽然病房里还有其他病友,但在我看来,那实在是个没有人气的地方。“心里的话儿留到下次再说!”他三言两语赶走了来探望他的战友们,实在不肯走的他还推搡了人家几把。终于只留下我一个人,他又不跟我说话,只和他的病友攀谈着,从八百里以外挖出一个他和病友都认识的人,然后大方地把我带给他的水果都分给了我不认识的病人。

天黑了,看上去他不但很健康而且正被从天而降的友情包围着,我要走了。他拉住我,低声说了几句话,闲聊间说到,他生病前去黑龙江出了个差,淘涣到几块漂亮的小石头,“落在老乡家的窗台上了”。不知这几块小石头是不是真实存在过,但这些话带给我的幸福的感觉,甚至直到今天我仍想得起来。

大学的生活终于开始了,上大课、吃食堂、睡宿舍、图书馆、学生会、舞会、卡拉OK、运动会、演讲……你能想像到的大学生活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故事都在我的身上真实发生着,当然,还有恋爱。我们的故事,突然有一天就成了校园里口口相传的传奇。原来,短短一个月,他让这么多人记得这么深。我收下了同学们的祝福,甜蜜时,梦中也会笑,烦恼时,希望这些不明就里的同学统统走开。

大三的一天,大约是秋天,我和班长出去办事,大约是给班上买画板之类。在艺术学院旁边那条街上,我静静地等着班长,脸上应该写满了着“闭嘴”两个字,我和他已经好久没联系了,不记得为什么。像这样的时候,大学四年里,发生过一万次,我没一次舒心过。

一辆出租车停在我前面两三米的地方,停了十秒钟,我瞄了一眼,凭什么就感觉人家是为我停下的呢?我没有答案。别过脸去一秒钟就把这事忘了。回到家里倒头就睡,那是我在学生会里最忙的一段时间,日理万机又累又困。

电话铃声把我吵醒。“今天下午两点十三分,你在哪里?”他像审犯人一样问我,他说“我爱你”时,也是这个语气。那个停了十秒钟的车,里面坐着的果然是他。他说,以为我在等哪个男生,他觉得自己的出现会很不合时宜。唉,我确实在等个男生,班长嘛。我真像那些被丢在老乡家窗台上的石头。不过,能在当天就打个电话过来,已经相当于是一个本来只能考上我们学校的落后生,经过努力能考上北大了。我迷迷糊糊不知回答了什么,但绝对没有抱怨。我这块“老乡家窗台上的石头”,就这样又一次被他揣回了兜里。

刚上大学时,觉得四年会像一辈子那么长,但事实上,“大四”不请自来。那年春天,我们第一万零一次和好时,他往我的寝室打了个电话,当时姐妹们都不在,她们都要考研,全去图书馆、自习室这样的地方去做无用功了,我一个人在寝室里吟诵《楚辞》,或者看些试卷上永远不会出现相关考题的小说、闲书。他的电话让我颇为惊讶,他淡淡地问了问我的工作,然后说,自己要退伍了。然后问我在干什么。“寝室里就你一个人?我的天,你不怕吗?!”他的话让我有点不知所措,这栋楼我住了三年多,这个房间我住了几个月,这里现在灯光明亮,推开窗外面是同学们在当年你们穿着军装列队走过的校园小路上穿行,关上窗这个屋子里安静得只剩下我和书,我怕谁呢?原来,在他眼里,我真的是个女人。也许正是这个迟到了三年多的认知,一下子煞到了我,引起了我从来没有过的悸动。

从此,我养成了晨练的习惯。

这座城市里有个南湖公园,公园连接两座广场,我们的学校在公园一侧的广场边,他家在公园另一侧的广场边。我每天早晨到公园跑步,从这一侧跑到那一侧……怎么可能是一个人。

我们的晨练情缘再度在校园内被传颂。一天我晨练完了回来,寝室里的四姐突然笑嘻嘻地把我拉进她的蚊帐,小声对我说:“八妹,我昨晚做了个梦,梦到你和他一起在南湖跑步,他还穿着军装。”

梦只准了一半。我还没毕业,他已经退伍了。我不明白本国的退伍军人安置原则,不理解为什么脱了绿军装的他,却又换上了黑色的警服。

昨天,我是说事实上的昨天,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二日,我在家里看韩版《流星花园》,里面有句台词大意是说:没有什么你的世界、我的世界,我们站在同一个地方,就可以看向同一个角度,所以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这句话无可辩驳。但事实上,把时间回溯到九年前,我和他站在同一个地方,看向同一个角度,却再也不能像初相识时那样把关住话题的水龙头扭开。

大学毕业,我被家人绑到了北京,本来呆上三四个月就要回去,但阴差阳错地留了下来。第一次回家过年,初五那天,我和他见面了。在他家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给他讲我在北京的生活。他不像认真在听,又不许我不说。他拉住我的手,顺势把我戴在手腕上的一串红玛瑙珠子戴到了他的手腕上把玩,那是大学里最好的朋友送我的礼物,我很珍爱。如果那些落在老乡家窗台上的石头真的到了我的手里,也许它们会是我的最爱,但它们并未存在于我的生命,我最爱的石头,便是此时此刻戴在他手腕上的那一串。那是一串很大颗的玛瑙,他的手比我的大,手腕也粗好多,但他戴着它并不突兀,甚至他黝黑的皮肤与紫红色的玛瑙很般配,我的纤细白滑的手腕戴着它时效果也非常好,我与他,配那条玛瑙,各有其协调处,不相上下。

我们拉着手聊了很久,后来他请我出去吃了顿饺子。回家我才想起,那天“破五”,正是吃饺子的日子。然后又想起,我的珠子。他打了电话,说还我,但我稍微迟疑了一下就说:算了,送给你吧,只要你像我一样宝贝它就好。

本来以为回到北京再呆一个月,把答应人家的事做好就可以回家。但机会从天而降,本来只是临时帮忙的一本杂志,突然问我愿不愿意一直留下来。我对他说,只要你希望我回去,我就回去。他说,我不能替你的人生做决定。其实,当时我很想家,常常抱着电话跟妈妈哭,我也很想他,想试试我们还能不能回到那种我坐在他身边他却和病友聊着八杆子打不着的旧相识的时光,我很不喜欢北京,也不喜欢当时那个杂志里的领导。但我毕竟在北京这样一个城市里找到了落脚的地方,我回到家乡就得一切重来。我很矛盾,我想他帮我做决定,我想他是那个我可以倚靠的人,我希望他能帮我撑起一片天,这次我不想再像军训时那样混身是伤还骄傲地坚持,其实我本来也没那么坚强。但原来,他也没那么坚强。

我留在了北京。他坐火车来看我。他利用假期,在北京停留三天。这三天,他接到的单位的指示是“随时待命”,当时北京与家乡的火车车程最短大约有十小时。他说,有点冒险,但他还是来了。

我围上新买的漂亮披肩到火车站去迎接他。过去的四年里,我们从未如此彼此重视。我看到火车进站,同时,我听到了我和他故事的丧钟。

“三天,时间多得是,咱们想想去哪玩。”他说,“过去四年都浪费了,现在却觉得三天时间很多。”原来,他的爱很浓烈。四年了,我为什么直到今天才学会站在他的角度思考问题。

虽然提前打了招呼,但他的突然造访还是让我慌了神。我不知该把自己的哪一面展示给他。快乐的、还是悲伤的,充实的工作,还是空洞的思念?二十一岁的我,事实上还根本分不清这些情绪的区别。过去的四年里,我的心智好像根本没有成长。我和那个在军训时被摔得全身青肿的傻丫头没什么区别。

我该反省。

我不知他该如何总结这四年。贝壳不再坚硬,曾经“柔软的白色”也似乎变得混浊。此后的几年里,我曾一度理解他在现实中的妥协,并常常责怪自己没有坚守诺言做那盏小桔灯,但渐渐我改变了想法,坚强这种事,不是带血的护膝和护腕就能全权代表的。

送走了他。我累坏了。好像攒了二十一年的精血就是为了应对这三天。回家要坐二号线地铁,我闭目养神,睁开眼时,已经不知车在这环形的轨道上转了多少圈。

他走后,我们打了几个电话,甜蜜得像全天下所有分居两地的情侣一样。我用任性塞住双耳,假装听不到越来越响的丧钟。我突然起意,告诉他,4月12日,我要回去看他。他说要来看我时我有多慌,我说要去看他时他就有多慌。

我选了个到哈尔滨的车,这个车到家时还是凌晨,比起夕发朝至的那种,我们能早见到几个小时。是故意考验我们的耐性么?火车晚点了。电话彼端他气急败坏,问我为什么会晚点……难道,晚点是我的责任么?问我在哪里……难道,嫌火车慢要开个火箭来接我么?其实,只晚了大约十分钟。感觉上,像晚了一个世纪。

生日礼物是一件真丝睡衣。那是我离家近十年来,唯一一次过家门而不入,今后也不会再如此荒唐。但当时,我管不住自己。我默念着那些歌颂爱情的诗篇,尽情挥霍着我们之间的余温。

五一节,我回家,对他说,我们分手吧。我很难过。已经快五年了,他的存在已经是我的习惯,遑论我的心。

第二天一早,好像就是妈妈去买早点时,估计七点不到吧,他突然来了电话。他说想见我。我们约好了地方,离我家很近。以前吵架没这么快和好的吧,我揉着眼睛想着,穿戴整齐了去等他。他开车过来,没有下车,摇下车窗深深深深地看着我。然后说:“行了,看一眼就行了,就是想看你一眼。你快回去吧,别让你妈妈着急。以后你不在家,家里爸妈有什么事,尽管找我。”他又让我回去,我愣在当地,他把车发动,调头。我说:“我回来前给你卜了一卦,说你有牢狱之灾。”尾音已有哭腔。他说:“但愿这个卦不会成真。”我确实卜过这一卦,当时我就认定,这卦一定不会成真!

这是我们之间第一次提到“分手”这个词,唯一的一次。这一次,他不会再因为街头偶遇而打电话,这一次,他也不会因为人生有了新的选择而打电话,这一次,他更加不会因为耐不住思念而打电话。

我们,从此再也没见过。妈妈说,在报纸上见到过他的名字,大约是破了个什么大案。

此后,我和那个四川帅哥还偶有联络。原来,他妈妈一直把我当成小儿媳的最理想人选,而我,竟那样怕她,未免可笑。渐渐地,听说他要结婚了。从此,再也没有他的消息。

那一年,刘小月的宝宝还未出世,一次我去看她,第一次在离开家乡后跟故人提起他。刘小月的表情让我知道,原来,我和他的故事,至少在认识我们的人听来,仍是传奇。

在他之后,走进我生命中的男人都彻底转型,温和智慧浪漫博学成了对付我的必杀技。现在,我已不再只为感动流泪,我不会再让自己的骄傲强行着陆,我习惯了走走停停欣赏身边的风景,我学会了在恰当的时候提起或放下,连我最珍爱的石头也变成了挂在脖子上的玉佛。但在很偶尔的时候,我也会想知道那散落在老乡家窗台上的石头究竟是什么样子,我也会偷偷想像那陪伴了我许久的玛瑙手串现在是什么下场。

他不再是那只贝壳,我想,他的背影也一定不再那么笔挺。如果此时此刻的回忆仍能叫做“爱”,那么我爱上的已只能是同学少年不懂爱情的遗憾。昨天是他的生日,他一定不会知道,时至今日,我仍记得这个生日。

今天把这个故事完整地记在这里,是因为我害怕我会忘掉。

倩女幽魂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4-03 10:33:16

办公室里有个外版组的女实习生。已经有至少三个月了,但我的座位比较靠里,而且是背对着对面的,所以到现在我也不晓得这位女实习生长得什么样子,但她那高亢嘹亮的嗓音却早就把我震了。

她叫闫倩。连她长得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但却早早知道了她的名字。每天早晨七八点钟,我们刚开始做版,她就在四处采访了。“你好,我是法制晚报的记者,我叫闫倩。”然后,请注意,重要的话来了。“我叫闫倩,闫就是门三闫,倩就是倩女幽魂的倩。”……

在这之前,我还真不是特别确定倩女幽魂的倩到底是哪个字。

这位倩女幽魂的嘹亮嗓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真是困扰了我们,特别是在面对满屏幕没头没脑的稿子时,还得调动耳朵里的神经对付她的“噪音”,但日子久了,渐渐习惯了,我又想,这个大嗓门的河南女孩应该是个没什么心计的傻丫头吧,要不,怎么能忍受没完没了的夜班和电话采访,要不,怎么能那么大声地问出想问的题,说出想说的话,要不,怎么能想得出用“倩女幽魂”来介绍自己,就不怕遇到个树妖姥姥?

报社对新来的实习生们搞了个心理测试,听说,这个倩女姐姐的测试结果还在正常的范围内,呵呵,不知这股幽魂还要在我们的办公室里停留多久。

果然我可以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4-01 12:28:43

又是愚人节。我以为我会悲伤,原来我没有。

仍然有冷嗖嗖的空气,但我没再颤抖。那些不愉快的记忆,它们的存在早已无法成为我的拖累。

这是我第一次为这个狗屁“节日”纪念,我想,这当然也是最后一次。

人性的悲剧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3-24 23:59:31

倒春寒,暖气没有了,空调开到三十度,仍然很冷。这样清冷的夜,其清冷的程度刚好在我能接受的底线,《我不是随便的花朵》已经成了老歌,我才开始仔细又随意地听着,时间滑入午夜,在这个时候开始写博客,蛮舒服。

今天下午,几乎把一个完整的下午的时光丢在咖啡厅里。坐在赛克咖啡二楼的落地窗前,突然发觉,已经很久没让自己这样的度过一段光阴。上次这样坐下时,好像还没有戒烟,上次这样坐下时,也好像没有今天这样强烈而温暖的阳光。调整了个舒服的坐姿,我看完了霍达的《红尘》。

上周六,在朋友的推介下买了《补天裂》,当时看到《红尘》,薄薄的小册子,不足十块钱,便顺手买了下来。也是因为它够薄够轻巧,便塞了它在包里。所以,当今天临时起意泡咖啡馆时,便有了大块的时间正好把它看完。一本书刚买了三天就把它彻底“收缴”,这于我是颇为难得的。

还记得当年上大学时读《穆斯林的葬礼》,把头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课本里痛哭流泣,这次霍达的《红尘》同样触动了我。故事的高潮发生在文革年代,但在我看来这不是对那个时代的批判。

“人们需要有别人的不完美来衬托自己的完美,需要用无聊的事来打发自己的无聊”,所以,主人公德子媳妇在二十几岁时被共产党的女干部从火坑里救了出来,却在四十几岁时烧煤球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她的从良,是时代的正剧,但她的死亡,却是人性的悲剧。

合上书卷,深深叹息。它逼得我直视自己的“无聊”。即便德子媳妇是生活在如今这个号称自由民主的时代,没人能再拉她去游街、武斗,但她便逃得掉可畏的人言?她的男人便会坦然地与她或他们的邻居同看《望乡》?如果身边有个德子媳妇,我怎么可能拿出她对我的真诚来对待她?

大学时,同宿舍某女在夜店工作,她很少来上课,也很少回寝室住,她出入校园时就穿着她的“工作服”——全套花色搭配的旗袍和高跟鞋,她身体力行地教我分清了“风情”和“风骚”,她给我讲起了发生在她身边的逼良为娼的故事,她甚至告诉了我她第一次向男客人要钱的情景。听说,她用赚来的钱,养着自己和自己的正牌男友。

记得她偶尔回来寝室住了一晚,熄灯后,她说起了那些隐秘的话题,寝室长断喝:“行了!别说这个了!都睡觉吧!”我当时打心眼里感激寝室长的正直。那些话,今天想起,仍让我觉得脸红得无地自容。

还记得临毕业前的一天,学校组织活动,她破天荒地回到寝室。当时寝室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便与她聊了几句。大约是很久没有同学像我那天一般正面与她交流没有视她为女鬼,她的兴奋溢于言表。到楼下集合时,我们同行,她顺势挽住了我的手臂,她的手臂很软很轻柔很女人,与当时直不愣登大大咧咧横冲直撞的我的手臂完全不同。我就这样被她轻轻但坚定地挽着走向同学们面前,我的余光看到她开心并带着一丝妩媚的微笑,但我迅速地找借口推开了她,掉头去找每日玩在一起的姐妹,根本不愿回头多看一眼又变成一个人的她。嫌恶,是我彼时唯一的感受。

若干年前的某一天,她不知在哪里得到了我的QQ号,她加了我为好友。我们聊了几句。她说她在一个公司做文员,并且已经做了妈妈,她还告诉了我她的电话,我随手记下,并且自知永远不会拨通这个号码。不知她算不算“从良”。

偶尔,我会为自己那天在同学面前推开她的手臂而惭愧,但我从未知错后悔。她自大、贪婪、懒惰、自私、不诚实……但是,如果她是个德子媳妇那样的“正经人”,我便会堂而皇之地挽住她的手么?我不能回答自己。

霍达的笔太犀利,像一片刀刃划破读者的面具,面具下的脸,也许并不狰狞,但多数都太冷漠,冷得如沙漠的风。

率少奶奶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3-17 21:33:08

啊?!啊!

率少,那个曾经因为转圈让我哭让我笑的女子,她突然告诉我,她要结婚了。

我还没有听过她与情郎的故事,我甚至还没有见过这位与我一见文字如故交的闺蜜,而她,就将披上婚纱?她曾说,情郎的价值之一,便是可以让她不必再寻觅,我还没来得及告诉她,这句话在我这里并不适用,她便决定了一生就找定了这个人?

好的,率少,成了率少奶奶,好的!

胜利者的历史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3-17 20:03:59

去了趟大别山。

客观地说,这一趟旅行与“完美”距离颇远。是某协会组织的,横跨鄂豫皖的大别山,我们选中了信阳段。吃、玩都一般。并不是旅游的天气,春寒仍料峭,风光欠旖旎。

号称去了大别山,但事实上我对大别山的概念仍很模糊,我们去了鸡公山,那似乎是大别山脉中的一个山包,状如金鸡报晓,并非担不得“鬼斧天工”,但只能算是“天工”的末流。

大别山在中国近代史上占有特殊位置,我们也打着红色之旅的旗号草草看过了烈士陵园、许世友墓。事实上,与那日上午雷人的庙会相比,我宁愿拿出更长的时间去看看那些硝烟中的背影。

历史当然是被胜利者书写的,关于历史的细枝末节的积累也许可以让我从展厅中那些图片、实物和解说词中找出硬伤,但我也并不认为这些展品就全部是“愚民教育”的产物。那些扔在大别山上的年轻生命,那些余音尚绕梁的隆隆炮声,那毕竟是真实的存在。我们无权一面健康地活在阳光下,一面为那些早已盖棺却永远无法定论的公案中人呻吟。

虽然天不时地不利,但这一趟却占尽了人和。认识了许多新朋友,比如爽、比如堃、比如磊,我们组成了一支新的小分队,就如同那个“课外活动小组”。人生,何处不相逢。这些相逢,让这场并不圆满的旅行马上变成了满分。

PIAPIA的快乐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3-05 10:56:32

春晚之后,我的东北老乡小沈阳就火了。为什么说他是我的东北老乡呢?因为除了这一点,我和他之间也没啥联系了……

可能南方人不太听得懂小沈阳的笑话,也不会觉得好笑,甚至还有像严顺开这样的演员认为春晚这样的大舞台不能让东北人统治小品的天下,至少也该有两个以上的上海小品。又有我的一个亲戚,当年赵本山刚走红时她就嫌赵本山庸俗,现在小沈阳火了,她老人家又同样不放过小沈阳的庸俗了。

确实没什么深刻的,但小沈阳的出现为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快乐。跟记者要稿子,记者会对着电话跟我说:“大姐啊,这个真没有!”就连与闺蜜谈起怀孕的话题,我们也会一个说:“这个可以有!”另一个说:“这个真没有!”

最搞笑的是我为本部门某花痴编排了一段她与她的偶像王皓见面,手拉手一起唱二人传的段子——

花痴手拿花手绢,王皓手拿大扇子。花痴说:“好!来!谬贼克!”王皓说:“停!音乐停!踩我脚啦!”

这些当然都是玩笑,离开家乡多年,虽还有些乡音不改,但像“PIA PIA的”“完了那个啥”“嗯哪”这样的家乡话早已离开了我的嘴巴。只要在电视上看到操着“东北普通话”的小沈阳,就会想起与妈妈在家里一起看春晚的场景。那快乐,PIA PIA的。

悠悠岁月如歌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3-03 13:48:33

五天来,我只上了一天班。说出来有点无所事事的感觉,但事实上只是正常的轮休,不过就是连着两周的轮休,又连在一起休了而已。前后买了两捆菠菜回家,吃了四天菠菜面,看完了温情脉脉又不失时尚的医院题材港剧《妙手仁心》,给阿雅绣了几针大奶牛,刚买回的台湾冻顶乌龙,足足喝了一两半下去,昨晚兴致来了,还拂去琴上的灰尘,拾起丢了一年不止且本就学艺不精的哈农指法练了一会儿。

今天回到单位,在去年送出去的一份礼物上看到自己当初写下了的句话:岁月虽步履匆匆,青春却安营扎寨。悠悠的岁月就这样从我的指尖轻轻滑过,庆幸的是,青春没有溜走,果实也已累累。

处理干净了感情上的小事,再一次发觉“自由身”是如此宝贵。如果岁月果真如歌,那么,我的这一首,还好,婉转而轻快。

绝望的温暖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2-12 13:56:06

他说,面对着一杯茶或一杯咖啡,还常常会想起我。想起我们曾经一起看电影、一起吃好吃的东西、一起手拉手走在大街上。原来,那些快乐的记忆,真的只是在大脑的深处与我捉迷藏。

如果不是他提起,我几乎忘记了,某个冬天,我们一起走过一个地下通道,看到一群年轻人在踢毽子。“经常想起这些自娱自乐的人们,其实快乐有时是很廉价的。”他说。我一下子看到他蕴含温厚笑意的眼睛。

他说,年前去了趟东北,滑雪,摔了一跤,到现在手还在痛。小故事换来我的会心微笑。

已经几年不见,但短短几行字就让我一下子读懂了现在的他。我们才是一类人。

那种各自独立,又互相分享的日子,再也不会回来,如果生活可以克隆,我会让自己别再有那么多遗憾,如果命运不再给我克隆幸福的机会,至少我该让自己活得痛快。偷偷哭了一个早上,却寻回了久违的孤独与骄傲。

被伤害恨人残忍,伤害别人又恨自己无情。率少说,世事本如此。是的,一声叹息后,我还是该服从自己的心。

开年大戏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2-10 11:45:02

早晨来到报社,看到把自己打扮得红彤彤的阿雅,刚给了她一个飞眼,她就用纤纤素手指了指旁边吵吵八火的图片中心。原来,央视新盖起来的楼着火了,虽然不是那个奇形怪状的大裤衩,只是旁边的一个配楼,但也相当惨烈,摄影记者们全都兴奋地奔了过去,其中一个还拿了几个烧毁的建筑残渣回来,金属的,才巴掌大的一块,分量就挺沉,不知当初完整的一大块一大块,是被什么样的工具给贴到楼体上的。听说,那楼基本上就剩下推倒重建这一条路了,伤亡情况,还没有准确的消息。

以为告别了2008年,也就会告别灾难厄运,但金融危机的嘴脸还继续狰狞,旱灾又踩着一年前雪灾的步点不请自来,这一场大火,虽然其燃烧的时间若放到一年的时间里,恐怕可以忽略不计,但那瞬间造成的损失,恐怕会让很多人一生叹息。

开年大戏调子有点沉,2009年还会有什么?当我无力改变这些大事件时,至少,我该做好自己。

春已立,天未暖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2-09 10:23:18

 节气已过立春,天气却仍停留在冬的末梢,努力向春的分水岭攀爬。

长达半月的节日成就了我的悠长假期。今天是元宵节,对这个无处不华人的世界而言,今天普天同庆。独坐在异乡这写有我名字的房子里,我连买一袋元宵的热情也没有,却很想在晚间加入欢庆的人群,仰头看向天空,一如前日在欣欣家楼下那般,看烟火的绚烂花朵在我头顶放肆绽放,美丽虽短暂,我并不以为意。

最近确有些烦恼。以为找到了稍息的驿站,就可以停止,至少是暂时停止,有意无意的寻觅,但原来事实非如此。我仍牢牢抓住自由的脉门,无论如何不肯付出逍遥的代价。我希望身边的当头棒喝都变成殷殷祝福,却又希望那些祝福都变成棒喝,再推我一把,让我飞。

但再次明白爱情在生命中占有的比重原来太小太小。

昨晚与妈妈通电话,听她与我讲述那些无可挽回的遗憾悲伤,我一路走神感慨赞叹着五十几岁的她带着并不丰富的学识走过辛苦的半生却比我身边的多数与我同龄的白骨精女人活得还要敏锐感性浪漫认真,更多的时候我只能与她一起忍住哽咽的声音。原来人生到了那个时间段,真的只能把绝望的微笑当作背景墙,把深刻的叹息当作协奏曲。妈妈是我最爱的女人,我把一件即将完成的礼物留下了她的名字。我希望肋生双翼,把潇洒的飞翔的姿态秀给她看。

心里涌上一波又一波思念,我的那些可以用大海般的胸怀包容的我朋友们,比如VIVI,比如哥哥,比如LEO,比如率少,虽然我的倾诉无从启齿,但想到他们我便温暖起来,尽管此时我无力奔向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我恍惚地看到自己掏出了自己新鲜的心脏,滚烫的温度经我的手掌一直传向大脑,我的眼睛看到它在念,我的耳朵却完全听不到内容。我想纵身跃入冰凉的泳池,让清可见底的调入了消毒粉的池水冲刷我的血液。这种臆想,如此可怕。

搭把手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12-29 09:03:45

上次博客里提到给灾区捐棉衣的事,今天收到回复。正好成都那边的朋友带着他的学生进灾区采访,他联系到一个正在做重灾区旅游项目的旅行社帮他完成这次采访教学。以下是他给我的伊妹儿中的部分节选。

据我们这次的了解,现在重灾区最缺的就是棉衣。今年四川很冷,住板房更冷。很多灾民过冬艰难。我说一件事你就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了:当我们采访结束后,我站在车下招呼学生上车,突然一中年妇女向我扑来,说领导们你们能不能帮帮我,给我发件棉衣啊,我丈夫和儿子都压死了,我因为是外来户口,一点救济都得不到啊!说完嚎啕大哭,一下趴在我面前连连嗑头,头撞在地上咚咚直响!我当时毫无思想准备,都惊呆了。反应过来后,周围的人都叫我快上车,但我心里很难受,还是给了她两百块钱,叫她去买件棉袄。直到我们的车开了以后,我还看到这位妇女趴在地上哀哀啼哭。

事后我问当地的干部如果我们要捐棉衣如何到得了这样的人手中?他们说最好直接捐到某个村政府,而且写上指定捐给老人或孩子。不过这些没户口的灾民如何得到救济则不得而知,因为救济物资都是按灾民所在户口地发放的。

如需要我联系,我可以找这次带我们进去的导游。

首先,我恳请看过这篇博客的朋友,先别急着联系我,能不能先找你们单位的领导,看能不能组织单位里同事们一起出力,家里不穿的衣服,保暖、干净就行,反正您也不穿了,稍微动下手,包起来,送给那些穿不上衣服的兄弟,总好过堆在衣柜里或者丢进垃圾筒,您觉得呢?如果单位组织不起来,直接联系我也行。13810098798,再次感谢各位!

经济形势和天气一起进入严冬,要不,咱自己想点办法,让周围的世界稍微温暖一点?予人玫瑰,手有余香,真的。

最近的事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12-26 15:58:30

很久没博一下了。其实,最近这两个月,我的周围发生了不少变化。
胖云升官了,当了报社的总编辑助理,工作退回了胖云当主编之前的时代,但我已没有了几年前的那种愤怒,经济形势不好,我的心情却似乎好起来了。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我与阿雅、薇薇、线团和娜娜正式确认了志同道合的人生理想,并组成了课外活动小组。虽然这种民间组织没有政府机构给发证,但这个组织就这样确立了,课外活动小组每周都会活动一两次,大约是看电影吃饭唱歌。我们还组成了一个“转转饭局”,轮着在每个人家里聚餐,这种转转饭大约两三个星期一次,每次必买若干螃蟹,必为争吃螃蟹打得头破血流,必买两箱啤酒,当然也必有人酩酊大醉,有趣得很。
日前,本姑娘被选举为该小组的小组长,专门负责汇总大家的意见适时组织活动,并保管各种吃饭返券、餐馆KTV打折卡,胖云不在课外活动小组的五人之列,但每次我们活动她都探头探脑,我们就给她安排了一个课外辅导员的职务,基本职责就是不定期地掏腰包请我们吃饭,当然也可以蹭我们的转转饭,哈哈……现在,信仰自由主义的我终于找到组织啦。
前阵子,听娜娜说乌龟冬眠,觉得可爱得紧,就也搞了一对来养,咦,真的冬眠呢!好可爱呀!经我手起出的宠物名字,没有十个也有八个了,这次实在想不出来了,就手拿新华字典,随便一翻,翻到哪个字就给乌龟命名为哪个字。巧得很,翻出一个“焦”,一个“术”,于是就找个谐音,给它们叫阿娇和大树了。
香港的阿娇是艳照门的主角,我也希望我的阿娇将来有那么好的身材。大树是某台湾偶像剧中的龙套,虽然是龙套,但我好喜欢他啊,他号称可以通灵,经常对着空气说看到了自己的鬼怪朋友,还和他的朋友们对话,口头禅是“你们不知道的我都知道”,我也希望我的大树能有些灵气。据说乌龟就是很通人气的,会不声不响地跟主人结下深情厚谊啊,哈哈……阿娇和大树基本成为了富贵和花花的宠物,她们不时地去看看,关心得很呀。
最后,有个人前天在我的博客上看到给灾区捐钱捐棉衣的事情后与我联系,表示也想捐,但我参加的那两个捐助现在都已经结束了,有谁确切知道目前哪里有非常靠谱的捐赠活动,望给我线索。并且,感谢所有好心的人。
这一年就这样结束了,我很感谢岁月,因为它慷慨地给了我越来越多的快乐,也因为它善良地没有在我的脸上留下痕迹,哈哈,自恋的感觉真好呀。新年快乐,我的朋友,我的岁月。

梅兰不怎么芳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12-09 14:23:30

昨天看了陈凯歌导演的《梅兰芳》。

早在电影上映前,便对它的期待很有些矛盾。看在《霸王别姬》和梅兰芳的分上,应该期待,但看在《无极》和陈凯歌陈红的分上,也没什么可期待的了。

看了电影,我首先确认了两点,第一,陈凯歌不是个好导演;第二,《霸王别姬》不可能是陈凯歌拍的。谁要是能把《霸王别姬》的真正导演给挖出来,那可真是牛大了。

其实《梅兰芳》没有那么差。

那个从十九世纪末到上世纪四十年代之前的梨园盛世,就仿佛一出在另一个时空里上演的大戏,台下的“座儿”已经遍寻不到,现代人都挤在幕后,这部《梅兰芳》就像个剧务,把后台的幕布稍稍地撩起个小缝,让现代人看上那么一点,但后台的位置太偏僻,看不到台上最闪亮的地方,看到的那只是舞台的一个角落,那只是大戏的一个片断。尽管如此,但毕竟还是让现代人站在幕后看了一眼那当年的舞台。

以前读过些伶人的故事和传记,知道荀慧生、马连良,也知道程砚秋、叶少良,却对真正的伶界大王梅兰芳知之并不多,尽管如此,陈凯歌也没能解了我的馋。黎明确实演得很差,远不如那个身为旦角的青年梅兰芳饰者余少群,不过,王学圻和孙红雷也没能真的如一窝蜂的影评所说,完全地抢了黎明陈红章子怡的风头,当然,这不是因为黎明陈红章子怡演得好,而是,王学圻和孙红雷演得也就那么回事,及格罢了。人物太过单薄,犯了传记体的大忌。福芝芳变成泼妇,孟小冬满腔闺怨,梅兰芳(成年)不会喘气,十三燕基本是太监。这不是我了解的伶界。我知道,这部电影它一定搞错了。

那是个无法在现实中复制的繁华盛世,戏曲界百家争鸣名角辈出,戏迷们眼花缭乱大饱眼福,那个时代虽传承着保守却也有其开放,梅兰芳家中常年接待八方来客,孟小冬一怒之下从了杜月笙,名伶之间来往不断,梨园行里规矩辈份自有其庄重严肃,戏曲改革每日发生名家一出手就是满堂彩,社会名流用最豪阔的出手演绎最疯狂的追星,角儿的每一次打擂都是城市的节日,戏园子的每一张演出单都会引来无数拥趸。

《梅兰芳》里没有这些,它描述的那个时代没有色彩,但它勾起了我的回忆,我的回忆当然都只来源于曾经读过的文字、看过的影像、听过的传说。我冲动着,翻出了那些读过的书,这便是这电影于我的最大贡献。

冷冬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12-05 10:01:27

天一下子冷了下来,只用了昨天一天的时间,气温就降到冰到以下。早晨,踏着黎明前的那一点点黑暗去上班,推开单元楼的防盗门,冬天的感觉随着冰凉的空气扑面而来。

今天听说了一个消息,我甚至怀疑这消息就是专为配合这季节而来的。一位朋友的恩师癌症晚期,已经转移,生命危在旦夕。生命的残烛在寒冷的季节里摇曳,烛火更加明暗不定,季节也更加冰冷无情。

过去曾听朋友说过很多这位恩师的故事,听说他学富五车,听说他惧内,听说他与卖旧书的小贩交好,听说他的三个儿子无一人继承他的才气,听说他风趣淡泊,听说他德高望重,听说他安心于方外,听说他座下有酒色财气四大弟子,我的朋友占了个“色”字,色而不淫,淫而不乱。听得多了,总想着哪一日去了成都便去拜访这位长者,听他讲故事,听他训弟子,跟在他老人家的屁股后头到青羊宫青城山这些地方去混吃混喝。他的色弟子说,老人家一定会喜欢没大没小的我。但在我的幻想成为现实之前,老人家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

生命总会有终点,老人家一生悟道已成大家,自然参得透,朋友不是不懂只是送恩师上路从此天人永隔自然伤感,我连识都不识得人家只是听过零星的故事,更无从话悲,只是,这样的季节听到这样的消息,很不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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