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世界这么大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11-27 14:17:06

福建归来。

每一次的旅行,总是快乐无边。

东山岛的鲍鱼、厦门岛的椰树、鼓浪屿的白沙滩。一路走来,只恨时间太快,只谢世界够大。

旅行,就仿佛是把真实世界中的我拉入到迷幻的世界中,没有烦恼,没有牵绊,没有来路,没有归途。

隐约还记得出发前曾困扰我的那些比如工作的盈亏,比如孤单或嘈杂,当踏上飞机的那一刻,全部的记忆似乎都被清零。虽然同行都是熟人,但却没人再提起我们共同的烦恼,想来大家已共同被选择失忆。

直到告别厦门的那一天,这一次华丽旅行的最后一站,留给安静温柔的海。我一个人漫步在曾厝垵的海滩上,海风、海浪、海鸟、礁石,还有海边的圣妈宫,这些仿佛都在第一眼见到时就成了我的朋友,也在第一眼见到时,就不得不与他们话别。最后再按动两下快门,然后轻轻地说出声来:厦门,再见;一如三天前我刚到这里时,轻轻说下的那句:厦门,我来了。

走进高崎机场,买了本时尚杂志,在换停机牌时,被告知京城大雾班机延误,于是真实的世界一下子附着在身上。

那场充满闽南农村风情的婚礼;那位家财万贯却低声要我们关照他儿子的老村长;那一路开车送我们去客栈并不放心地提着行李跟到房间还留下名片的帅哥;那在海边捡鱼钩住着金山的别墅却思念四平的修配店的老司机;那在关帝庙里教我求签问卦的长者和那圣妈宫中对我说“很准”的老伯;那为我们端出美味海蛎煎鸭肉粥炒河粉的珍珍卤肉馆老板……他们能住在我不见首尾的记忆里。

这个真实的世界并不会因为我离去一个星期就有丝毫改变,但这一个星期的“逃离”却让我改变。我再一次庆幸,我生活的世界不止有报纸,还有现代通讯不屑触碰的小镇;不止有银行的催账单,还有随手就可以捡拾的海物;不止有领导的咆哮,还有新朋旧友的将进酒杯莫停;不止有一个人的孤单,还有一群人的默契。

感谢世界这么大,每当我的心脏被城市天空的污淖填得无法畅快呼吸,这世界总能为我找到一块长满原始森林的氧吧,让我得以把肮脏一吐为快,让我的脚步再度轻快起来。

又在路上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11-19 14:12:11

今天又要出发了,呵呵,终于又要出发了。

娜娜的婚礼,给了我去福建的理由。先飞汕头,然后搭车去东山,然后去厦门。去年十月的福建行,在武夷山一地着实痛快地玩了五天,武夷山是在闽北,如今之行目标锁定闽南两地,风光当大不同。

前日与某哼唧派友人交流台湾的电视节目,他批评我说,天天沉溺于台湾电视,你还能进步么?这是这位朋友一生中说过的为数不多的正经话之一,简直是万里挑一。这样的意见我断断没有捂住双耳假装听不到的理由,哪怕说者无心,我也人做个有意的听者。

我于是回到大床上,从枕头、被子和破旧面膜堆成的小山底下,挖出了那本已经压得皱巴巴的《从战争中走来》,况如当年唐僧老师口念魔咒放出被困在五指山下五百年的齐天大圣。

我“放出”的,果然是“齐天大圣”。这本书的主人公甚是让我倾心。如今已经是一个娘娘驾到的世界,在花美男横行天下、野蛮女友渐成风潮的今天,“英雄”已经是健忘的人们丢进远古的记忆,以及编剧们天马行空不着边际的想像。但事实上,英雄并未走远。那位新中国海军的缔造者、新中国第一场海陆空协调做战的总指挥、两弹一星的指挥者,那个叫做“张爱萍”的名字,看上去没有道明寺的气概?没有花泽类的浪漫?那是真正闪着金属光泽的硬梆梆的名字,那是真正的军人。如张胜所说,如今的军人,早已不比当年。

书中记录的是一段为人熟知的历史,但从一个儿子的角度仰视着父亲,极力客观地讲述父亲的戎马前半生,和铜豌豆一样的后半生,对父亲的崇拜跃然纸上,也带动着我的情绪。

我本就景仰一切走过战争年代、有过峥嵘岁月的老人。如果有一台像不靠谱小说中写的那样的时空穿梭机,或那种能把我带到其他年代去的乱神秘的石头,我愿去看看血雨腥风的战争年代,看看那枪林弹雨中的惨烈,去感受血淋淋的胜利和失利,去寻找生命最边缘的浪漫;我也愿去看看五十年代的茫茫戈壁,去触摸那些英雄在无边大漠上留下的痕迹。

无论杰克斯派系的男生有多迷人,每个女人心中“英雄梦”都无法磨灭。

与逝去的青春对撞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10-21 13:48:16

我没有与众不同的学生时代,但那段平凡的日子足够我铭记。我单纯的人生中,学生时代的单纯是最无意识的,也许正因为此,所以,我很容易被关于校园青春的话题感动,哪怕那些话题是蹩脚的。

同事丢在我桌上一套书,《匆匆那年》。被我当作如厕读物看了好几个月。直到从浅薄而矫情的文字中读到一个又一个撞击到我心脏柔软处的生活片断,我终于拿出两个小时的时间,在某个下了班的午后,没有急于回家遛狗而是窝在冷嗖嗖的办公室里读完了最后的结局,并且,不出意外地,当那些学生们慢慢长大,当故事离开了校园,那个结局也没有了前面的共鸣。那些只有学生才会坚持或放弃的爱情,那些只有未曾麻木的心才会懂的泪水和笑容,那些“天长地久”的大话,那些“永远不见”的决绝,那些都曾被我挂在嘴边并以为会绝对、永远地相信事实上却早已抛诸脑后的誓言。我们会感动于那样的故事,那只因为我们都曾经那样年轻过,那样憧憬过,那样倔强过,也那样绝情过,那样绝望过,那样,长大了。

《匆匆那年》的结局让人欲言又止,告别了那个青涩的年代,无论男女主人公终于爱情开花结果,或是爱情灰飞烟灭成了永远的朋友,这个结局都已经不是匆匆那年的故事。但有些故事却正在进行。

非常意外的,我居然在《康熙来了》这个节目中被感动了。张克帆和欢欢在这个节目中的重逢,竟是这样的。是节目追求的效果?亦或真的这样一期节目对于小S和康永而言也是意外之喜?至少,我这个观众动容了。当张克帆低眉顺眼地笑纳了所有欢欢的指责,当欢欢面对这个“死胖子”仍能说出“他该是歌坛的王力宏、周杰伦”,那种回护、那种近情情怯、那种急于想听到却又羞于去说出,年轻过就一定看得懂。二十年前的初恋,分手的原因无非就是不懂得珍惜,如今终于明白什么是珍贵的,却也知道珍惜是多么沉重的承诺。其他的来宾把所有时间都让给他们,每个人都在等待这个故事的结局。或者,这个故事早已落幕,回忆无论如何被翻新也仍旧只能是回忆,如果没有这二十年的遗憾,这故事不会美,如果没有把这个遗憾说出,这故事已经落入俗套。他们都已不再年轻,他们的人生可以有个踏踏实实的续曲。欢欢说,来不及了。张克帆说,他长大了。之所以遗憾得让人动容,正是因为他们把年少的梦想延续到不再年少的生命中。

不是每个人都能在人间游戏过后又能找回当年的青涩单纯。至少我没这个福分。明在律师事务所继续做着对这个社会而言可有可无的小律师,拿着菲薄的收入。凯说,哥们儿,开个地板店吧,你申请点贷款。一来二去,明被凯骗走了四万多。他们是认识了二十年的哥们儿,我们当然从不曾像《匆匆那年》中的几个孩子那样在大树上写下“永远在一起”,但我们是从小一起喝汽水、长大一起喝啤酒的朋友。一起疯、一起闹、一起学着打麻将、一起为纠缠不清的爱情哭哭笑笑、一起经历成长的阵痛。现在,我们走出了不同的人生路,以为所有的不同都会因曾经那么多的“一起”而变得无所谓,失去了一切也仍会牢牢握紧这些叫“朋友”的缘分,但原来,那些不同并未使我们且行且珍惜,却真的让我们渐行渐远。

再也不见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10-12 22:41:49

今天带来宝出去玩,远远看到一个很熟悉的身影。我牵着来宝低着头匆匆走过。我不确定自己看得准,我只看了一眼。这已经是我四年来第三次在小区里看到这个人。我觉得,很不爽,确切地讲,有点恶心。每个人都会有那种宁愿从未发生过的过去吧。跑得再快也躲不掉的,除了地心引力,还有噩梦和在人生的暗房中休息的回忆。

我,很不愉快。宁愿,再也不见。

今天一整天倒霉事不断,遇到一个又一个让我不开心的人。妈妈来陪我住了半个月,她明天就走了,这也让我笑不出来。

这样的一天,那种无力的灰暗,几乎不该出现在我的日历上。

管制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9-20 09:56:48

建国60周年了,这个天大的喜事,好像只有让妈妈兴奋得非到北京不可,对于一向不喜欢这种集体热闹的我来说,实在兴致缺缺。

今年的国庆,最先影响到我的,倒是没完没了的交通管制。第一次赶上交通管制,大约是说晚上十点开始封路,可七点钟在外面吃饭时,三环路上原本该有的车水马龙,已经变成了停车场。吃完饭回家,从京广桥到慈云寺桥,最多三分钟的车程,那天走了一个半小时,车内人的心情,可想而知。

接下来的周末,又赶上交通管制,那天正好有赵传的演唱会。说到赵传,已不记得是到北京后的第几年,有次去听赵传,期间拨通了阳阳的手机,跟他说“请你听听现场”,然后就把话筒对准了场地中央。那些浪漫再不会出现,也不会褪色。所以这次早早就预计了票。没想到赶上交通管制,实在不敢再出门去路上受那个寸步难移的闲气,只好忍痛放弃。却听说那晚路上车少得可怜,二环路上空空荡荡,想来是很多人与我一样地怕了。

前天又管制。说是国庆前的最后一次。中午就早早下班回家了。其实我近来宅得很,十字绣、八卦节目、来宝、阅读,这些占据了我所有的闲暇时间,即便没有管制,我也早早就回家了。但若没有管制,回家是我自己的选择,而有了管制,仿佛这回家就成了一种“不得不”,就变得窝囊了起来。

说到来宝,这段时间,来宝哥出差,来宝就一直呆在我家,每天只吃三碗,每天出去玩一两个钟头,他竟胖了,让我颇有些罪恶感。每天午后我下班回家,带着他到我们京东高档社区的公园里,给他梳好了毛,便放了他,我自己坐在草地深处低矮的长椅上读书,他像卫士般站在我身边东张西望,间或与路过的大花狗小黄狗逗个闷子,这实在是我一天里最惬意的时光。

说到读书,近来读到一本好书,《镜中爹》,自从家里装了个锅,台湾这块土地一下子被拉近了,这个中国近代史用乃至当代史上的“意外”,本就因文化的延续而让我着迷。这本书讲的是四九年分离的一家人,因为没找到足够的船票,父亲留在大陆,母亲和三个孩子到了台湾,此后四十年,断了音讯。没有好莱坞电影那样的大团圆结局,儿子终于没能见到父亲,甚至根本无从寻觅父亲在四九年之后的踪迹。最后,仅有几张学习笔记可以凭吊,那些在寻觅的过程中发现的更多历史的问号,却再也无从解答。如果不是心中并不存有家国的仇恨,如果不是怀揣一颗赤子之心,怎能写出这样的作品。在公园的长椅上,在建国60周年前夕的午后时光中,在来宝的陪伴下,我带着叹息和流不出的泪,读着这本书,似乎很快就翻完了,又似乎永远读不完。

说到台湾,近来又看了一部偶像剧,《心星的泪光》。以前看过些剧评,都说很一般,但却结结实实地感动了我。关颖饰演的女一号,从母亲身上遗传了渐冻人的不治之症,就是多年前王志文在《过把瘾》中得的那个肌无力。几经挫骨扬灰般的选择,她与言承旭饰演的男一号决定勇敢地爱。他们能战胜自己,但无力击败命运,一场雨浇熄了女一号生命最后的一点飘摇的烛火。活着人继续活着,每一次呼吸时都会记起,已经故去的人给他们的爱,所以,他们活得更加坚强。听上去是狗血的桥段?但感染力真的很强。有钢琴、有都市、有星空、有动摇、有坚持,有戳痛我心的《小星星变奏曲》。用力呼吸,且行且珍惜。

有点怕黑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9-05 10:30:55

最近读完了那套《暮光之城》。嗯,很好看。作者以她的想像力引领我游历了人类、狼人和吸血鬼共处的魔幻世界。

除了上班,我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拿出来读这套书,厚厚的四本,貌似大部头,但文字非常流畅好读,所以,一个星期就读完了。

现在,有点怕黑。总觉得吸血鬼,这个族群真的就生活在我的周围。本来不怕鬼、不怕黑的我,现在有点怕了。其实看了这部书,有点反感吸血“鬼”这个称呼,书中的卡伦一家,他们实在不是“鬼”,他们的善良用咱们中国人的话来说基本就是“义薄云天”,或者该叫他们吸血族。但他们毕竟只是这个种群中的异类。天黑下来后,我就有点怕怕的,仿佛随便一回头便也会看到这样一位先生,精致但苍白的脸、大理石一般坚硬的肌肤、能撕裂一切并且带着毒液牙齿,我想,若真是如此,我首先想到的一定保命要紧有多快跑多快(虽然我肯定跑得没他快基本上死定了),而不是与这位永不衰老的天下第一大帅哥来一段荡气回肠的恋爱。

也许正因为书里的故事永远无法出现在我的身上,所以我可以更尽情地一边阅读一边想像,生得辛苦、死得甘愿、爱得执著,女主人公的情绪引领着我的。好久没有读一本书读到流泪了,这样一本被贴上“青少年读物”标签的畅销书帮助我做到了,我边读边哭时最有快感。

来宝又来了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9-05 10:20:03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来宝又来了,他真好玩。我可不可以永久地霸占他呢?

来宝哥去青海出差了,这次要去两个月那么久啊,早在一个多月以前就说要把来宝给我养,一直到前天才送来。

来宝更听话了,家里的地上横着一根白色的电线,我给来宝规定了不能越过那条线(线的另一端阳台上有富贵的猫粮,依照经验,来宝每次来都要抢富贵的猫粮吃),说了他两次,他就记住了。昨天下班回家擦地,线的一侧来宝的领地厚厚的一层狗毛,线的另一侧就基本没什么毛。今天早晨,来宝怯生生地迈过了那根线,被我一嗓子吼了回去,就一直低着头,像个认错的孩子。

来宝似乎跟他的哥哥多了些感情。来宝哥走的时候,来宝默默地看着哥哥的背景,眼神里全是离别的伤感。我甚至仿佛看到他在噘嘴!然后,来宝好几个小时都不吃东西,当然,只有几个小时而已。

每天早晨我坐在马桶上,来宝都会把他的长脑袋伸过来让我抚摸几下,我也每天都捏着鼻子满足他的要求。他太臭了。听说已经一个月没洗澡了。嗯,今天我就给来宝洗个澡!

呵呵。家有来宝,我的平淡小生活多了一些跳跃的元素,我有了种被需要的快乐,我非常开心。

天使的翅膀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7-25 14:07:46

我直至此时仍无法相信,大约在四个小时之前,我的花花,她死了。

起床后洗脸时,她还像每天一样绕在我的腿边蹭着我的脚踝,刚洗完脸,我就听她痛苦地叫了一声,疑惑地找过去看她,她躺在平时常常躺的客厅落地窗下的地砖上,扭了两上身体,流了些口水出来,然后就一动不动了,任我喊着她的名字,摸着她的头,握着她的手,翻着她的身体。慢慢地,软软的身体变得硬了,她就这么突然地死了。

我把她装在燕京啤酒的纸箱里,上次买了一箱啤酒回来,酒喝了,瓶子退给了店家,纸箱就留在客厅里给她和富贵做窝,那里面还有她的爪痕。箱子的大小刚刚好,她偎在箱壁上,半睁着眼睛,看上去就像平时那样懒懒的。我剪下了她的胡子,她活着时,每次我拽她的胡子玩儿,她总是不情愿地喵喵叫上两声,就随便我拽两下,她知道我不会真的把她的胡子拽掉。我想,她现在一定不介意把胡子留给我。我找了个灰色的袋子,装那个纸箱,稍有点小,但还是用灰色的吧,我想,那个红色的虽然大小合适,但送六岁的花花走,灰色才更适合我这个主人的心情。

本来想把她埋在楼下矮树旁边的草地下,这样每天我进出,都能看到她,也能让她看到我。但还是听了薇薇妈妈的话,把花花带到一片偏僻的荒地,因为这里很长时间都不会被打扰。薇薇妈帮忙挖了个坑,我们给花花做了个小小的坟包。那个在我眼前蹦来跳去了六年的白白胖胖的生命,如今就变成了一个简陋的新坟,几朵灿烂的黄色小野花和狗尾巴草做成的小兔子,成了她的新伴。

回到家,低低地叫了两声“富贵”,她从阳台跑出来,用那双模糊的眼睛看着我,我跟她说:“富贵,咱们家从此就没有花花了。”不知她听懂了没有。她在落地窗前的地砖上闻了好久,随后一直悄无声息。

六年来,只有花花和富贵是我生活中的固定不变。我早就习惯了一个人,受了委屈一个人哭,开心的时候一个人笑,生病了一个人痛,一个人睡觉,一个人看书,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发呆,一个人弹琴,一个人运动,一个人进出,我常常会忽略,每次的一个人,花花都陪在身边。她和富贵,是我一个人的世界中最能证实空气在流动时间未静止的存在。

六年前刚见到花花时,她只有我的手掌那么大,她的胆子很大,那么小小的,就敢从床一下子跳到地上去。她小时候长得很丑,叫声很大,长得漂亮是差不多一岁以后的事。她性格很好,很大度,从不妒忌我对富贵更好,也从不记恨我心情不好拿她撒气,我甚至记得有一次她惹恼了我,我一脚踹过去把她踢飞到阳台的墙上,痛得她匆忙坐下,舔着被我踹到的那处皮毛,心疼歉疚当时就袭倒了我,那是我唯一一次那么严重地打我的宠物。

她从小就很乖,从来就不是一只淘气的猫,每次我只要叫一声“花花”,哪怕明知其实没什么事情,她也会“喵”地回答一声,仿佛与我一问一答。她所有的心愿就是能和主人多多亲近,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坐在电脑前,她就和富贵一个左腿一个右腿趴在我腿上,但渐渐我变成了个不喜太亲近的主人,她向我凑过来十次,有九次半要被我赶跑,所以家里来了别人,只要是她熟悉了的,她就会马上凑上去,先是靠在人家的腿上,然后是爬到腿上来,如果还没有被赶跑,就爬到人家肚子上,然后再往上爬,直到恨不得用她的四只爪子抱住人家的头。

她是只很憨厚的猫,有好吃的都让着富贵,过去我回家,她总是喵喵地喊着富贵出来一起迎接我。但现在,她和富贵都老了,谁也不来接我了。我进门后总要问:大猪小猪呢?富贵,你的花花妹妹呢?或者是,花花,你的富贵姐姐呢?但今后,我自然是再没机会这样问了。

她很讨厌狗。来宝最多的一次在我家呆了整整一个月,她都不肯接纳人家,还常常站在厅柜上用她的爪子狠狠地打来宝的大鼻子,把来宝打到流血。那时,白猫黄狗的对恃带给我不知多少乐趣和烦恼。曾经养了个叫秋秋的黑狗一个月,花花甚至气得不愿意吃东西,瘦成皮包骨,终于逼得我送走了秋秋。她似乎知道,这是她的家,她应该为家庭成员的存在表达一份意见。

她很怕冷。她很小的时候,我曾眼看着她趴在地方,追着一束阳光,随着时间渐近中午,那束从窗户射进来的阳光也一点点移动,花花就一点点挪着当时还是小小的身体,一定要让自己趴在阳光直射的地方。后来,我租了另外一个房子,那房子到了冬天就冷极了,花花、富贵和我常常被冻得发抖。我钻进被窝,花花就紧紧和富贵抱在一起。那些缺乏阳光温暖的房子,我们住了两年多。直到搬来这里,我自己的房子,宽敞明亮的大房子。当时我曾对花花和富贵说:“从此我们再也不必搬家了。这么大的房子,你们使劲儿跑吧。”就是在这套房子里,她们渐渐从青年步入中年。富贵的眼疾慢慢地变得严重,花花也渐渐变得越来越肥。她们过上了养尊处优的生活。我们三个就像一套房子中的三个房客,互相交流不多,但我们知道着彼此的存在。每当我出去过夜,再回家时,花花和富贵总是很兴奋,似乎是为确定了我没有抛弃她们。但今天,我还是抛下了花花,亦或是花花抛下了我们。

花花的离开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是躲不开死神的召集令,或者是抓到了天使的翅膀。她是我见过最漂亮的猫,也许即便她活着,她也听不懂我说的这句“谢谢”,今天送走了她,我才真的发觉我是如此感激她,感激那份白白胖胖沉甸甸的温暖,感激那六年来始终如一的清澈的眼。就如同此时,我流着泪写下她的名字,我仿佛可以看到,她如以往陪在我身边看我落泪时一样,在不远的地方用她那双清澈的蓝色眼睛望着我,静静地。

那一掊新土下的花花,你再也不回家了,你再也不回家了么?我的花花。。。。。。

家有壁虎漫步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7-07 12:37:37

话说昨晚我正歪在沙发里看台湾的八卦娱乐节目,偶然间抬头向天花板上看了一眼,妈妈呀……呀……啊……啊……壁虎啊……啊……

天啦,这是真的啊。我在自家的天花板上看到了一只壁虎啊。这虽然是本姑娘今生第一次得窥壁虎真容,但过去数十年间在《看图说话》《动物世界》这些科普书籍电视节目里,没少见过壁虎以及它的近亲蜥蜴啥滴,啊……妈妈呀……这次见着活的啦!壁虎、壁虎呀……

电视里演的是什么我完全不知道了,被那个小拇指大小的壁虎吓得动也不敢动。大约五分钟吧,我抬了抬僵硬的脖子,又朝刚才壁虎出现的地方瞄了一眼,啊……这个壁虎……啊……它会动啊……它从刚才那个地方挪开了一点……啊……啊……啊……

怎么办?找谁来帮我打虎呢?唉,这个时候才知道富贵花花阿娇大树没一个顶用的啊!怎么办?!怎么办?!

思考了五分钟,对于这一突发事件,我仍然全无策划思路。又抬了一下酸痛的脖子,咦,壁虎……它……它……它……它不见了……

我把卧室和书房的门全关上了,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翻了几页《从战争中走来》,唉,真是人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前几天作者张胜还在讲述他家老爷子上战场杀贼寇刀刀见红、睡草地打蚊子掌掌有血,今天怎么讲上父母的爱情了呢?虽说英雄美人的故事感人肺腑,但此刻的我更需要的是钟馗抓鬼、武松打虎啊……胡乱地,就捧着书入梦了。

早晨起床洗漱出门,一直低眉顺眼蹑手蹑脚,生怕惊动壁虎它老人家的清梦。唉,人家潘帅的《壁虎漫步》那么潮那么酷,原来歌中主角的原型这么丑这么雷啊!

到了单位打开MSN,跟一个身形五大三粗的男性朋友通报了本世纪最惊人的新闻——壁虎在我家墙上漫步!我本想让这位哥哥帮我去抓虎,结果人家迅速回复我说:“啊?壁虎?那你家一定没有蚊子!”有这样的么?有这样的么?这都是些什么狐朋狗友啊……等等……说到这个蚊子,前几天我确实被蚊子咬得寻死觅活的,但昨天……我还真的没挨咬耶……对了,上小学时,老师好像是讲过,壁虎是抓蚊子的哈……可是,再怎么说,壁虎也比蚊子可怕……吧。

一个上午,我到处哭诉着家有壁虎漫步的事,结果年长几岁的城市姐姐说,壁虎吃蚊子算是生物灭蚊法,值得大力推广,还要把我把壁虎借她拿回家吃两天蚊子!有农村生活经验的姐姐也说,壁虎是个好东西啊,吃蚊子的!妈妈也说,只要它不咬人,如果实在抓不到它,就养着吧,估计家里的蚊子吃完了,它自己就会走了!最可恨的当然还是那个五大三粗男想的办法——他让我把门打开试试看能不能把它放出去。天啦,万一我没能把家里这个放出去,却放进来个新的怎么办?!

壁虎真是吃蚊子的么?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哦,原来是真的耶!“主要产于我国西南及长江流域以南诸地区;也分布到日本和朝鲜。 爬行动物,身体扁平,四肢短,趾上有吸盘,能在壁上爬行。吃蚊、蝇、蛾等小昆虫,对人类有益。也叫蝎虎,旧称守宫,古代‘五毒’之一。 ”不是我编的,是百度百科里这么写的呢。不过也有可怕的地方:“叫声扰人。大部分体长3∼15公分。”天啦,15公分,难道我家里那个,还处在幼年阶段么?!

不管怎么说,折腾了半宿加一个上午,我渐渐熟悉了这个家中的新成员。只要它不咬我、不随便在我家繁殖、不把我的家搞得到处都是壁虎尾巴……那,好吧,壁虎小朋友,你就在我家先玩儿着吧,家里的蚊子(如果你在我家呆了一天一夜之后家里的蚊子还没被你吃光的话)就拜托你啦!

P.S.这是生在北方长在北方的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真的壁虎,它是从哪来的呢?难道是趁着周末我们版组一起去凤凰岭农家院,钻进我的背包跟我回来的?这次农家院,我没吃到什么好吃的不说,进了院子就没出去过、爬山逛庙看水全是泡影、不知是不是喝酒的原因手腕竟起了疹子、房间里的卫生间不通风几乎没有下水不敢拉臭臭、晚上睡觉前没有热水洗澡、没有电视没有风扇没有空调、院子里打牌的桌子上方挂着两张胶纸上面粘满了死苍蝇、两顿饭花掉每个人三百块、一包衣服莫名其妙丢掉、回家后所有带过去的衣服鞋子包包全部被我大洗一通、把自己塞到花洒下狠狠洗一通热水澡浑身涂满浴宝搓下一堆泥……我永远不想再去什么农家院!

夏日午后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6-22 11:57:58

刚刚结束的周末很惬意。

周六下了班,一脚踏出报社,马上就把工作的烦恼甩在脑后,仿佛那些全都不存在。约了的美容时间还没到,我把自己寄放到了常去的那家咖啡厅里那个常坐的隐蔽座位里。

这天的台式牛肉面味道不错,摩卡中糖和奶精也被我放得恰到好处。初落座时,偌大的咖啡厅里只有我一个人,梁静茹的歌声,像《三寸日光》这些,响在空气中,音量刚刚可以被我清晰地听到,又没有太吵。

手里的书是《读库0902》,直到前些天0903寄来了,我才恍然想起0902我还没看。大约两个小时,看完了熊景明那篇《母亲和我》。文字很简单,简单得仿佛随便一个人都能拼凑出这种水平的文字,但这样的文字却事实上是仅有的。淡淡地讲述着母亲一天天一年年的生活,带着旁观者的冷静和小女儿的娇嗔,流畅地记录着数十年的流水年华。母亲,从美丽少妇变成卧床老妪,“我”,从娇憨小儿变成社会精英。日子,从贫困的生活中划过,从母亲的病榻间划过,永远地停留在母亲在那个节日里说的最后一句“好吃”上。

坐在咖啡厅角落里的我,轻松地躲开服务员的眼光,流着泪读完全文。这样的母亲好像就在我身边,儿女就是她的生命,在病榻上残喘,只为给下乡的儿女提供一个偶尔能回城探亲的理由,对待自己或他人家中小孩的顽皮,永远是无条件的纵容,因自己的亲切友善和善于倾听,而成为邻里亲友间最受欢迎的主妇。

这样的文字,让我又一次理解了母亲包容而深刻的爱,每次遇到这样的心灵撞击,都会自责没有再早一点用自己的爱去回馈母亲,但每次自责过后都未能如母亲爱我一般地去回馈她。

读完了文章,望着窗外慢慢让自己平静下来,蓦地发现咖啡厅里人一下子多了起来,环境不知何时已变得嘈杂。与我隔着一道墙壁,一个年轻男子一通电话大约打了一个小时,说着我听不懂的市场业务。CBD商圈里,像这样周末的生活也在工作中沦陷的,似乎大有人在。

到了约定的时间,我结了账离开。临走前,不忘把这个下午陪伴我的美文推荐给VIVI和率少。世界虽已物欲横流,但总有那么几个人,仍可以像我一样,从不担心天真浪漫的梦想超载。

白天也懂黑的黑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6-16 19:48:47

下大雨了。今天的雨很大,天漏了一样,哗啦哗啦地从早晨下到中午。更可怕的是,出现了黑昼。上午十点多的天,黑得像晚上八九点钟一样,我往窗外随便看一眼,就条件反射似地想拿着零食包歪到沙发上去打开电视。谁说白天不懂夜的黑?白天的黑,比夜晚更骇人。听说,这些天将一直是雨天,一直到星期五。

但并不是所有不在同一平面的人都像白天与黑夜一样,总能找到一种途径来互相理解。这让我有点失望。

在我身边,距离或远或近的人,他们一个个在岁月的更迭中变了模样,有的从孝子变成逆子,有的从好爸爸变成在外面养女人的坏男人,还有的理想主义者变成世侩小人。这些在我看来,比白天的黑还要可怕。人心,是解不开的谜题。

不过,总有一个好消息。率少竟要做妈妈了!一个新生命,将给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和一个家庭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未能身处其中,未尝有过给一个男人一个孩子,或将自己的生命延续这样的愿望,所以在我看来,这样的变化只有可怕。这便是我“白天不懂夜的黑”了吧。其实,我的不理解只是因为我的懒惰与贪玩。不管怎么说,有孩子是个天大的好事,率少身体不是很健壮,但愿这个妈妈能好好照顾自己,并在几个月后好好照看她的小公主或小王子。听说,会是个天蝎座呢!这可是天底下最棒的星座哈。率少,你从不肯对自己好一点,但你一定要对宝宝好啊~

驾着祥云回来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6-10 19:33:13

过去几个月一直懒懒的不在这里写字,不过不全是因为懒,是听说有个人在看这些字,有种被偷窥的厌恶感。但今天还是回来,是因为长久不写手痒,也是因为两次听到别人说,他们在看这些字。呵呵,我是需要被鼓励的,我是个俗人。所以,我驾着祥云回来了。

到了夏天,我就像从漂流瓶中被释放的妖魔鬼怪一样,从身体到精神整个儿复活了。涂上厚厚的防晒霜、戴上我的香奈儿太阳镜去享受夏日暖阳,在客厅的落地窗前蹬着健身车喜滋滋地看着窗外的夏日暴雨,北京的夏天一点不美,但夏季的轻松随性是天然形成的,无论这夏天出现在哪里。

工作上的压力似乎应该越来越大,但我却好像越来越不觉得自己在工作了。一切,都可以是游戏。我,玩得挺乐活。

对了,今天做了个漂亮的指甲,十颗指甲五个深绿五个浅绿交错着,很别致,除了小宇的MV,我没在别的地方见过。不过,似乎小宇的那双手更漂亮,美甲店里的指甲油,颜色差了一点。不过也可以了,这次的手是真真的青葱玉指了,很优。

这么久没在这儿写字,错过了记下很多生活的细节——原来我的生活仍然有这么多细节可以记录——比如妈妈来逼婚,比如新相识的帅哥A、B和C,比如痞子英雄……日子,一直很High。

最后,我在减肥。胖得让我恨不得去吸脂了。

无拘碍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5-30 20:57:45

想奔跑

想唱歌

想写字

想阅读

想绣花

想沉默

想消费

想断食……

此时想做的,此时便都轻易做到。我对生活的要求太低,所以,生活对我无拘无碍。接下来,我想把这样的生活继续下去。

飞鱼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5-20 13:46:07

电视看不了了,连着锅和网线的那个黑盒子坏掉了,倒也好,终于可以腾出时间来做些像读书、听音乐这样安静的正经事。

听了首歌,叫《飞鱼》,并不是一首悲伤至死的歌,但让我一下子联想到泰戈尔刺痛全世界的那一句“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也让我想起了郭品超、安以轩、罗志祥演的那个《斗鱼》。

鱼撞向天空的胸口

飞鸟浸湿羽毛,献上水洗的温柔

原来的歌词好像不是这样的,没这么痛苦挣扎,多看几个文字,就会沦陷到莫名极端的情绪里。

我已经认命地做只尽量快乐的飞鸟,被我需要的,只可能是另一只和我一样拥有自由灵魂的飞鸟。

你不记得我记得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4-13 19:20:34

也许因为这些天沉迷于孙红雷主演的电视剧《潜伏》,也许因为昨天是4月12日,近来,我常常想起他。

他的气质和孙红雷很像,背永远挺得笔直,不怎么光滑的脸上没有太多表情,哪怕他坐着我站着,他对我说话也仿佛总能找到居高临下的角度,从而让我确信他永远正确。昨天,是他的生日。

认识他那年,我十七。我怀揣着一百万个不情愿,走进了一所不入流的大学,而这所学校也并没有包容我的任性,东北夏秋之交的炎炎烈日和一点人味没有的军训是它送给我的见面礼。他出现了,他刚刚从军校毕业,是我们的教官。

回溯我自十七岁起相中的每一个男人,好像只有他和周渝民能让我一见钟情。可笑的是,此时我已不记得第一次见他时的场景了。

现在能从记忆中挖出的“第一面”,是他笔挺的背影。那是军训第一课:站军姿。对于习惯了在学校歪坐着听课回家歪坐着看书的我们这些学生来说,这是一种可以比肩老虎凳的刑罚。顶着太阳站一个下午是我们的任务,监督我们顶着太阳站一个下午是他的任务。

他冷冰冰地要求我们站直,中指贴住裤缝,膝盖不能弯,头不能歪,甚至连眼珠滴溜乱转一会儿也是被禁止的。十七八岁,最大也没超过二十岁的我们都被军训这架势和他的气质唬住了,像被钉在空气上一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他这时才真正登场了,登上了我的舞台。

他给我们讲起了故事,董存瑞邱少云已经骗不倒我们这些大学生,他讲起了他自己的故事。在某陆军学院的日子,三面环山一面环海插翅难逃的校园,突破体能极限的军事训练,带着未愈的伤口到海里洗澡,考试前的晚上在盥洗室里就着灯光看书。“一直到现在,我都留着那个带血的护膝和护腕。”他说,那是他的青春记忆,就像我一直到现在都留着一串曾飘在西安古城墙上方的简陋风筝。

他的故事使我们转移了注意力,从而得以暂时对抗越来越严重的疲劳和越来越残酷的太阳。但是,一位女同学晕倒了,我已经不记得她晕倒前的一分钟,他的故事讲到哪里。同学的晕倒比他的故事更吸引人,我们一时忘记了太阳、军规和他的故事,歪过身子去看她。“不许歪头!”他大喊一声,记忆从当年的军校拉回到现在的操场。然后,他发现有人真的顶不住了。他一个箭步冲过去,横抱起那个女生,把她抱到阴凉的地方,给她扇风,叫人把她送到校医院。这一连串的动作,没有一丁点体贴的味道,一丁点也没有,他是教官,那是他的工作,仅此而已。那种“酷”才是太阳的天敌。那种“酷”与同为教官的四川帅哥的亲切爱笑形成强烈对比,有趣的是,他俩私下是至交,他俩同样是我们这群甫入象牙塔的女生“夜谈”时的焦点。

九天之后,部队方面做出人员调整,他被调到其他系去带军训,我们换了个新教官,是个山东大汉,样子魁梧,对女生挺温和,还有点害羞。是啊,他穿了军装那么多年,为什么在女生的队列前不害羞呢?

那年的八月十五是在学校过的,当时已经进入军训尾声,当天的联欢晚会没有给我留下任何记忆,随后,学生们以寝室为单位回到房间自娱自乐,山东大汉和四川帅哥都来了,还带来了他们的一群同为教官的朋友,他当然也在其中。走进女生寝室,他终于有些不自在了,因为女生们很热情,而“不近女色”似乎永远都是军人的铁律。他尴尬地笑了,那是他留在我记忆中的第一个笑容。除此之外,军训一个月,我好像没见他对我们这些被暴晒成村妇的天之娇女们笑过。他那天费尽唇舌外带唱了首歌,才艰难“甩掉”了那个缠在他身上的朝鲜族胖丫头,飞也似地逃掉了。据说,他在我们系的那九天里,已经成了男生们的“大哥”,他们像自家兄弟一样亲密,他刚从他们那边过来,他还得回去。

军训结束了,惨无人道的军训结束了。我在可以坚持时没有掉队,在可以咬牙时没有放弃,为了练那个神经病的“前倒”,我摔得全身青紫,能动的地方全是肿的。挺委屈,不过我没哭过,我好像通常只会为感动的事哭。我数着日历熬过了这一个月,只恨时间不能走得快些、再快些。只有他的偶尔出现,会让我偷偷祈祷时间暂停,最好能干脆让我晕倒,然后他把我救走,就像军训的第一天他把那个被晒晕的女生从太阳的毒舌下抱走。但从军训的第十天开始,我们就身属不同的系,他出现的次数,好像比那个月的雨还少。

军训结束了。教官们排着整齐的队列走出了校园,我们列队为他们送行。他们今天唱的嘹亮的军歌,一个月来他们已经教会了我们,他们今天走过的路,一个月来他们已经带我们走熟了。一个月来,我没有更爱党爱国爱民,没有学会组织性纪律性,没有改变对军训的最初看法,但我记住了那个背影、那些发生在某军校里的比我们的军训可怕一万倍的故事,和那一脸藏不住尴尬的笑容。

女同学们就像当年走进电影院去看《妈妈再爱我一次》之前要备好手帕一样,那天准备了大量纸巾,她们知道自己一定会哭,十七八岁的我们,没人舍得离开那些穿着军装的成年男人。一个非常内向的女同学,突然冲进队伍,把一个日记本塞进了他手里,我认得那个日记本,昨天军训结束后,大家都累得倒头就睡,只有她换上便装出去了,回来手里就多了那个本。他愣了一下,稍一点头示意,把本推了回去,他们有纪律,不能要学生的东西。跟上战友的步伐,走了,队列迅速恢复整齐,仿佛这样的插曲根本不曾发生过。有位同学把纸巾塞进我手里,她以为我一定会哭,我确实哭了,但没到用得上纸巾的程度。被军训折磨了一个月,同学们伤的伤病的病,但这一时刻大家都来了,满伍,无人缺席,这样的场景太让我感动了。至于那些正走出校园的教官们,我不会为他们哭,这有什么好哭的?我们已经认识了,我们永远都是认识的。不舍得离开,那就去找他们呗。军训结束了,还有人用“不许离校”这样的“假军规”来约束我们么?

式开学没多久,我就去部队看他了。其实我很想去看他,想得都要疯了,但我不是那个朝鲜族胖丫头,也不是那个在众目睽睽之下塞给他日记本的内向女生,我甚至不敢主动开口提到他。好在他在我们系里留下了很多“小兄弟”。军训一个月,多数人连自己寝室之外的同窗都认不全,我已经跟不少男生打成一片。“走,冬,看教官去。”他们一喊,我马上省略了所有的推脱之辞,把课程表上的某些字放在自己的“盲点”上,朝着那个背影飞奔而去。

他的部队和我的学校距离有点远,我和几位同学穿过一个嘈杂的菜市场,坐上有轨电车,那是我的家乡特有的一种交通工具,听说他读军校的那座城市也有,听说北京现在也恢复了,在前门那儿,叫“当当车”,贵得要死而且一会儿有一会儿没有破车一个还不够它飘忽的。

在部队里,他是主人我们是客人,在自己的地盘上,他亲切了不少。我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他是用什么办法迅速把我的同学也就是他的小兄弟们糊弄到他的战友那里,把我一个人留在他的房间里。话题像水龙头坏掉了的自来水一样哗哗哗地奔流而出,我们假装看不到天一点点黑下来,事实上我已经看不清放在我膝盖上的那本他的私人像册上那一张张面孔。

像这样聊了几次?我不记得了。他每次塞给我几块拼图,几次下来我拼出了他二十岁前的人生。高干家庭、纨绔子弟这些,他都赶上了个尾巴,爸爸带着年轻的女人离开了家,十三岁那年冬天,他陪妈妈走出法院,一夕长大。哥哥娶妻后的表现让他失望,姐姐是他最爱的女性之一但却嫁了个让他鄙视的姐夫。他一生的责任,好像就只剩下保护母亲。

就在把这些拼图塞在我手里的同时,他说了那让我一字一句记一辈子的话:“男人是贝壳,砸碎坚硬的外表,里面白色柔软的东西就会流出来。”那时的他毕业不到半年,话里全是海风的味道。那是我第一次模糊地知道,男人和男生好像不是一个概念。今天,我已经无法认可这句话所形容的那种贝壳男人,但当时,我只想温暖那白色的柔软。

“病了。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那年冬天我去部队看他,他的战友一边带我去部队医院,一边对我如是说。听说是在队列中站着站着,突然就晕倒了,他的这位颇有些古灵精怪的战友在第一时间抢先对领导说:我去陪护吧。于是,他们接下来的几天都可以翘班了。

我从没见过电视剧里那种阳光明媚整洁肃雅的病房,他住的那间,被东北冬天的傍晚打击得更加萧索,虽然病房里还有其他病友,但在我看来,那实在是个没有人气的地方。“心里的话儿留到下次再说!”他三言两语赶走了来探望他的战友们,实在不肯走的他还推搡了人家几把。终于只留下我一个人,他又不跟我说话,只和他的病友攀谈着,从八百里以外挖出一个他和病友都认识的人,然后大方地把我带给他的水果都分给了我不认识的病人。

天黑了,看上去他不但很健康而且正被从天而降的友情包围着,我要走了。他拉住我,低声说了几句话,闲聊间说到,他生病前去黑龙江出了个差,淘涣到几块漂亮的小石头,“落在老乡家的窗台上了”。不知这几块小石头是不是真实存在过,但这些话带给我的幸福的感觉,甚至直到今天我仍想得起来。

大学的生活终于开始了,上大课、吃食堂、睡宿舍、图书馆、学生会、舞会、卡拉OK、运动会、演讲……你能想像到的大学生活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故事都在我的身上真实发生着,当然,还有恋爱。我们的故事,突然有一天就成了校园里口口相传的传奇。原来,短短一个月,他让这么多人记得这么深。我收下了同学们的祝福,甜蜜时,梦中也会笑,烦恼时,希望这些不明就里的同学统统走开。

大三的一天,大约是秋天,我和班长出去办事,大约是给班上买画板之类。在艺术学院旁边那条街上,我静静地等着班长,脸上应该写满了着“闭嘴”两个字,我和他已经好久没联系了,不记得为什么。像这样的时候,大学四年里,发生过一万次,我没一次舒心过。

一辆出租车停在我前面两三米的地方,停了十秒钟,我瞄了一眼,凭什么就感觉人家是为我停下的呢?我没有答案。别过脸去一秒钟就把这事忘了。回到家里倒头就睡,那是我在学生会里最忙的一段时间,日理万机又累又困。

电话铃声把我吵醒。“今天下午两点十三分,你在哪里?”他像审犯人一样问我,他说“我爱你”时,也是这个语气。那个停了十秒钟的车,里面坐着的果然是他。他说,以为我在等哪个男生,他觉得自己的出现会很不合时宜。唉,我确实在等个男生,班长嘛。我真像那些被丢在老乡家窗台上的石头。不过,能在当天就打个电话过来,已经相当于是一个本来只能考上我们学校的落后生,经过努力能考上北大了。我迷迷糊糊不知回答了什么,但绝对没有抱怨。我这块“老乡家窗台上的石头”,就这样又一次被他揣回了兜里。

刚上大学时,觉得四年会像一辈子那么长,但事实上,“大四”不请自来。那年春天,我们第一万零一次和好时,他往我的寝室打了个电话,当时姐妹们都不在,她们都要考研,全去图书馆、自习室这样的地方去做无用功了,我一个人在寝室里吟诵《楚辞》,或者看些试卷上永远不会出现相关考题的小说、闲书。他的电话让我颇为惊讶,他淡淡地问了问我的工作,然后说,自己要退伍了。然后问我在干什么。“寝室里就你一个人?我的天,你不怕吗?!”他的话让我有点不知所措,这栋楼我住了三年多,这个房间我住了几个月,这里现在灯光明亮,推开窗外面是同学们在当年你们穿着军装列队走过的校园小路上穿行,关上窗这个屋子里安静得只剩下我和书,我怕谁呢?原来,在他眼里,我真的是个女人。也许正是这个迟到了三年多的认知,一下子煞到了我,引起了我从来没有过的悸动。

从此,我养成了晨练的习惯。

这座城市里有个南湖公园,公园连接两座广场,我们的学校在公园一侧的广场边,他家在公园另一侧的广场边。我每天早晨到公园跑步,从这一侧跑到那一侧……怎么可能是一个人。

我们的晨练情缘再度在校园内被传颂。一天我晨练完了回来,寝室里的四姐突然笑嘻嘻地把我拉进她的蚊帐,小声对我说:“八妹,我昨晚做了个梦,梦到你和他一起在南湖跑步,他还穿着军装。”

梦只准了一半。我还没毕业,他已经退伍了。我不明白本国的退伍军人安置原则,不理解为什么脱了绿军装的他,却又换上了黑色的警服。

昨天,我是说事实上的昨天,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二日,我在家里看韩版《流星花园》,里面有句台词大意是说:没有什么你的世界、我的世界,我们站在同一个地方,就可以看向同一个角度,所以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这句话无可辩驳。但事实上,把时间回溯到九年前,我和他站在同一个地方,看向同一个角度,却再也不能像初相识时那样把关住话题的水龙头扭开。

大学毕业,我被家人绑到了北京,本来呆上三四个月就要回去,但阴差阳错地留了下来。第一次回家过年,初五那天,我和他见面了。在他家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给他讲我在北京的生活。他不像认真在听,又不许我不说。他拉住我的手,顺势把我戴在手腕上的一串红玛瑙珠子戴到了他的手腕上把玩,那是大学里最好的朋友送我的礼物,我很珍爱。如果那些落在老乡家窗台上的石头真的到了我的手里,也许它们会是我的最爱,但它们并未存在于我的生命,我最爱的石头,便是此时此刻戴在他手腕上的那一串。那是一串很大颗的玛瑙,他的手比我的大,手腕也粗好多,但他戴着它并不突兀,甚至他黝黑的皮肤与紫红色的玛瑙很般配,我的纤细白滑的手腕戴着它时效果也非常好,我与他,配那条玛瑙,各有其协调处,不相上下。

我们拉着手聊了很久,后来他请我出去吃了顿饺子。回家我才想起,那天“破五”,正是吃饺子的日子。然后又想起,我的珠子。他打了电话,说还我,但我稍微迟疑了一下就说:算了,送给你吧,只要你像我一样宝贝它就好。

本来以为回到北京再呆一个月,把答应人家的事做好就可以回家。但机会从天而降,本来只是临时帮忙的一本杂志,突然问我愿不愿意一直留下来。我对他说,只要你希望我回去,我就回去。他说,我不能替你的人生做决定。其实,当时我很想家,常常抱着电话跟妈妈哭,我也很想他,想试试我们还能不能回到那种我坐在他身边他却和病友聊着八杆子打不着的旧相识的时光,我很不喜欢北京,也不喜欢当时那个杂志里的领导。但我毕竟在北京这样一个城市里找到了落脚的地方,我回到家乡就得一切重来。我很矛盾,我想他帮我做决定,我想他是那个我可以倚靠的人,我希望他能帮我撑起一片天,这次我不想再像军训时那样混身是伤还骄傲地坚持,其实我本来也没那么坚强。但原来,他也没那么坚强。

我留在了北京。他坐火车来看我。他利用假期,在北京停留三天。这三天,他接到的单位的指示是“随时待命”,当时北京与家乡的火车车程最短大约有十小时。他说,有点冒险,但他还是来了。

我围上新买的漂亮披肩到火车站去迎接他。过去的四年里,我们从未如此彼此重视。我看到火车进站,同时,我听到了我和他故事的丧钟。

“三天,时间多得是,咱们想想去哪玩。”他说,“过去四年都浪费了,现在却觉得三天时间很多。”原来,他的爱很浓烈。四年了,我为什么直到今天才学会站在他的角度思考问题。

虽然提前打了招呼,但他的突然造访还是让我慌了神。我不知该把自己的哪一面展示给他。快乐的、还是悲伤的,充实的工作,还是空洞的思念?二十一岁的我,事实上还根本分不清这些情绪的区别。过去的四年里,我的心智好像根本没有成长。我和那个在军训时被摔得全身青肿的傻丫头没什么区别。

我该反省。

我不知他该如何总结这四年。贝壳不再坚硬,曾经“柔软的白色”也似乎变得混浊。此后的几年里,我曾一度理解他在现实中的妥协,并常常责怪自己没有坚守诺言做那盏小桔灯,但渐渐我改变了想法,坚强这种事,不是带血的护膝和护腕就能全权代表的。

送走了他。我累坏了。好像攒了二十一年的精血就是为了应对这三天。回家要坐二号线地铁,我闭目养神,睁开眼时,已经不知车在这环形的轨道上转了多少圈。

他走后,我们打了几个电话,甜蜜得像全天下所有分居两地的情侣一样。我用任性塞住双耳,假装听不到越来越响的丧钟。我突然起意,告诉他,4月12日,我要回去看他。他说要来看我时我有多慌,我说要去看他时他就有多慌。

我选了个到哈尔滨的车,这个车到家时还是凌晨,比起夕发朝至的那种,我们能早见到几个小时。是故意考验我们的耐性么?火车晚点了。电话彼端他气急败坏,问我为什么会晚点……难道,晚点是我的责任么?问我在哪里……难道,嫌火车慢要开个火箭来接我么?其实,只晚了大约十分钟。感觉上,像晚了一个世纪。

生日礼物是一件真丝睡衣。那是我离家近十年来,唯一一次过家门而不入,今后也不会再如此荒唐。但当时,我管不住自己。我默念着那些歌颂爱情的诗篇,尽情挥霍着我们之间的余温。

五一节,我回家,对他说,我们分手吧。我很难过。已经快五年了,他的存在已经是我的习惯,遑论我的心。

第二天一早,好像就是妈妈去买早点时,估计七点不到吧,他突然来了电话。他说想见我。我们约好了地方,离我家很近。以前吵架没这么快和好的吧,我揉着眼睛想着,穿戴整齐了去等他。他开车过来,没有下车,摇下车窗深深深深地看着我。然后说:“行了,看一眼就行了,就是想看你一眼。你快回去吧,别让你妈妈着急。以后你不在家,家里爸妈有什么事,尽管找我。”他又让我回去,我愣在当地,他把车发动,调头。我说:“我回来前给你卜了一卦,说你有牢狱之灾。”尾音已有哭腔。他说:“但愿这个卦不会成真。”我确实卜过这一卦,当时我就认定,这卦一定不会成真!

这是我们之间第一次提到“分手”这个词,唯一的一次。这一次,他不会再因为街头偶遇而打电话,这一次,他也不会因为人生有了新的选择而打电话,这一次,他更加不会因为耐不住思念而打电话。

我们,从此再也没见过。妈妈说,在报纸上见到过他的名字,大约是破了个什么大案。

此后,我和那个四川帅哥还偶有联络。原来,他妈妈一直把我当成小儿媳的最理想人选,而我,竟那样怕她,未免可笑。渐渐地,听说他要结婚了。从此,再也没有他的消息。

那一年,刘小月的宝宝还未出世,一次我去看她,第一次在离开家乡后跟故人提起他。刘小月的表情让我知道,原来,我和他的故事,至少在认识我们的人听来,仍是传奇。

在他之后,走进我生命中的男人都彻底转型,温和智慧浪漫博学成了对付我的必杀技。现在,我已不再只为感动流泪,我不会再让自己的骄傲强行着陆,我习惯了走走停停欣赏身边的风景,我学会了在恰当的时候提起或放下,连我最珍爱的石头也变成了挂在脖子上的玉佛。但在很偶尔的时候,我也会想知道那散落在老乡家窗台上的石头究竟是什么样子,我也会偷偷想像那陪伴了我许久的玛瑙手串现在是什么下场。

他不再是那只贝壳,我想,他的背影也一定不再那么笔挺。如果此时此刻的回忆仍能叫做“爱”,那么我爱上的已只能是同学少年不懂爱情的遗憾。昨天是他的生日,他一定不会知道,时至今日,我仍记得这个生日。

今天把这个故事完整地记在这里,是因为我害怕我会忘掉。

倩女幽魂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4-03 10:33:16

办公室里有个外版组的女实习生。已经有至少三个月了,但我的座位比较靠里,而且是背对着对面的,所以到现在我也不晓得这位女实习生长得什么样子,但她那高亢嘹亮的嗓音却早就把我震了。

她叫闫倩。连她长得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但却早早知道了她的名字。每天早晨七八点钟,我们刚开始做版,她就在四处采访了。“你好,我是法制晚报的记者,我叫闫倩。”然后,请注意,重要的话来了。“我叫闫倩,闫就是门三闫,倩就是倩女幽魂的倩。”……

在这之前,我还真不是特别确定倩女幽魂的倩到底是哪个字。

这位倩女幽魂的嘹亮嗓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真是困扰了我们,特别是在面对满屏幕没头没脑的稿子时,还得调动耳朵里的神经对付她的“噪音”,但日子久了,渐渐习惯了,我又想,这个大嗓门的河南女孩应该是个没什么心计的傻丫头吧,要不,怎么能忍受没完没了的夜班和电话采访,要不,怎么能那么大声地问出想问的题,说出想说的话,要不,怎么能想得出用“倩女幽魂”来介绍自己,就不怕遇到个树妖姥姥?

报社对新来的实习生们搞了个心理测试,听说,这个倩女姐姐的测试结果还在正常的范围内,呵呵,不知这股幽魂还要在我们的办公室里停留多久。

果然我可以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4-01 12:28:43

又是愚人节。我以为我会悲伤,原来我没有。

仍然有冷嗖嗖的空气,但我没再颤抖。那些不愉快的记忆,它们的存在早已无法成为我的拖累。

这是我第一次为这个狗屁“节日”纪念,我想,这当然也是最后一次。

人性的悲剧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3-24 23:59:31

倒春寒,暖气没有了,空调开到三十度,仍然很冷。这样清冷的夜,其清冷的程度刚好在我能接受的底线,《我不是随便的花朵》已经成了老歌,我才开始仔细又随意地听着,时间滑入午夜,在这个时候开始写博客,蛮舒服。

今天下午,几乎把一个完整的下午的时光丢在咖啡厅里。坐在赛克咖啡二楼的落地窗前,突然发觉,已经很久没让自己这样的度过一段光阴。上次这样坐下时,好像还没有戒烟,上次这样坐下时,也好像没有今天这样强烈而温暖的阳光。调整了个舒服的坐姿,我看完了霍达的《红尘》。

上周六,在朋友的推介下买了《补天裂》,当时看到《红尘》,薄薄的小册子,不足十块钱,便顺手买了下来。也是因为它够薄够轻巧,便塞了它在包里。所以,当今天临时起意泡咖啡馆时,便有了大块的时间正好把它看完。一本书刚买了三天就把它彻底“收缴”,这于我是颇为难得的。

还记得当年上大学时读《穆斯林的葬礼》,把头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课本里痛哭流泣,这次霍达的《红尘》同样触动了我。故事的高潮发生在文革年代,但在我看来这不是对那个时代的批判。

“人们需要有别人的不完美来衬托自己的完美,需要用无聊的事来打发自己的无聊”,所以,主人公德子媳妇在二十几岁时被共产党的女干部从火坑里救了出来,却在四十几岁时烧煤球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她的从良,是时代的正剧,但她的死亡,却是人性的悲剧。

合上书卷,深深叹息。它逼得我直视自己的“无聊”。即便德子媳妇是生活在如今这个号称自由民主的时代,没人能再拉她去游街、武斗,但她便逃得掉可畏的人言?她的男人便会坦然地与她或他们的邻居同看《望乡》?如果身边有个德子媳妇,我怎么可能拿出她对我的真诚来对待她?

大学时,同宿舍某女在夜店工作,她很少来上课,也很少回寝室住,她出入校园时就穿着她的“工作服”——全套花色搭配的旗袍和高跟鞋,她身体力行地教我分清了“风情”和“风骚”,她给我讲起了发生在她身边的逼良为娼的故事,她甚至告诉了我她第一次向男客人要钱的情景。听说,她用赚来的钱,养着自己和自己的正牌男友。

记得她偶尔回来寝室住了一晚,熄灯后,她说起了那些隐秘的话题,寝室长断喝:“行了!别说这个了!都睡觉吧!”我当时打心眼里感激寝室长的正直。那些话,今天想起,仍让我觉得脸红得无地自容。

还记得临毕业前的一天,学校组织活动,她破天荒地回到寝室。当时寝室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便与她聊了几句。大约是很久没有同学像我那天一般正面与她交流没有视她为女鬼,她的兴奋溢于言表。到楼下集合时,我们同行,她顺势挽住了我的手臂,她的手臂很软很轻柔很女人,与当时直不愣登大大咧咧横冲直撞的我的手臂完全不同。我就这样被她轻轻但坚定地挽着走向同学们面前,我的余光看到她开心并带着一丝妩媚的微笑,但我迅速地找借口推开了她,掉头去找每日玩在一起的姐妹,根本不愿回头多看一眼又变成一个人的她。嫌恶,是我彼时唯一的感受。

若干年前的某一天,她不知在哪里得到了我的QQ号,她加了我为好友。我们聊了几句。她说她在一个公司做文员,并且已经做了妈妈,她还告诉了我她的电话,我随手记下,并且自知永远不会拨通这个号码。不知她算不算“从良”。

偶尔,我会为自己那天在同学面前推开她的手臂而惭愧,但我从未知错后悔。她自大、贪婪、懒惰、自私、不诚实……但是,如果她是个德子媳妇那样的“正经人”,我便会堂而皇之地挽住她的手么?我不能回答自己。

霍达的笔太犀利,像一片刀刃划破读者的面具,面具下的脸,也许并不狰狞,但多数都太冷漠,冷得如沙漠的风。

率少奶奶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3-17 21:33:08

啊?!啊!

率少,那个曾经因为转圈让我哭让我笑的女子,她突然告诉我,她要结婚了。

我还没有听过她与情郎的故事,我甚至还没有见过这位与我一见文字如故交的闺蜜,而她,就将披上婚纱?她曾说,情郎的价值之一,便是可以让她不必再寻觅,我还没来得及告诉她,这句话在我这里并不适用,她便决定了一生就找定了这个人?

好的,率少,成了率少奶奶,好的!

胜利者的历史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3-17 20:03:59

去了趟大别山。

客观地说,这一趟旅行与“完美”距离颇远。是某协会组织的,横跨鄂豫皖的大别山,我们选中了信阳段。吃、玩都一般。并不是旅游的天气,春寒仍料峭,风光欠旖旎。

号称去了大别山,但事实上我对大别山的概念仍很模糊,我们去了鸡公山,那似乎是大别山脉中的一个山包,状如金鸡报晓,并非担不得“鬼斧天工”,但只能算是“天工”的末流。

大别山在中国近代史上占有特殊位置,我们也打着红色之旅的旗号草草看过了烈士陵园、许世友墓。事实上,与那日上午雷人的庙会相比,我宁愿拿出更长的时间去看看那些硝烟中的背影。

历史当然是被胜利者书写的,关于历史的细枝末节的积累也许可以让我从展厅中那些图片、实物和解说词中找出硬伤,但我也并不认为这些展品就全部是“愚民教育”的产物。那些扔在大别山上的年轻生命,那些余音尚绕梁的隆隆炮声,那毕竟是真实的存在。我们无权一面健康地活在阳光下,一面为那些早已盖棺却永远无法定论的公案中人呻吟。

虽然天不时地不利,但这一趟却占尽了人和。认识了许多新朋友,比如爽、比如堃、比如磊,我们组成了一支新的小分队,就如同那个“课外活动小组”。人生,何处不相逢。这些相逢,让这场并不圆满的旅行马上变成了满分。

PIAPIA的快乐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3-05 10:56:32

春晚之后,我的东北老乡小沈阳就火了。为什么说他是我的东北老乡呢?因为除了这一点,我和他之间也没啥联系了……

可能南方人不太听得懂小沈阳的笑话,也不会觉得好笑,甚至还有像严顺开这样的演员认为春晚这样的大舞台不能让东北人统治小品的天下,至少也该有两个以上的上海小品。又有我的一个亲戚,当年赵本山刚走红时她就嫌赵本山庸俗,现在小沈阳火了,她老人家又同样不放过小沈阳的庸俗了。

确实没什么深刻的,但小沈阳的出现为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快乐。跟记者要稿子,记者会对着电话跟我说:“大姐啊,这个真没有!”就连与闺蜜谈起怀孕的话题,我们也会一个说:“这个可以有!”另一个说:“这个真没有!”

最搞笑的是我为本部门某花痴编排了一段她与她的偶像王皓见面,手拉手一起唱二人传的段子——

花痴手拿花手绢,王皓手拿大扇子。花痴说:“好!来!谬贼克!”王皓说:“停!音乐停!踩我脚啦!”

这些当然都是玩笑,离开家乡多年,虽还有些乡音不改,但像“PIA PIA的”“完了那个啥”“嗯哪”这样的家乡话早已离开了我的嘴巴。只要在电视上看到操着“东北普通话”的小沈阳,就会想起与妈妈在家里一起看春晚的场景。那快乐,PIA PIA的。

悠悠岁月如歌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3-03 13:48:33

五天来,我只上了一天班。说出来有点无所事事的感觉,但事实上只是正常的轮休,不过就是连着两周的轮休,又连在一起休了而已。前后买了两捆菠菜回家,吃了四天菠菜面,看完了温情脉脉又不失时尚的医院题材港剧《妙手仁心》,给阿雅绣了几针大奶牛,刚买回的台湾冻顶乌龙,足足喝了一两半下去,昨晚兴致来了,还拂去琴上的灰尘,拾起丢了一年不止且本就学艺不精的哈农指法练了一会儿。

今天回到单位,在去年送出去的一份礼物上看到自己当初写下了的句话:岁月虽步履匆匆,青春却安营扎寨。悠悠的岁月就这样从我的指尖轻轻滑过,庆幸的是,青春没有溜走,果实也已累累。

处理干净了感情上的小事,再一次发觉“自由身”是如此宝贵。如果岁月果真如歌,那么,我的这一首,还好,婉转而轻快。

绝望的温暖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2-12 13:56:06

他说,面对着一杯茶或一杯咖啡,还常常会想起我。想起我们曾经一起看电影、一起吃好吃的东西、一起手拉手走在大街上。原来,那些快乐的记忆,真的只是在大脑的深处与我捉迷藏。

如果不是他提起,我几乎忘记了,某个冬天,我们一起走过一个地下通道,看到一群年轻人在踢毽子。“经常想起这些自娱自乐的人们,其实快乐有时是很廉价的。”他说。我一下子看到他蕴含温厚笑意的眼睛。

他说,年前去了趟东北,滑雪,摔了一跤,到现在手还在痛。小故事换来我的会心微笑。

已经几年不见,但短短几行字就让我一下子读懂了现在的他。我们才是一类人。

那种各自独立,又互相分享的日子,再也不会回来,如果生活可以克隆,我会让自己别再有那么多遗憾,如果命运不再给我克隆幸福的机会,至少我该让自己活得痛快。偷偷哭了一个早上,却寻回了久违的孤独与骄傲。

被伤害恨人残忍,伤害别人又恨自己无情。率少说,世事本如此。是的,一声叹息后,我还是该服从自己的心。

开年大戏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2-10 11:45:02

早晨来到报社,看到把自己打扮得红彤彤的阿雅,刚给了她一个飞眼,她就用纤纤素手指了指旁边吵吵八火的图片中心。原来,央视新盖起来的楼着火了,虽然不是那个奇形怪状的大裤衩,只是旁边的一个配楼,但也相当惨烈,摄影记者们全都兴奋地奔了过去,其中一个还拿了几个烧毁的建筑残渣回来,金属的,才巴掌大的一块,分量就挺沉,不知当初完整的一大块一大块,是被什么样的工具给贴到楼体上的。听说,那楼基本上就剩下推倒重建这一条路了,伤亡情况,还没有准确的消息。

以为告别了2008年,也就会告别灾难厄运,但金融危机的嘴脸还继续狰狞,旱灾又踩着一年前雪灾的步点不请自来,这一场大火,虽然其燃烧的时间若放到一年的时间里,恐怕可以忽略不计,但那瞬间造成的损失,恐怕会让很多人一生叹息。

开年大戏调子有点沉,2009年还会有什么?当我无力改变这些大事件时,至少,我该做好自己。

春已立,天未暖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9-02-09 10:23:18

 节气已过立春,天气却仍停留在冬的末梢,努力向春的分水岭攀爬。

长达半月的节日成就了我的悠长假期。今天是元宵节,对这个无处不华人的世界而言,今天普天同庆。独坐在异乡这写有我名字的房子里,我连买一袋元宵的热情也没有,却很想在晚间加入欢庆的人群,仰头看向天空,一如前日在欣欣家楼下那般,看烟火的绚烂花朵在我头顶放肆绽放,美丽虽短暂,我并不以为意。

最近确有些烦恼。以为找到了稍息的驿站,就可以停止,至少是暂时停止,有意无意的寻觅,但原来事实非如此。我仍牢牢抓住自由的脉门,无论如何不肯付出逍遥的代价。我希望身边的当头棒喝都变成殷殷祝福,却又希望那些祝福都变成棒喝,再推我一把,让我飞。

但再次明白爱情在生命中占有的比重原来太小太小。

昨晚与妈妈通电话,听她与我讲述那些无可挽回的遗憾悲伤,我一路走神感慨赞叹着五十几岁的她带着并不丰富的学识走过辛苦的半生却比我身边的多数与我同龄的白骨精女人活得还要敏锐感性浪漫认真,更多的时候我只能与她一起忍住哽咽的声音。原来人生到了那个时间段,真的只能把绝望的微笑当作背景墙,把深刻的叹息当作协奏曲。妈妈是我最爱的女人,我把一件即将完成的礼物留下了她的名字。我希望肋生双翼,把潇洒的飞翔的姿态秀给她看。

心里涌上一波又一波思念,我的那些可以用大海般的胸怀包容的我朋友们,比如VIVI,比如哥哥,比如LEO,比如率少,虽然我的倾诉无从启齿,但想到他们我便温暖起来,尽管此时我无力奔向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我恍惚地看到自己掏出了自己新鲜的心脏,滚烫的温度经我的手掌一直传向大脑,我的眼睛看到它在念,我的耳朵却完全听不到内容。我想纵身跃入冰凉的泳池,让清可见底的调入了消毒粉的池水冲刷我的血液。这种臆想,如此可怕。

搭把手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12-29 09:03:45

上次博客里提到给灾区捐棉衣的事,今天收到回复。正好成都那边的朋友带着他的学生进灾区采访,他联系到一个正在做重灾区旅游项目的旅行社帮他完成这次采访教学。以下是他给我的伊妹儿中的部分节选。

据我们这次的了解,现在重灾区最缺的就是棉衣。今年四川很冷,住板房更冷。很多灾民过冬艰难。我说一件事你就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了:当我们采访结束后,我站在车下招呼学生上车,突然一中年妇女向我扑来,说领导们你们能不能帮帮我,给我发件棉衣啊,我丈夫和儿子都压死了,我因为是外来户口,一点救济都得不到啊!说完嚎啕大哭,一下趴在我面前连连嗑头,头撞在地上咚咚直响!我当时毫无思想准备,都惊呆了。反应过来后,周围的人都叫我快上车,但我心里很难受,还是给了她两百块钱,叫她去买件棉袄。直到我们的车开了以后,我还看到这位妇女趴在地上哀哀啼哭。

事后我问当地的干部如果我们要捐棉衣如何到得了这样的人手中?他们说最好直接捐到某个村政府,而且写上指定捐给老人或孩子。不过这些没户口的灾民如何得到救济则不得而知,因为救济物资都是按灾民所在户口地发放的。

如需要我联系,我可以找这次带我们进去的导游。

首先,我恳请看过这篇博客的朋友,先别急着联系我,能不能先找你们单位的领导,看能不能组织单位里同事们一起出力,家里不穿的衣服,保暖、干净就行,反正您也不穿了,稍微动下手,包起来,送给那些穿不上衣服的兄弟,总好过堆在衣柜里或者丢进垃圾筒,您觉得呢?如果单位组织不起来,直接联系我也行。13810098798,再次感谢各位!

经济形势和天气一起进入严冬,要不,咱自己想点办法,让周围的世界稍微温暖一点?予人玫瑰,手有余香,真的。

最近的事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12-26 15:58:30

很久没博一下了。其实,最近这两个月,我的周围发生了不少变化。
胖云升官了,当了报社的总编辑助理,工作退回了胖云当主编之前的时代,但我已没有了几年前的那种愤怒,经济形势不好,我的心情却似乎好起来了。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我与阿雅、薇薇、线团和娜娜正式确认了志同道合的人生理想,并组成了课外活动小组。虽然这种民间组织没有政府机构给发证,但这个组织就这样确立了,课外活动小组每周都会活动一两次,大约是看电影吃饭唱歌。我们还组成了一个“转转饭局”,轮着在每个人家里聚餐,这种转转饭大约两三个星期一次,每次必买若干螃蟹,必为争吃螃蟹打得头破血流,必买两箱啤酒,当然也必有人酩酊大醉,有趣得很。
日前,本姑娘被选举为该小组的小组长,专门负责汇总大家的意见适时组织活动,并保管各种吃饭返券、餐馆KTV打折卡,胖云不在课外活动小组的五人之列,但每次我们活动她都探头探脑,我们就给她安排了一个课外辅导员的职务,基本职责就是不定期地掏腰包请我们吃饭,当然也可以蹭我们的转转饭,哈哈……现在,***主义的我终于找到组织啦。
前阵子,听娜娜说乌龟冬眠,觉得可爱得紧,就也搞了一对来养,咦,真的冬眠呢!好可爱呀!经我手起出的宠物名字,没有十个也有八个了,这次实在想不出来了,就手拿新华字典,随便一翻,翻到哪个字就给乌龟命名为哪个字。巧得很,翻出一个“焦”,一个“术”,于是就找个谐音,给它们叫阿娇和大树了。
香港的阿娇是***门的主角,我也希望我的阿娇将来有那么好的身材。大树是某台湾偶像剧中的龙套,虽然是龙套,但我好喜欢他啊,他号称可以通灵,经常对着空气说看到了自己的鬼怪朋友,还和他的朋友们对话,口头禅是“你们不知道的我都知道”,我也希望我的大树能有些灵气。据说乌龟就是很通人气的,会不声不响地跟主人结下深情厚谊啊,哈哈……阿娇和大树基本成为了富贵和花花的宠物,她们不时地去看看,关心得很呀。
最后,有个人前天在我的博客上看到给灾区捐钱捐棉衣的事情后与我联系,表示也想捐,但我参加的那两个捐助现在都已经结束了,有谁确切知道目前哪里有非常靠谱的捐赠活动,望给我线索。并且,感谢所有好心的人。
这一年就这样结束了,我很感谢岁月,因为它慷慨地给了我越来越多的快乐,也因为它善良地没有在我的脸上留下痕迹,哈哈,自恋的感觉真好呀。新年快乐,我的朋友,我的岁月。

梅兰不怎么芳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12-09 14:23:30

昨天看了陈凯歌导演的《梅兰芳》。

早在电影上映前,便对它的期待很有些矛盾。看在《霸王别姬》和梅兰芳的分上,应该期待,但看在《无极》和陈凯歌陈红的分上,也没什么可期待的了。

看了电影,我首先确认了两点,第一,陈凯歌不是个好导演;第二,《霸王别姬》不可能是陈凯歌拍的。谁要是能把《霸王别姬》的真正导演给挖出来,那可真是牛大了。

其实《梅兰芳》没有那么差。

那个从十九世纪末到上世纪四十年代之前的梨园盛世,就仿佛一出在另一个时空里上演的大戏,台下的“座儿”已经遍寻不到,现代人都挤在幕后,这部《梅兰芳》就像个剧务,把后台的幕布稍稍地撩起个小缝,让现代人看上那么一点,但后台的位置太偏僻,看不到台上最闪亮的地方,看到的那只是舞台的一个角落,那只是大戏的一个片断。尽管如此,但毕竟还是让现代人站在幕后看了一眼那当年的舞台。

以前读过些伶人的故事和传记,知道荀慧生、马连良,也知道程砚秋、叶少良,却对真正的伶界大王梅兰芳知之并不多,尽管如此,陈凯歌也没能解了我的馋。黎明确实演得很差,远不如那个身为旦角的青年梅兰芳饰者余少群,不过,王学圻和孙红雷也没能真的如一窝蜂的影评所说,完全地抢了黎明陈红章子怡的风头,当然,这不是因为黎明陈红章子怡演得好,而是,王学圻和孙红雷演得也就那么回事,及格罢了。人物太过单薄,犯了传记体的大忌。福芝芳变成泼妇,孟小冬满腔闺怨,梅兰芳(成年)不会喘气,十三燕基本是太监。这不是我了解的伶界。我知道,这部电影它一定搞错了。

那是个无法在现实中复制的繁华盛世,戏曲界百家争鸣名角辈出,戏迷们眼花缭乱大饱眼福,那个时代虽传承着保守却也有其开放,梅兰芳家中常年接待八方来客,孟小冬一怒之下从了杜月笙,名伶之间来往不断,梨园行里规矩辈份自有其庄重严肃,戏曲改革每日发生名家一出手就是满堂彩,社会名流用最豪阔的出手演绎最疯狂的追星,角儿的每一次打擂都是城市的节日,戏园子的每一张演出单都会引来无数拥趸。

《梅兰芳》里没有这些,它描述的那个时代没有色彩,但它勾起了我的回忆,我的回忆当然都只来源于曾经读过的文字、看过的影像、听过的传说。我冲动着,翻出了那些读过的书,这便是这电影于我的最大贡献。

冷冬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12-05 10:01:27

天一下子冷了下来,只用了昨天一天的时间,气温就降到冰到以下。早晨,踏着黎明前的那一点点黑暗去上班,推开单元楼的防盗门,冬天的感觉随着冰凉的空气扑面而来。

今天听说了一个消息,我甚至怀疑这消息就是专为配合这季节而来的。一位朋友的恩师癌症晚期,已经转移,生命危在旦夕。生命的残烛在寒冷的季节里摇曳,烛火更加明暗不定,季节也更加冰冷无情。

过去曾听朋友说过很多这位恩师的故事,听说他学富五车,听说他惧内,听说他与卖旧书的小贩交好,听说他的三个儿子无一人继承他的才气,听说他风趣淡泊,听说他德高望重,听说他安心于方外,听说他座下有酒色财气四大弟子,我的朋友占了个“色”字,色而不淫,淫而不乱。听得多了,总想着哪一日去了成都便去拜访这位长者,听他讲故事,听他训弟子,跟在他老人家的屁股后头到青羊宫青城山这些地方去混吃混喝。他的色弟子说,老人家一定会喜欢没大没小的我。但在我的幻想成为现实之前,老人家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

生命总会有终点,老人家一生悟道已成大家,自然参得透,朋友不是不懂只是送恩师上路从此天人永隔自然伤感,我连识都不识得人家只是听过零星的故事,更无从话悲,只是,这样的季节听到这样的消息,很不温暖。

那个八卦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12-02 10:41:18

生活中最有趣的八卦当然是丑闻,最有趣的丑闻就是——丑闻的主角你认识,但又不熟,只大致知道他们中一部分人的脸是什么样子,而对于丑闻中的另一部分人,你只是知道他们的名字和工作单位。这样的人,往往与你不会有什么共同的利益、相通的情感。这样的八卦,也往往最能让人在窃笑一下的同时又笑过就忘。最近,我就听说了一件这样类型的八卦。但却无法对之窃笑,更加无法笑过就忘。

某报最近简直成了八卦窝点。上一波地震的余震尚未完全平息,这一波地震又来了。

报社的一位女记者,有老公有小孩,老公年轻有为,儿子茁壮聪明。奥运会时,女记者有了外遇并且怀孕了。外遇的对象是她大学时代的师兄。现在的情况究竟如何,我身边无人知悉,只知道,两人都离婚了。而且男的被女的想办法调到了自己所在的报社,两人都告别了新闻采访第一线。

“奥运会期间,别人忙得觉都没的睡,他们还有时间那个什么。”我不知这句玩笑听到当事人耳朵里会是什么感觉,但我听了真的只能觉得又贴切又好笑。

今天与某闺蜜谈起这事,她与女记者一直交好,她说她不能相信怀孕这个细节。我告诉她,我判断这一定是真的。除非有了一个新的孩子的存在,不然不会两个家庭一下子就这么给拆了。她告诉我,女记者的爸爸奥运会后就住院了,但现在已经康复并为女儿和新任“女婿”的公事贡献着私力。

我听了心里有点痛。这位爸爸我是认识的。非常非常敬重的一位长者。宽厚温和富有爱心。操劳了一辈子,终于要退休了,工作生涯画上了一个相当圆满的句号,却不想在最该贻养天年的时候,一颗已走过六十载沧桑的老迈之心还要为了女儿掰开揉碎。

我见过女记者原来孩子的照片,非常漂亮硬朗,是外公的掌上宝贝,老人家说起这孩子,就仿佛口里含着一口蜜糖。听说女记者的老公(现在已经是前夫)非常优秀,老人家说起自己的女婿,第一句一定是“他就是我的儿子一样”,仿佛在说起自家珍藏的一件传世奇珍。现在,他们不再是一家人了。

老人还会有新的女婿,但就算他再拿出同样的爱心来对待“新人”,对方也不可能再成为他的传世奇珍,珍宝多了,还会“珍”么?老人还会有新的外孙,但不是在祝福中着床的胚胎,会像哥哥那样成为全家的宝贝么?就算再如何被疼爱,总有一部分疼爱被哥哥名更正言更顺地占有了,而自己却成为那个争宠的坏孩子。

婚外情似乎已经成为这个开放社会的普遍现象,当越来越大的世界在我们的生活中变得越来越小,牢牢守住一份感情已经成为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快乐的奢求越来越多,道德的底线越探越低,但总该不去妨碍别人的生活,总该不要伤害亲人特别是孩子的感情吧。这哪里还像是一个母亲和一个负责任的男人做出的事呢?

错误酿成,他们每个人都可以找到一万条理由来辩解,说以前的生活多么不合心意没有幸福,说自己当初的出轨是多么势在必行,但建立在伤害亲人的基础上,这一万条理由中还有哪一条不是苍白的呢?

现实的温暖,哪怕肤浅,也总是容易让人为之屈服,现实的快乐,哪怕潦草,也总是容易让人为之陶醉。但因为潦草的幸福而拨乱生活的仪表盘,要多少无辜的人一起来承担后果呢?

常常告诉自己,要把今天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活。但今天突然想明白,哪怕是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天,我们要做的,不是挥霍,而是惜福。哪怕是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天,我们也要用力地让幸福变得隽永绵长。

还有噩梦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12-01 10:55:18

三更半夜的,又在梦中惊醒。好个月没做噩梦了吧,今天不知是怎么了。定了定神,悲伤地去上个厕所,回来过了好一会儿才睡下,没多久,又愤怒地被闹钟吵醒。一整个晚上,很不温暖。

香香说,我这样一定是这几天看小说看的。大概是吧,看了个《不负如来不负卿》,这本来大约是情僧苏曼殊的一句诗吧,想象力丰富的作者写了个穿越故事,故事里的“我”与一千六百年前的高僧鸠摩罗什演绎了一段跨越时空的爱情,我看了又看,哭了又哭。看完结局后,一定要再看看郑少秋版倚天屠龙记中的那些白痴道具和白痴表演,才能平复伤感的情绪。

这样的书果然害人。虚幻的人物这样完美,谁还会满意于自己的枕边人呢?但换个角度,虚幻的爱情这么多痛苦,谁还会不珍惜手中的幸福呢?

可是,这跟做噩梦又有什么关系呢?

煮妇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11-25 12:03:46

当四本菜谱摆上我的案头,我终于觉得,冬天开始了。是的,明明是冰雪季,却似乎一定要暖暖的才有这个季节的感觉。每到冬天,就会特别有下厨的欲望。在一个女人两只母猫的家里,做个煮妇,其实是件蛮幸福的事。

昨天在网上书店定的那些菜谱,今天上午还没做完版,它们就腾腾腾地跑到我怀里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打开,想象着把其中的图片都变成我那小小餐桌上的实物,在越来越见不到雪的冬天里,似乎这样的臆想更能让我踏实地感受季节的特点。

今天很想煲个汤,还很想尝试一下开水白菜。好像已经闻到了从我那小小厨房里传出的阵阵香气。真好。

马大虎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11-13 12:37:28

距离可怕的评报会还有十分钟的时间,我要在这十分钟里检讨一下自己,这几天,太马虎了!

首先呢,前天与薇一起去西单买WII的手柄,买手柄就买手柄呗,听了某人的唆使,又决定买一个跳舞毯,买跳舞毯就买跳舞毯呗,结果当时忘了看看,里面根本就没有盘……第二天再问那个店主,人家居然厚颜无耻地告诉我说——我们这儿卖的便宜,里面本来就是不带盘的……打架我是打不过他们了,只好自己再到网上去买一张。嗯,倒是很便宜的,只有一块钱,但是那家店是卖家居小用品的,像会走路的擦地抹布啊、像有表情的桌面吸尘器啊……怎么能不买呢?唉,这次花的钱,够买两张带盘的跳舞毯了……

然后呢,昨天去银行买电,把那个电卡插到那个ATM机的卡槽里,插啊插啊,ATM机就是告诉我,不行啊,读不出来啊。怎么回事呢?我拔出卡来使劲儿一看,天啦天啦天啦,上面写了两个字“水卡”啊!!没办法,只好今天再跑了一趟。更可怕的是,昨天带着水卡去买电之前,去了趟屈臣氏,本来只是想买个随身带的那种水杯,结果花了一百多;今天带着电卡去买电之后,去了趟沃尔玛,本来只是想买个牙刷,结果花了八十多……

日子咋被我过成这样了呢?

而立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11-11 12:24:10

三十了,三十而立两天了。在很久很久以前,以为这会是件很大的事。就在生日那天,VIVI也在电话里对我说:这个年龄,总该是个标志吧。嗯,一个女人,三十了,这和“老了”没什么区别吧?曾经常常这么想。但现在,我真的对这个数字没感觉了。

好像早在二十六七岁的时候,就觉得自己已经进入了“三十”的这一个人生阶段。去年,二十九周岁生日时,我便告诉自己:你已经是个三十岁的女人。

但是,那又能怎么样呢?这一年来,我自己都感受到了自己的变化。一年前曾经做过个关于心理年龄的测试,当时的结果是三十二岁,并对这个结果很满意,不久前,同样的心理测试我又做了一次,结果却变成了十七岁。我不记得这套题在前一年与这一年里有什么区别,但结果就有了这么大的变化。好像就是在我从三十二岁成长到十七岁的这一年里,我的很多地方都变了。

一年来,我痛过,那是刮骨疗毒般的痛,但更多的时候我在笑,为各种各样的人生际遇开怀。

我随性地把自己推向一段又一段旅行,迎接新的爱情,在并不如意的工作环境中乐观地对自己说“加油”,让自己的日程表被塞得满满的,为了偶像剧和网络小说哭个不停,翻开了一部又一部大部头的著作,时不时地呼朋唤友来家喝茶把那个不好客的自己抛到九宵云外。我没有刻意为自己的生活加入一种叫“快乐”的调味汁,但摆在我面前的生活这碗羹汤,味道真的不错。

我不知什么样的生活才叫“而立”。但我很满意自己这样的生活状态,虽然在经济条件上我距离“立”还有很大一段距离,但在精神层面,我为自己修筑的“护城河”已经深不见底。在二十五岁那年,我曾经告诉欣喜地发现自己并不是一个俗气的女人,今天我更加庆幸,我仍然并不俗气,我没有纵容自己堕入俗套。至于,现在我到底是二十岁、三十岁,还是四十岁,这不重要。

这是我所有的博客中最自恋的一篇,我对自己的夸赞已经到了自己看了都脸红的地步。我只是想用写下这篇文字的方式告诉自己:冬冬,你挺好的,就这么痛痛快快地活下去吧。

催泪瓦斯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10-27 11:17:10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是我第二次专门写博来纪念胖旭。NND,这个胖子太会制造事端了。

上周五,版组一起出去吃饭,胖云升任云总,大家要吃她一顿。善良的我恶狠狠地打消了那些坏男生去皇城老妈的无良想法,结果在簋街找了个烤肉店来吃,花了云总2500块钱,那天醉倒的,也差不多是十个人,基本上可以视作是十个二百五……这十个人中,最吓人的,就是那个胖得不像样子的胖旭。

说句题外话,胖旭现在真的太胖了,穿个蓝色的长袖套头帽衫,像个球体一样转来转去,太吓人了。

这次,由于娜娜同学一直保持清醒,她的文平哥也一直醉在身边,因此胖旭少了做“背身工”的任务,就主动承担起了“知心大姐”的工作。不得不说,这个家伙的谈心本事太强悍了,所有和他拉着手谈过心的醉酒女子,全哭了……简直是一颗“催泪瓦斯”……

胖旭和他的大连老乡线团谷谈心,谈着谈着,这个线团就靠在自己的北京老公怀里,拉着胖旭的手,哭诉起了自己对家乡的思念;胖旭和云总谈心,谈着谈着,云总就感怀起往事,认为我们都是一群特别好的孩子,感动滴哭啦;胖旭和燕华也不知谈了什么,听说棒棒在送燕华回家的一路上,一直看着燕华的眼泪满车飞……

NND,胖子体型大,容量也大,能装下那么多瓦斯,催出那么多眼泪!

不过,说真的,过去,我常常很不理解人醉酒,觉得醉与不醉往往就在一杯之间,是可以用理智来控制的,人不该纵容自己被酒伤害。但现在渐渐的,我不再对酒如此敌视,渐渐开始放开自己去享受酒的快乐和酒后的欢愉,渐渐开始喜欢在微醺间与友人在酒桌上的轻松交流。与其说堕落,我更愿意将这种转变解释为宽容。这样,挺好滴。

螃蟹很灵活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10-21 11:11:36

螃蟹很灵活呀!我不得不如此感叹。

前天,喊了老王和LEO来家里傍酒吃花蟹。我大手一挥买了十三只回去,这两个家伙一个浙江人一个江苏人,我是真吃不过他们啊!好在他们只吃了五只,我吃了一只,剩了七只。他们走后,我就把这七只螃蟹放在厨房的水池里,上面盖个盖子,关上厨房门就睡觉去了。好在我关上了厨房门,好在啊!!

昨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推开厨房门去探望那些螃蟹,结果,哇哇哇……一只也不见啦!全跑啦!跑到哪里,不知道哇!天啦,会不会突然从某个角落钻出来咬我一口哇!可怕啊!我狂喊着给老王打电话,声音都变了,在发抖啊。

但我还是勇敢地举着笤帚在厨房里四处划拉!天啦,冰箱旁边有三只啊!那里有个袋子,我就是用那个袋子把它们从市场里买回来的,难道,它们是想家了?天啦,居然还有一个在垃圾筒里,难道它知道被我吃掉之后,那些骨头渣渣也是要被丢到垃圾筒里的么?天啦,居然还有一只,它、它、它,躲到了我装葡萄的塑料袋里啊!难道它也爱吃葡萄?那怎么办?我正打算周末去怀柔骚扰老王顺便采摘葡萄,难道还要带上你么?天啦,第六只居然就安静地缩在墙角,以为自己是变色龙,随便躲在角落里就螃蟹壳变成地砖色不会发现么?不要说我,连花花和富贵都一个劲儿地冲你哇哇叫啊!

等等,三加一加一再加一,这不是等于六么?那第七只在哪里?在哪里?我连碗柜都打开搜了,还没搜到啊!在哪里呢?难道……是我买螃蟹时数错了?不应该啊……十三这么简单的数字,还在我的智商能够应付的范围内啊……

不管了,先把这六只下锅蒸了再说!但原来,它们得到了短暂的自由之后,都变得相当叛逆啊!那是相当地不愿意被我抓走啊!个个挺着它们的大钳子对我横冲进撞张牙舞爪,我、我、我……吓死我啦!哇哇哇……富贵啊、花花啊,我一个也指望不上啊!

费了好大的劲,终于把螃蟹们抓进了蒸锅里。我慢慢蒸慢慢吃,从下午两点一直吃到晚上八点。说起来呢,确实是耗时较长,但吃螃蟹就是要这样啊,慢慢吃,才能吃得干净嘛,哈哈!我正志得意满地咬着一根螃蟹腿,审视着眼前那一堆如同笑话中吝啬鬼嚼过的甘蔗渣一样的螃蟹渣,突然,厨房里一阵异响。

啊!!妈妈呀!!那是啥呀!!我叼着螃蟹腿冲过去,推开门打开灯。啊!螃蟹啊!第七只啊!您老人家刚才是躲在哪了啊?别看您才到我家一天,对我家,那可是比我还要了解啊!

塞,笑到最后的果然是最牛的。这第七只腿长、劲大、个性嚣张得很,难道是它闻到了我嘴巴里螃蟹肉的味道?总之就是挣扎得很拼命。我不大拼得过它,就只好把它随便用水冲了冲就塞进了锅里。十分钟后,它变成了红色,进而,变成了我从昨晚八点到昨晚九点这段时间的盘中餐。

经过昨天下午这一场“人蟹战”,我得出的结论就是:螃蟹很灵活,以及,自己抓来的螃蟹就是比市场买了的好吃,再以及,下次我还是从市场买了就吃吧,和它们搏斗,不容易啊!

武夷回甘之流氓导游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10-17 16:15:32

如果没有认识佺、煮稀饭、蟀哥晖这些人,我就永远都不会知道,在同一块版图上,在同一片蓝天下,在距离我并不遥远的福建武夷山,有这样一群年轻人,他们能活得这么有趣。

“流氓导游”一词最早并不是我的发明。去天游峰那天,在路上认识了一个姓刘的导游,佺向我介绍说:“他是‘流氓’导游,人很坏的!”

刘长得蛮帅气,不像我印象中南方人该有的瘦小精干,倒是很有些北方人的样子。三言两语间,我与他便混熟了。佺带我去爬狐狸洞,他吓我说:“上面有狐狸精,不要去!”我下得山来,他从扑克牌的激战中抬起头来。我对他眨着眼睛捏着嗓子说:“刚才我看到狐狸精啦,她对我说:你们那个流氓导游呢?你帮我跟他说,我好久没看到他啦,我想他啦,今天晚上我去找他。”他想也不想就说:“狐狸精来我不接待,你来我就接待!”我大笑着骂他:“果然是个流氓导游!”

就这样,“流氓导游”这个词算是被我学会了。如果佺当时就知道这个词被我学会后就直接用到了他身上,一定打死也不会教我这个词的。

在环保车站等车离开天游峰时,又看到了流氓刘。他问我:“你怎么一个人来武夷山呢?你的男朋友呢?”“分手了呢!”我话一出口便有些后悔,何必说到这么让自己也让别人尴尬的话题呢。但流氓刘不假思索地说:“你看,你以前只看到了一棵树,现在,你可以看到很多树。怎么样?我们武夷山的树不错吧?武夷山别的没有,就是森林多!”这些话惹得我大笑,当时,我真想让那混帐男人看到我的笑脸听到我的笑声,但瞬间我又转念:我笑自我笑,干卿底事!不好的记忆,已经没有了,我的生活中虽然没有真的出现一片森林,但至少早已重新出现生命的绿色。

流氓刘确实是个颇喜欢桃色笑话的“坏”导游,所以我真的有些“怕”他。但这次在武夷山认识的其他导游就不同了,虽然把“流氓导游”作为这个群像的代名词,但这个词背后的记忆是畅快的欢聚。

佺真的没有把我当成普通的客人,白天,他领着我玩遍武夷山,晚上,他又带着我和那些流氓导游们喝酒,也正因这样,我得以结识了他的同行兄弟们。

煮稀饭似乎是佺所在旅行社老板的小舅子,因而也被叫作“国舅爷”,我常常笑他“长了一颗挨骂的脑袋”。他挨骂的故事先于他本人出现在我的面前,大约是因为他常常与佺厮混在一起,又不像佺那样头脑灵活能说会道,因此被老板恨铁不成钢地骂了一大通,然后委屈地撅着大嘴来吃晚饭。

这只是煮稀饭挨骂的开始。我在武夷山期间,他大约是带了两拨团。某日,我正与佺吃晚饭,小煮同学又带着那副撅着大嘴的标志性表情出现在我们面前,原来是带客人来吃团餐,一个人十六块钱的标准,饭馆赚不到钱就懒得搭理他们,结果他们吃不好就把气撒到煮稀饭身上,小煮同学自己去给客人拿碗筷不说,还得到厨房去给他们装赠送小菜,并不停地赔着笑脸说着好话。跟我们吃了两口饭,一边吃一边说:唉,被客人(LEN)轰炸(ZA)、被客人(LEN)轰炸(ZA)。没吃几口他又匆匆下去接受轰炸并且从此变成炮灰消失无踪。第二天再看到这团炮灰,他说,原来十个客人回到宾馆后开了个圆桌会议,最后的结果是每个人加一点钱,吃好一点……

煮稀饭还带了一个老人团,最年轻的看上去也有五十岁上下了,是几个兄弟姐妹带着他们八十岁的老妈妈出来玩。听上去确实是很感人的,但老人家总是特别需要人照顾,而且日子过得很节俭。小煮同学一接到这个团就把笑脸留给客人,丢给我们了一张五官扭在一起的丑脸:“没钱赚啊!”他大叫。不仅如此,还要陪着老人家们去爬每一片山,不能像佺对我那样把客人BIU地往山上一丢就在山下乘凉加赌博。在一线天,佺不肯陪我排两个小时的队去看那个石头上的大缝,就嚷着要跟我去爬螺丝洞,小煮同学在旁边听到,吓得赶紧挥手说:小声点小声点,让我的客人听到了,他们也要跟着去,我哪受得了?!

回京的火车票很难买,不过,我终于没有如佺所愿多留一天到他家去拖地板。临走前,在魏总酒店的大堂,小煮同学啪地从包包里掏出一张纸,大声对我说:别走啦!再玩几天吧。看看,武夷山你有多少地方没玩啊!我一看,纸上画着武夷山旅游区里的景点,画着红色的地方都是游人可以去的,但我去过的大约只占那么五分之一左右。“这里,他没带你去吧?”“这里,他也没带你去吧?!”小煮同学指着一处处红点对我说。气得佺站起来转来转去,笑骂道:“我怎么认识了你这样的导游!”

我总觉得小煮同学是个很老实厚道的孩子,但我的这一说法遭到了他周围人的鄙夷,大概是我错看了他?不过,在我离开武夷山那天,这位貌似忠厚的国舅爷与佺一起把我送到车站,并连连与我真诚话别,相约明年再见。我无法怀疑他的真诚。

晖大约是佺的师伯的弟子,所以他虽然比佺年轻一点,但因入门早些,佺仍被迫要叫他一声“师兄”。他是浙江人,高高的个子,相当帅气,也相当地油腔滑调,那种流氓的感觉,与刘比起来,也只差那么一点点。

晖已经不带团了,每天坐在办公室里,按我的理解,他大约就像个调度,把来自五湖四海的旅游团分配给社里的每个导游。其实我倒是觉得他不做导游很可惜,因为他实在是很有趣,一定能给客人带来很多快乐,从而从客人的口袋里赚来很多钱。

和晖一起的记忆几乎全部留在酒桌上,这个酒精过敏的家伙常常误认为自己是酒仙,我对他的印象已经定格成这样一副样子:左手拿个酒瓶,右手拿个酒杯,脸上半是胁迫半是揶揄的表情,嘴巴里念叨着:喝,你喝不喝?你不舒服?舒服你就喝……太可怕了。不知下次我去武夷山,还有没有机会跟他再喝一回酒。

我更加不知道,下次再去武夷山,还能不能像这次一样,与佺,还有晖这些人再一次凌晨骑摩托车到玉女峰下去吹吹风。

魏总,是我认识流氓导游们的同时认识的一位长辈,五十几岁了,他在度假区里经营着一家酒店。佺常常没大没小地说他:魏总你这酒店太差,魏总你这儿的饭没法吃,魏总你的茶太难喝……魏总永远一副笑眯眯的表情看着佺和佺身边这些“猴崽子”们,脾气好得没话说,他的酒店大堂,也成了这些流氓导游们的根据地,坐在这里,几乎每分钟都能看到这些导游们屁股后面跟着不同的客人忙碌地走来走去。

来武夷山没两天,我和魏总也混熟了。“魏总,给我泡壶茶喝喝吧。”我一见他就会像跟长辈撒娇一样地跟他说。他也真的就会像长辈对自家小辈一样地,从冰柜后面摸出一罐茶叶来,神秘地笑笑说:今天有一泡好茶!然后亲自给我把茶泡上,与我一起喝起来。

魏总有个女儿,也在酒店帮忙。如果我真的如现在所愿的明年四月又去武夷山,我应该就可以看到小魏姑娘当妈妈了。魏总对女儿的宠爱真切地写在他藏在眼镜片后面的一双眼睛里。他给女儿做了据说在当地非常贵的一种野生鱼,眼看着女儿一口一口地把那一大碗鱼全吃了,并且在女儿哼唧着说剩下的菜吃不下时,他又非常温柔地接过了女儿的剩饭。这个马上要做妈妈的独生女,是魏总眼里永远长不大的小公主。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流氓导游还有好几位,比如那个嘴巴大大还有点歪的姓刘的二十岁男孩,明明是个孩子,却恨不得每分钟都拍着胸口大声宣告:“我是男人!”我离开武夷山那天,小刘刚刚接了个六十几人的大团,团里全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他忙了一天几乎死掉也没赚到什么钱。“明天要从大红袍走到水帘洞。”小刘苦着一张脸说,这条路要走上三个多小时。我连忙抓住他问:“一路风景好么?”他看向我身后说:“不好……”我猛一回头,正看到那个不肯陪我走路爬山的佺正在我背后冲小刘摆手……

还有请我们大家吃饭的那一对夫妇,我甚至不知道他们姓什么,也只见了一两次。在那之前的晚上,据这位大嫂说,只她和儿子在家,一只五步蛇爬上了她的床,吓得她叫来了邻居晖,把蛇赶走了。像这种“小龙进门”的事情,在当地看来是件特别好的事情,不知他们这一家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喜事。

对武夷山而言,我只是个普通的观光客。不过我想,对这些流氓导游们而言,我一定是个不普通的客人:我是个客人,却和他们拍着桌子喝酒嘻笑怒骂,坐着他们的摩托车去看月光下的玉女峰九曲溪,我是个记者,他们却对我毫不掩饰如何带客人去购物、走行程单上没有的景点从而拿提成赚外快。佺尝笑称,他对我不好我也没办法,因为我“投诉无门”,我也常常作出懊丧的样子来配合他的笑话,但事实上,我哪里会想投诉他,我只希望把这群可爱的导游们介绍给每一个人,希望有更多的人踏上去武夷山的路,在丰富了自己的旅游经历的同时,也让我们这些流氓朋友们生意不断。

回到北京后,我的生活重回轨道,肮脏的事情无休无止,勾心斗角的场景一幕幕没有停歇。我常常怀念在武夷山那些个没有猜忌、没有烦恼的日子。这些曾经与我萍水相逢的朋友们,也许他们中的很多人我再也无缘见到,但我真心感谢他们带给我的每一次笑声,也真心希望他们能赚到多多的钱,希望他们和他们身边的人活得开心,也希望他们不会忘了我,希望下次我再去武夷山,还仍能像这次一样得到他们热情的招待,仍能像这次一样与他们笑闹到一处。

流氓导游们,他们让我心中的武夷山有了温情的色彩,让那里变得更美。

武夷回甘之风月无边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10-17 16:13:41

一泡好茶入喉,茗香会溢满口腔,这就是回甘。从大红袍之乡武夷山回来几天了,我的记忆里仍留着那份回甘。

从西藏回来,我说:“这一路,我只记下快乐的东西。”从西安回来,我甚至要把用心写好的游记加上密码,在写满快乐的同时,也要把不快乐和那篇文字一起藏起来。庆幸的是,那些尴尬,都不属于我的武夷山。这一路,五天的行程,我只有快乐,我只恨不可能记下每一分钟的每一个细节。

——第一天——

从北京坐晚上的火车出发,早晨六点,火车已经在江西境内。途经的全部是农田,对于在北方城市里长大的我来说,车窗外从铁轨边一直延伸到天尽头的一块块水稻田实在是稀罕的景致。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从已被秋凉入侵的北京一夜间就到了绿草茵茵的南国,我一下子就觉得,这边的树啊、草啊,怎么都长得这么滴茁壮粗大啊。每一棵都是绿绿的,真可爱呀!

八点四十,火车准点到站了。江姐正率领着两个大帅哥在车站等我。武夷山是个县级市,比我想像得还要小得多,市区里最宽广的那条被命名为“武夷大道”的街,也只有双车道。街上到处都是摩托车,让我一下子想到了在电视里看到的八九十年代的深圳。

江姐上午还有事要忙,小玉妹妹怕我闷,便骑着摩托车带我在武夷山度假区兜风。这还是我第一次坐摩托车,小玉笑称这叫“四面空调”,被武夷山柔和清爽的风包裹着,我一下子就有了“状态”,进入了这个从未来过的世界。

武夷山的馄饨叫“扁肉”,味道好极了。据小玉说,扁肉就是把肉痛扁一顿,扁成肉泥再包进馄饨皮里的意思。

四处混了几泡好茶,在江姐的朋友家里蹭到一顿饭吃。男主人亲自下厨,女主人抱着不满周岁的小女儿陪我们喝茶聊天。第一次吃到红眼睛鱼、野猪肉、红菇汤。女人们凑到一起吃饭,男人就抱了小女儿下楼去玩。倒也不是女人在家里更有地位,只是男人很乐于为老婆和老婆的朋友的难得一聚提供些便利。席间,后来被我戏称为流氓导流、蟀哥佺的那一位打电话过来,问我下午去哪。

下午,我们去了闽越古城。那是两千年前那一千余位古越先民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证据。当年的城墙已被焚毁,当年的街路已被尘封。在当年建宫殿那片土地上,如今已经杂草丛生。野草宽阔狭长的叶片在空气中勾勒出美丽的弧线垂向地面,我走上前去,轻轻地与叶片握了握手。我想,它一定能从我的指缝间感受到亲切。

两千年间,这里曾经荒无人烟,也曾车水马龙,时光如崇阳溪水般安静但不停歇地流过,硝烟、萧索、市井繁华,统统被冲走,那一点点遗迹,只留给了后人想像前尘往事的线索。

这里曾经被草莽英雄占山为王,古城四面环山三面环水,汉武大帝一把火烧毁了一个王国的命脉,它的繁华亦或神秘,今日已只能想像。好在,还有一条残破的古道,还有几块已被烧成焦炭色的古砖,还有一汪两千年后仍清洌的古井,才没有让这千人的生活在今日无迹可循。

隋唐之后,这里也曾有过繁华。一条崇阳溪在城村有九个码头,这条溪水成了古城遗址旁边那座城村的生命之源,最繁华时应该是在清末,这座城村曾有万余居民。站在如今的古城遗址或城村的街道上,已很难想像当年这里曾是何等的繁华喧闹。

如今的城村仍然富庶,祖先的遗迹滋养着后人们的世代生活。三间明清时期流传下来的家族祠堂提升了古老村落的厚重感。午后,家家门前都趴着一只不吠不闹的大狗,石板路始终整洁干净。茶农们家家制茶。七八十岁的瘦削老太戴着古旧的老花镜择茶。她们头低垂着,眼睛透过镜片看着手中的茶,那颗颗花白的头仿佛被固定在空气中。城市?那仿佛只是天方夜谭的故事中一个神秘的名词。

傍晚时分,在清爽的风中吃了顿农家饭,不远处的三菇峰在薄暮中变成了拔地而起的一张剪影,牢牢地粘在了暗青色的天幕上。

我的武夷山之行,就这样开始了。

——第二天——

这一天的目的地是自然保护区。因为有一段在修路,我们只能在开始施工之前就进去,在施工结束之后再出来。早晨六点,我们就匆匆上路了。虽然和上班时一样起得很早,但因为目的不同,心情也大不同。在这里,似乎每一步都可以走得很轻松很有劲。

在路边随便买了份豆浆包子上车,似乎包子还没吃完,豆浆还很烫手,车已经进了郊区。为了躲施工,我们错过了很多景点,第一站是桃花峪。一座红色的钢架桥连接了两山的绿色悬崖,这也是我第一次踏上这种连接悬崖的、会晃的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竟已不再恐高。

桥的另一侧被称为“天然氧吧”。在原始森林中,还能被叫做“氧吧”,可见草木之丰腴,绿色一直延伸到与蓝天白云相接的地方,山泉水清澈见底,叮咚作响。走在这样的地方,心情?早忘了它是什么意思。没有心情,真的没有,没有狂喜,当然更不会有从都市中带来的烦躁和沮丧。我安静地走在绿色之中,不用刻意去感受,仿佛我已成了那些绿色中的一员。

路边有个指示牌,大约是说旁边有一条路,能走上一个多小时,横穿“天然网吧”。佺告诉我,那条路上有很多山民砍下后放在路边的毛竹,所以很不好走,不安全。我们于是返回了车上。但后来熟悉了他又告诉我,其实,那条路被称为“情人路”,走着走着,同行的人就会不由自主地牵起手来……所以,他不敢跟我走。

情人路没敢走,情人瀑倒是含羞带怯地看了一眼。左边一波三叠的是女人瀑,柔婉妩媚,右边飞流直下的是男人瀑,直爽刚猛。

一路开车上山,完全不觉得山形险竣。其实山是险的,只是我的恐高似乎自己溜到了九宵云外,不知为什么就会相信,这片美丽绝对不会吞噬我。从山脚的毛竹,到山间的阔叶针叶林,再到山顶的中山草甸,一路车行三个小时,移步换景。大大小小的瀑布山泉在眼前交错,旁边的崖缝间常常钻出不知名的植物,淅淅沥沥的泉水不时从岩壁上成串滴落,既湿且诗。

此山名曰黄岗。山顶平坦。左手边是福建,右手边是江西。连两省的界碑也在中间有一道平整的切割线,你一半我一半。

站在山顶,眼看云起。以对面的山峰为界,左边雾气昭昭,右边蓝天白云,身后是另一片云海。

早在六十年前,这里曾是国民党的驻军所在地,现在军人当然已经踪影皆无,但当年的车库油库仍在。观光客很少,经营小卖部的老人养了一黑一黄两条大狗悠闲地卧在野草间享受山顶温柔的阳光。

在这片山顶,一草一木都享受着保护,野花虽俗,野草虽贱,片叶不得采摘。这里海拔已超过两千米,长不出高大的树木,但芦苇、野菊花散乱而繁荣地长了漫野。它们在风中尽情摇曳,顺便装点着我的镜头。我摸着一棵芦苇的头说:连你也是被保护的啊,命真好!引来周围一阵轻快的笑声。

回来后整理照片,发现山顶色彩最是绚烂。蓝的天白的云黄的山斑斓的植被,不似人间景象。

下得山来,在半山腰一处平坦的道路旁,一群山间野猴正习惯性地从客人那里讨花生吃。这样的场景我曾无数次在峨嵋山或武夷山的游记中见过,亲自拿了花生去喂,倒还是第一次。其实,猴子在我心里一直有着非常不好的印象。似乎看到的所有猴子与人“交战”的报道中,猴子总是能够凭借他们的灵活、奸诈和厚脸皮占据上风,而人,总是只能委屈地窝在受气的位置上。所以,我总是相信,人猴同祖,善良的成了人,邪恶的成了猴。

真的与猴子面对面,我发现人猴真的同祖。我竟能看懂它们的表情,欢喜或惊恐,急促或乞求,或者我该说“他们”而不是“它们”。他们双手拽着我的裤子,向我乞讨着一颗颗花生,地位高的要得理直气壮,要了一颗还要一颗,理位低的来得战战兢兢,得了一颗掉头就跑。他们的世界,原始野蛮了些,但也很简单很单纯。但我仍然不能对自己最初对猴子的不好印象有丝毫改变。

等着出山时,佺和他的流氓导游伙伴们在一间小店里打牌,天昏地暗,基本上忘了我是谁。我倒也乐得逍遥,一个人走到公路另一边,看到岩壁上两个不起眼的暗红色大字“天籁”,旁边一条布满青苔的幽静山路曲折向上,路边山泉水在山间打了几个弯落入山下一汪潭水,仿佛回到了家。

天籁?这两个字引着我步步上行,在山泉水哗哗的流淌声中拾级而上。以为几步路就可以看到山泉的源头,却原来在树木的掩护下、山石的扭转处,山泉只是打了个弯。山中寂静,只有我的脚步声与水声为伴,连风也无力吹入这片草木。角落里隐藏着各种不知名的苔藓地衣野草闲花,一根粗藤扭曲着绕住一棵松树留下风的形状。

不知还要多久能到山顶,佺的电话响起。赌输了的他从扑克牌中抬起头来,终于发现我在他的视线之外。听说我在对面山上,他问我:你不怕遇到猴子啊?我才知道,原来这里是那群爱吃花生的野猴子的天堂,可我一路一直在为会遇到蛇而担忧。

下山的路上看到一位提着手杖的老者。“旅孩己也一个人(LEN)爬三啊?”他的友好让我觉得自己一下子回到了“就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的年代。我随便笑答了一句与君擦身而过。未到山下,佺已到山上来找我。到了山下再见“天籁”二字才发觉,耳朵果然已被洗得个干净。

那晚,我和武夷山的一群导游们一起吃了顿饭,那也是我第一次接触这些流氓导游们,第一次领略武夷山人的酒量。那种快乐,另文再叙。

——第三天——

武夷山的标志是玉女峰、大王峰、天游峰,这些观光客必到的地方,我却一直到了武夷山三天才去。

上午去天游峰,在路上佺就说,天游峰风景不好,但来到武夷山,不游天游,等于白游嘛。其实真正漂亮的是天游峰旁边的狐狸洞,但由于路不好走,旅游局已经禁止导游带旅行团上去了。

在天游峰的山脚下,其实,把它叫成“山”,是个挺大的错误。天游峰其实是一块完整的大石头,它仿佛从天而降,亿万年前定居于此便永世不肯离去。石上,晒布岩的“布痕”“指纹”清晰可见。天公之巧,人力果然不能夺也。

信了佺的话,我只上到半山亭就原路返回,一路听到不少“你怎么回头路啊小姐”这样的质疑。节省点时间,我和佺去了对面的狐狸洞。险是真的险了点,笔直的悬崖上有着与悬崖平行的阶梯,仅能一人通行。四周看看,风光旖旎,早忘了恐高这回事。看到更高处的风景,这便是向上的动力。无论怎样,总要试一下。直到自己在空中与绝壁平行而立,飞鸟在脚下滑翔,稍一抬头,湛蓝的天空像一块被抻平的丝绸,仿佛就从飞鸟与天空那里得到了安定的勇气。

小路环山,最窄处仅一人可通过。把镜头端起来,取景器里的景色让我一下子找到了航拍的感觉,站在哪里,脚下是什么,早忘得一干二净。

从北京去武夷山之前,我曾想到一句歌词:山里面有没有住着神仙。来到这儿,我就真的相信,这样的山里,一定住着神仙。已得道的仙人就在这里下棋、观云,会四海仙友。今天我虽登临仙境,奈何修为不够,无缘讨仙人一杯香茗。

狐狸洞里的“狐狸”,其实是说一当年与朱熹有染的女子,传说叫“胡丽娘”(也有一说叫“朱丽娘”)的。山顶,有个破败的小洞,里面供奉的女子泥塑眉目清秀,不似想像中狐狸精当有的媚态。香火寥寥,看来美人身后生活清苦。想来,能与朱熹这样的文人相交、隐居于山中读书下棋的女子,必定也有几分才情吧。

午休片刻,去坐竹筏漂流。这当然也是武夷山的经典节目。据说竹筏漂流古已有之,但古人是逆流而上,沿途饮酒观景放歌,一趟行程要走上两三天,但今人顺流而下,一天能走四趟。

沿路随九曲溪蜿蜒,见到大王峰、玉女峰、双乳峰、天游峰、狮子峰、三菇峰……鞘公讲了不少花花绿绿的故事,但所有的话都不如那一句“看那云”来得动听。舟行至大王峰附近,蓝天白云样貌突变,就像大把的棉絮撒在了蓝丝绸上。鞘公喊我们看云,这一句话发自内心。不似那些荦素杂陈的笑话,全是背下来的台词。

九曲漂流全程大约九公里,要漂差不多两个小时,但似乎一下子就漂完了,还没看够那些山那些石那片天那阵云那汪水,就这样九曲八曲七曲……一曲,漂完了。全程九曲十八弯移步换景,每一曲每一弯都有新的惊喜在等待着竹筏上我的,同时我也都有一份不舍留给刚刚过去的那一曲。

——第四天——

呆了三天,武夷山之行渐入佳境。那些流氓导游们,还有文宝酒店的魏总和他的女儿,我已经跟他们混熟了。我不再像刚到武夷山时那样处处不自主地把这里的风情与北京比较,我已经融入了这个小小的世界,我只关注这个世界的美好。

上午很轻松,悠闲地走了趟大红袍景区。长在崖壁上那三百年的老枞,如果不是佺提醒我,我根本想像不出,竟是它们,生长出了武夷岩茶的精华——大红袍。坐在老枞下面的茶舍,喝一碗大红袍,吃两颗茶鸡蛋,再度觉得这种山野人家的生活真好。

往大红袍景区里一路走着,风光很好,也远不似事先想像的那样处处商业味道。各类品种茶整齐地种在路的两侧。事实上,我已经喝了六七年的茶,这趟武夷之行,却是我第一次真正看到茶在成为茶之前的样子,原来只是一团团绿色的低矮灌木,毫不起眼,茶枞上的茶花既不美丽,也无芬芳。它们的任务不是凭借美丽或芳香引人注意,而是扎根在岩缝的稀少泥土砂砾间汲取日月雨露之精华,从而生出旷世香茗。

下午有了意外之喜——蹭车去了龙川大峡谷。佺把我送到观音瀑就去跟那些流氓导游“摆水”了。我一个人沿着瀑布旁边的小路向上走,沿途贪婪地用镜头记录着所见,我很担心自己会把它们忘记,它们是这么的美。

佺让我到了红岩飞瀑就下来,我心有不甘一直到了瀑布的源头。既然来了,总觉得所有能去的地方都要踩一下,但事实证明,流氓导游不是白做的,好风景到了红岩飞瀑,果然也就终止了。

原路返回,马上到观音瀑了,遇到一个端着专业大相机的长者,他站在我背后看我端着个小里小气的松下XL3对着一串水按来按去,似乎是隐忍了很久,终于憋不住说:“小姑娘,你知道水应该怎么拍吗?”我连忙谦虚地说:“不知道,您教教我吧。”他于是拿着他那个相机和与他随行的大约是他徒弟的人的相机哇哇哇地讲了一大通,嗯,我又拍了拍,果然好多了。接下来他又说:“来,我给你拍两张。”然后老人家就端着他那个大相机,指挥我坐在这里又坐在那里,一会儿看这边一会儿看那边,一会儿笑一会儿不笑,一会儿抬脸一会儿低头,也不知啪啪啪地拍了多少张。“来你看看,怎么样?”我一看,塞,专业的就是不一样,把我拍得美呀!他又说:“来,我用你的相机给你拍两张。”拍完说:“好,再见。”……我的倩影啊、他的相机啊……

这真是快乐的一天,似乎已经触碰到了快乐的天花板。我不知比这一天更大的快乐会藏在生活的哪个角落,又会在哪一天突然露头。

晚上,佺来接我吃饭时,突然说,有朋友请客。我在觥筹交错间见识了武夷山流氓导游的“众生相”。转战两处,不晓得到底喝掉了多少雪津啤酒,夜入凌晨,我被他们用摩托车带着一路奔到玉女峰下。

玉女峰、铁板峰和大王峰如同三张漆黑的剪纸贴在青黑色的天幕上,圆月挂在玉女峰的头顶,九曲溪蜿蜒在三座山峰的脚下,我们躺在九曲溪边白色的河滩上,湿软的风吹过我们的脸,无知无觉,更无人打扰。我们,与世隔绝,时间,就此停止。

——第五天——

当晚就要离开武夷山了。不舍的情绪一下子涌了出来。

在下梅古村看小桥流水、大宅小院、别业绣楼,胁迫佺与我爬龙井山坐滑索,到了一线天不肯排两小时的队就只在风洞看上一眼,对地下的沟坎大石暗流不管不顾从螺丝洞这边钻进那边爬出。快乐总因为告别在即而变得简陋。

在农家菜馆里最后吃了一回红眼睛、猫爪菇,两位流氓导游把我送上回京的火车。在站台上,佺隔着火车的薄窗帘向我挥手作别,我们约定明年四月采茶的季节武夷山再见。

刚来这里时,我为自己安排了五天的行程,我想,这个小地方,要玩便玩个透彻,此后可能再不会来了。但走时,我却发觉,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期待下次再来。风光是仙境,人情是天堂,人与一个陌生地方感情的迅速建立,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武夷山,这两点都占全了。

——回京——

回来几天了。这一篇游记也断断续续写了几天。其实,写到最后时,已经写不动了。虽然那里很美。就像曾经会把梦留在天谷一样,这次我也会把心留在武夷。那个小之又小的山区小城,几乎完成了我对美丽生活的所有注解。

也许是因为我在那里呆的时间太短,而在那短短几天里的经历又太美好,才会把那里如此美化。但有缘在记忆中留存这样一份美好的珍藏,总是好的。如在本文开头所说,这是我三十年来最快乐的一次旅行。没有烦恼,没有郁闷,没有委屈,那种自由自在的状态,是连我这样散淡的人都在多数时候不可得的。

我在武夷山五天的时间里,拍了一千多张照片。昨天,我拿着洗出的七十几张去了江姐在马连道的茶叶店。我希望有更多爱喝岩茶的客人看到这些照片,因而坚定了信心踏上去武夷山的路,让那个小小山城的美丽被更多人看到,也让我那些流氓导游朋友们有多一点收入。

昨天,我和江姐店里的几个朋友去吃饭。挂着“福建特色”招牌的饭馆,却做不出武夷山的味道。这些朋友的气质跟我在武夷山遇到的那些流氓导游们一模一样,亲切之余,我也在杞人忧天地替他们思念家乡。他们翻看着我拍的照片,每一张,他们都能准确地说出我是站在哪个景点的哪个位置拍出来的,他们甚至能想起武夷山的每一家小店、每一个街角。

我用了一周的时间,仍无法消化这次旅行带给我的快乐。那满街桂花飘香、满室茗茶岩韵,仿佛还充斥着我的所有感官。

但我还是得主动地走进现实生活中,让北京的喧闹与拥挤把我吞没。这是我的世界。这趟旅行的意义,于是,便是,沿着一条直线走了太久,偶尔开个小差溜之大吉,回来时,山中一日世上千年,报社开始了嘈杂的人心争斗,周围发生的故事大有死亡小有争执,似乎只有我,步履已比上山前更加轻快。

请天看一眼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10-12 18:02:25

今天刚刚从武夷山回来,这是我三十年来最快乐的一次旅行,太多太多的笑声,本来想从今晚把它们全写下来,但意外听说的一个消息让我无法将文思持续下去。

曾经来我们报社应聘记者的一个男人,妈的真不想说他是个“人”,狼心狗肺的东西,老婆也是个体育记者。两个都很年轻,八零后吧。前两天,女孩子跳河自杀了,据说是因为狐狸精进门,老公一定要离婚。本来女孩子都和朋友说,想通了,离就离吧,结果却突然走上了不归路。女孩子的父母在重庆,家里本来就只有这一个孩子,突然就这么走了,母亲难过得要跳楼。今天上午,告别会很冷清凄凉地结束了。

本来,人家的家务事,特别是夫妻间的事,外人难说对错。女孩子自己走上了这条绝路,也是她自己想不开。但事后,男人居然到女孩子的单位去讨要女孩子的奖金工资公积金,说女孩子自杀是她自己的选择,自己是财产的第一合法继承人,一切要按法律程序办。就连告别会,也根本没有通知女方的亲友。去参加告别会的,都是同学间相互转告的。

这个故事,简直把我听呆掉了。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女人没了,但岳父岳母还在,那好歹是他喊过一声爸妈的老人,他怎么就能狠得下心,说出自己不负责任的话来!虎豺尚有善良的眼神,这个男人,他良心何在!听说,女方的老人在北京谁也不认识,而男方家里很多公安局的亲属,于是,就有了行流氓之事的倚仗么?就不必做人了么?

这对男女,他们本来是大学同学。他们的一个同学对我说,这几天时常想起两个人在大学校园里手牵手的样子。我想,若女孩子泉下有知,一定很后悔,在自己最纯情最浪漫最冲动的年纪里,牵住的竟是这样一个混帐的手!

我不能接受逝者的不负责任,我鄙夷她的软弱和愚蠢,但她已经去了,她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对她的谴责已经没有意义。怎么办,怎么办,现在怎么办!这样的事情,我想像不出,人世间还会有什么痛苦,比那对从重庆赶过的来老人此时此刻感受到的更为强烈。

刚刚从民风淳朴处处可以感受到温暖的武夷山回来,还带着一脸笑容,就听说了这样的人间悲剧。我真的不能相信,在自己的世界里,竟就公然发生着这样的事情。这个世界,我不知道还能相信什么。

请天看一眼老人的愁容,听一会儿老人的哭声。请天伸个援手,收了那个狼心狗肺的混帐!我真的如此诅咒!

成行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10-06 09:23:44

有一件事情,我已经惦记了很久。如今,终于成行了。昨天才决定的,今晚的火车,去武夷山玩了。

从年初就惦记着这一趟行程,如今终于成行,这中间,发生了不少的波折。出行的人,从两个到一个又到两个又到一个,出行的时间,也曾经从四月拖到五月,一直到买了火车票又最终因为地震带来的工作上的间接影响而去把票退掉。

一直到现在,电脑里还有个收藏夹,里面全是关于武夷山的资料。那里很美,那里我从来没去过,其实这已经是足够的成行的理由。想想自己上半年曾犹豫着这一趟出行是先迈左腿还是先迈右腿,我便无法自拔地嘲笑自己。昨天决定了,今天抬腿就走了,这才是我的STYLE。

这几天北京很冷了。大街上已经有人穿皮衣了。听说武夷山那边还在穿短袖。这趟旅行,会延长我的夏天?我已经很期待了。仿佛此刻,我已经在路上。

中网时间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09-24 13:21:16

奥运结束了,中网来了。完全不同的两个比赛。奥运对我而言是任务,报道任务,只能像全世界的绝大多数人一样,歪坐在电视机前看着摄像机彼端的人争来抢去,但中网就不一样了,脖子上挂着采访证,天天去赛场晃一晃,一个稿子也不用写,每天随着心情看比赛、玩转嘉年华,开心得不得了。

本来今天是很郁闷的,因为下午做版,比赛看不成了,但碰巧今天下雨,没完没了地下雨,比赛延迟了,哈哈!看来是上天把比赛拖到我合适的时间啊。

这几天赛场里人不多,昨天,我摘下脖子上的采访证,挂上了VIP门票的牌子,径直走到了看台的最前排,塞,全场最棒的位置啊,和裁判面对面啊。那罗布雷多、那费雷罗,看得可真清楚啊,哈哈,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网球比赛啊。不过呢,我也从我的新偶像费雷罗身上学到了一个常识:运动时千万不要穿白色的短裤!稍微出点汗,走光啊!他昨天就在白色的运动短裤里穿了个蓝色的三角裤,啧啧啧……

募集冬衣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09-17 09:22:52

地震已经过去百余天了,不知还有多少人在持续关注,对于那些伤感的消息,我们曾经都已经感官疲劳了。如今那种疲劳感当然已然褪去,但却似乎再也不愿听到类似的消息。但事实上,灾难还在继续着,炎热的夏季之后,寒冷的冬季对于那些丧失家园的的同胞来说,是生命的又一道坎。

在VIVI的博客里看到一则消息。绵竹那边的志愿者组织在帮助灾民募集冬衣。昨天我已经寄了一大箱过去。这才发现,原来自己闲置的衣服有这么多。虽然已经捐出了一大箱,但现在拉开衣柜门,还是有大批衣服稀里哗啦地淌出来。

上次在这里和VIVI一道帮助北川中学募款买学习用品时,曾收到很多回应,那次的活动因故取消了。这算是新一次机会吧。

这次冬衣募集活动是由遵道镇志愿者协调办公室搞的。遵道镇志愿者协调办公室是搞得很好的一个志愿者组织,是台湾志愿者来创建的,现在运行得很好。听说他们搞了很多帮助绵竹人自救的方案。

相关要求:如果是旧衣,一定要清洗干净。二是最好给衣物编号分类,就是说大小中号,毛衣防寒服,童装等。这样,衣物送到或寄到的时候,可以直接发给灾民,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也不会浪费。

下面是遵道镇志愿者办公室联系电话和名字:
联系人:汪跃云 手机:13980630470 办公室电话:0838-6367588

邮寄地址:618222 四川省绵竹市遵道镇政府志愿者协调办公室 汪跃云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次的募集,并不限于新衣,由此我猜测,灾民们是真的很需要冬衣。对于捐赠冬衣的要求,VIVI本来打探出的,是要清洗消毒,但后来那里志愿者协会的人告诉我,消毒就不必了,彻底清洗就好。另外,最好能把衣服单独包装,不然打包堆在一起,新的也像旧的了,我在寄出时,就给每件衣服套了个袋子。另外,捐赠的衣服最重要是实用性要强,要确实能够起到御寒的作用。

昨天寄出了很大一箱,十几件,有长大衣、半大衣、羽绒服、毛衣、外套等等,只花了三十块钱,中国人民邮政对于普通包裹的收费并不很昂贵。只是要自己跑腿,把衣服拿到邮局去,我想这也并不麻烦。相对动辄数百元的捐款,这种方式其实是最简单、最容易做到的。

没有节日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09-16 08:54:32

其实有很多节日是不必和家人一起过的,比如情人节,比如教师节,比如记者节,比如护士节……不过,那都不是中国人的传统节日,也都不是我重视的节日。换言之,我重视的都是那些要与家人一起过的中国人的传统节日。这或者也佐证了那句讲到滥的俗语:得不到的是最好的。处处无家处处家的我,除了那个挣命一样往家里赶的春节之外,几乎没有哪个节日是有缘与家人呆在一起的。

刚刚过了中秋节。好像刚开始独立生活那一两年,还会很重视这个节日,会很真诚地想想家、想想父母,但如今,这个节日对于我的意义,已仅仅剩下月饼、葡萄、螃蟹、秋蚊子和小假期。我不欢迎节日。

中秋那天,上午上班,下午到薇薇家吃饭一直到晚上,心里知道妈妈一定在等我的电话,她对我的惦念一定远远多于我对她的,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打个电话给她,但聊了五分钟便挂掉了,好像我们母女之间可以在电话里的说的话题越来越少了,因为妈妈学会了MSN后我们每天都在网上聊,也因为对于自己的生活琐事,我越来越觉得不必告诉妈妈。仔细想想,好像就连奥运会期间她在北京时,我也没跟她好好聊过天,她总是愿意对我讲起大姨家的故事,但对于别人家的事情,我早已没有兴趣,能强耐住性子做出聆听状已经是极限了。

妈妈退休了,我其实很怕她寂寞。

P.S.中秋那天收到一条“节日快乐”的短信,对着那个号码看了许久,才想起是谁发来的。我于是趁机删掉了手机里全部的三千多条短信。

重庆路的麻辣烫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09-12 09:43:39

前天去买了个新相机。松下LX3。挺好,真不错,我一下子变成了一个摄影爱好者。听说是个最新款,水货上市也就十天。

更奇妙的是,卖给我相机的那个人,他居然是个九台人。我一进门,他一开口,我就知道,他不是吉林人,就是黑龙江人。这就叫乡音。

交易结束后,我和他闲聊起来。他竟是九台人。我在长春生活了差不多二十一年,却从来没去过长春旁边的小城九台。他说,自己也许久没有回老家了。接着说,想到家,就会想起重庆路的麻辣烫!

天哪,离开家乡八年了,第一次有人跟我提起重庆路的麻辣烫!想不到他也吃过!我觉得这个人一下子亲切起来。

重庆路的麻辣烫,我能记起的那一家,在我离开长春之前,它就已经被拆掉了,当年我还曾为它的消失而惋惜。那家店很小很破,但永远客盈门且不乏贵客,在上个世纪末就常常有人开着车来吃上一大碗,也有些打扮入时描眉画眼貌似白领的女子,大冬天里穿着长靴和毛裙坐在店里的小圆凳上不管不顾地哧溜哧溜吃完走人。

那里的麻辣烫,不像北京这样一串一串地收钱,当然也不同于成都的串串香。交三块钱,给你一个碗,窗口有很多分装着各类食物的小筐小盆,你随便挑随便装,能装多少装多少,然后给。记得有次跟立志一起去,他那一碗装了我们的两倍多,一边往外端一边还跟店里的人说:你别看它这么高,其实没多少东西,一煮就没了。但事实上,煮好后,他的就是比我们的多出半碗来。那碗里,有蘑菇、粉丝、鸭血、豆泡、蒿子杆……还有什么,现在已经不记得了。但老板娘非但没嘲笑立志贪多,还赞赏地夸了他一句什么,不记得了,只记得立志得意又有点害羞的眼神。

还记得那个胖胖的老板娘,每次我去都会跟她说一声:给我加点麻。这个业务,我从未在除那里以外的任何一家见过,好像别家的麻和辣都是一体的。

有个冬天的周五,下了课跟阳阳一起去吃完了回家已经挺晚了,那时还没有手机,我就在路边的电话亭给妈妈打了个电话,没敢说跟男生去吃东西,就说在学校耽误了一会儿,结果被阳阳鄙夷地看了好几眼。那种青涩的日子,当然还有立志那双青春的眼睛,都已经随着那家麻辣烫一起离我远去很久了。现在的妈妈对我也早不如当年紧张,她恨不得我能天天跟男生去吃东西,而我的活动对她保密也不再是怕她骂而是怕她唠叨。

“重庆路的麻辣烫”。这句话让我回忆起了家乡的冷冰冰的冬天和热腾腾的大碗。我想家了。

家有一双狗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09-09 11:17:04

不来吧,就一个也不来,一来吧,就两个都来了。一个是来大宝,一个是毛小BIU。

两个狗在一起,再温和的两个狗,也一定会闹腾起来的。在他们看来,也许他们只是互相咬一咬脖子上的毛,在对方身上留下些口水,但他们每天能不眠不休地咬上至少五小时!在这里,我要警告那些有心养两只狗的朋友,养一个已经不少了,千万不要养第二个。

我家里到处都是狗毛,一层一层的,每天垃圾袋里扔出去的,除了狗毛基本就没有别的东西。在这里,我要提醒那些有心养腊肠的朋友,千万不要相信腊肠不掉毛的话,不但掉毛,而且掉的都是那种很短的毛,很难打扫!

昨天,来宝被他的哥哥谢胖丁接走了。我和毛小BIU一直送他们到小区门口。回家前,我喊了声“来宝”,这个傻乎乎的苏格兰牧羊犬回头盯着我们看了好半天。

回家后,毛小BIU安静了下来,随便追追猫就趴下了。我想,他很思念那个比自己大差不多十倍的大花狗哥哥。他打翻了装猫粮的碗(本来够吃一星期的狗粮。被他们两个在两天内迅速地瓜分了,接下来的日子只能吃猫粮),气鼓鼓地喝了两口水,然后就一直用悲伤的眼神看着我,黑亮的圆眼睛里闪着询问的光。唉,我能怎么回答你呢?来宝回家了,我把花花和富贵借你玩,你不肯,她们也不肯,我有什么办法呢?

听说这个毛小BIU在王胖旭家受尽了虐待。要不,你记住来我家的路,下次在那个死胖子那儿在挨揍,你就跑到我家来吧。虽然我也嫌弃你身材不好,但至少让你吃饱喝足不挨打,隔三岔五还会找个大个子哥哥来陪你玩。不过你要跟我保证,不能再欺负我的猫了,不能抢她们的猫粮吃,更不能妒忌她们有妙鲜包吃,更更不能像雷达盯导弹一样地盯着不让她们动,更更更不能在花花靠着我看电视时过来咬花花的鼻子!

唉,家里养着宠物,真好玩。

话题缠身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09-05 15:48:20

明星就是没有私生活啊!明星就是容易被绯闻纠缠啊!我们常常如此这般地开玩笑。不过呢,这也不全是玩笑,这也是事实啊。

奥运会结束后,我们版组一起去了趟青岛。从青岛回来后,不停地有人在我耳边提起一个叫“亮亮”的男孩。亮亮,那不就是我们小区那只很凶的母的苏牧么?唉,明星就是容易被绯闻纠缠啊!

在青岛喝了很多酒。我有些遗憾。其实我更想长时间地站在沙滩上凭海临风,或者到崂山去寻仙问道。嘻笑总是比严肃更禁不起时间的考量。

奥运会结束了,我像奥运会之前和奥运会之中一样地没有什么工作状态。好好工作,这本来就不是我生活的组成部分。我至今还记得,奥运会前的某个日子,收到小锋同学的短信。当我告诉他我在哈根达斯时,他说:我正顶着大太阳在出工,想知道知道舒服的日子是什么样的,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这则短信让我看后爆笑并且骄傲,坏心情一扫而光。

最近很关心星座运程。那些夜观星象的大师都说,我的生活即将有些变化,我期待这些变化已经好久了。我希望可以继续在炎热的夏天里坐哈根达斯,希望可以继续做我的“话题之星”。我想摆脱没完没了的无厘头但却并不搞笑的工作。星象大师们啊,拜托您老几位,就准一回吧。

很想休年假。楠楠说他想去看海。我们几乎每年都要约着一同休假出游,却从未成行过。真想今年能打破这个魔咒。能去个三亚,我就很知足了。

terrible 啊 terrible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08-28 09:26:33

有个很经典的脑筋急转弯——

你在吃苹果时,刚刚咬开,发现里面有一条虫,觉得很可怕,接着发现两条虫,觉得更可怕,那么,发现几条早最可怕呢?答案就是:半条虫。

我是个天生怕虫的人(搞不好上辈子被虫咬过),小时候第一次听到这个急转弯就吓坏了,并且做了个病,每次吃水果,都要看看里面有没有虫,还好,从未发现过半条虫的情况。

但是,我要告诉你们——虽然半条虫可怕是真的,但是,即使只看到三条虫,那也是相当可怕啊!啊啊啊啊啊!!!

昨天在家里一边吃桃一边看偶像剧,啪地一口咬开,习惯性地低头看了一眼,啊!!!!!虫啊!!!!!!三条啊!!!!!在动啊!!!!!妈妈呀!!!!!

我扔了手里的桃,吐了嘴巴里的桃……我……我……我……哇哇哇……虫啊…………

妈妈坐在沙发的另外一端,低头缝着衣服上开线的地方,说:你再吃个香瓜吧。虫在你的肚子里有吃有喝,就不会咬你啦。

啊…………虫啊…………被我吃啦…………不可能吧…………

我昨天一晚也没睡好。在梦里,我又见到了棒棒坐在一堆海鲜中间讲述自己在大学里当演员时排过的剧本《日出》——

露露……我昨天做了一个梦……梦到好多好多鬼……楼上楼下都是鬼……terrible 啊 terrible!

请安静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08-21 10:36:15

四年后,刘翔再次成为奥运会最大的新闻。不同的是,上一次,把他推到这个位置的是实力,这一次,是命运。

这两天,我烦死了,真的烦死了。他刚退赛,就有人给我发短信骂他。刘翔退赛是因为他伤了——如果有人觉得这个理由还不充分,那我劝您去做做心理辅导——如果您不能接受您钱包里交通银行信用卡上、您手上可口可乐瓶上印的那个跨栏小伙子一枪没跑就走了,那拜托您亲自骂他去,找不到他,您就学梁朝伟,找棵大树挖个洞跟树说说。这个事情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您非问我,我只能非常真诚地告诉您:刘翔伤了,早就伤了,早就该退出奥运会去治伤,但这事刘翔做不了主,刘翔的妈妈做不了主,刘翔的爸爸做不了主,刘翔的教练做不了主,所有真心想看到刘翔健康的人都做不了主,所以,他出赛了。但是,他就是跑不了,这个事,赞助商做不了主,再大的领导也做不了主,在旁边干着急就是不让人家上手治疗的医生做不了主,那些刘翔上场他们就能捞到好处的人都做不了主。所以,刘翔退赛了。至于那些高价买票的、高价卖票的,赔了赚了,我看都活该,对于这些人,无论是买是卖,当然,特别是卖,我很鄙夷。

很多人跟我说他们对刘翔这个事情的质疑,我觉得这个事情就是我说的这么简单,前景实,刘翔很痛,后景虚,黑幕令人发指。就是这样。质疑什么呀!也别骂,没什么骂的,中国体育就是这么个体制,现在骂来不及了,也不是今天开始的,刘翔还没出生就这样了,人权这个东西在这儿不顶用。这就是游戏规则,你要玩这个游戏,就必须遵守这个规则,就算你贵如刘翔,没区别。

我无力改变,更无心改变。体育和娱乐在本质上有一点相同,就是让人开心。如果您看着不开心,那别看不就完了么。别怪刘翔,他真的没一点错,他过去是个幸运儿,现在是个可怜人,就是这样,更重要的是,你怪他也没用。也别怪体制,你怪它更没用。

现在,您可以选择一下,如果您今后还想再看到刘翔,那请安静,让他静静养伤,还年轻,还有机会;如果您今后不想再看到刘翔,那也请安静,反正您都不想见他了,还说什么呀。至少,您别再跟我说了,我对此事的理解,真不是那些时至今日还在对此事唠唠唠希望听到“内幕”的人想听到的,我是绝对站在刘翔这一边的。

总有那么一些队伍帅哥云集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08-15 00:19:13

比如,男子羽毛球队,男子击剑队,男子排球队,男子游泳队……当然,还有台湾偶像剧拍摄团队……

作为一个花痴,生活在这样一个可以肆无忌惮地流着口水看帅哥,并且有些帅哥你不看他他还不开心的时代,我很快乐。哇咔咔咔咔咔……

摔跤真幽默 - []

wangdongyan 发表于 2008-08-14 00:38:33

通过看奥运直播,我发现了一个非常有观赏性的比赛——摔跤。

以前我从来没看过摔跤比赛,虽然我做体育新闻编辑已经八九年了。今天我看了一次,塞,真逗。在这里,给大家普及一下。

今天我看滴是古典式摔跤。注意,和古典式摔跤相对应的,不是“现代式”,今天央视在直播比赛时,那个叫沙桐的胖子说错啦!和古典式摔跤相对应的,是自由式。啥意思呢?就是说,古典式的,只能互相抱一抱呀抱一抱,但是自由式就可以踢两脚,还可以打对方腰部以下的位置,自由自在地打。

摔跤的比赛过程是这个样子滴——两个人——一般来说是两个矮胖子,摔跤这种运动比较不适合身材高挑如我这样的选手——一个穿个蓝色连体紧身衣,一个穿个红色紧身衣。奥运会的比赛是三局两胜,一局最多两分钟。

这两分钟是这么分配滴——第一分钟,两个人挤在一起,详细点说,就是都撅着屁股,用头挤着对方的肩膀,挤啊挤啊挤啊,挤一分钟,如果这一分钟谁也没把谁挤趴下,那就白挤了,比赛进入第二分钟。

这时,裁判就会在一个黑袋袋里摸个球球出来,这个球球可能是红色的,也可能是蓝色的,假设是蓝色的吧,那穿红色紧身衣的那个就得先撅着屁股趴下,那个穿蓝衣服的趴在红衣服上面摔,摔三十秒,红衣服就想方设法地不让对方把自己把摔过去,这个时候,我想,胖的就比较占便宜一点,因为会比较难被摔飞。

如果三十秒过去了还没摔飞,那就换过来,蓝衣服趴在地上白给红衣服摔,也是三十秒。如果摔飞了,双肩着地了,那就死定了,输了;如果没摔飞,好像也有好多种得分的方式,搞不清楚……不过我想,如果我搞清楚了,那这个比赛看上去就没那么幽默了。

p.s.奥运会新闻,做得很无趣,这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工作的乐趣一点也没有了。大家都很沮丧。能在白天睡觉睡到一半上厕所时抽空看个比赛找到点乐子,我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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